我秋招被某企业录取,现在却让我签劳务派遣协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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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某公司秋招时录取了你,几个月后,本来应该签劳动合同,却让你签劳务派遣协议,并且告诉你,劳务派遣协议就是换了一个说法而已,还是在公司里工作,和他们都一样。作为资深HR,不写专业知识和专业术语了,跟您写一点大白话吧。

首先,这家公司欺骗了你。

劳务派遣协议与劳动合同,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很多无良公司就是故意混淆两者的概念,反正员工都在公司里上班,同在一个屋檐下,同在一个食堂吃饭,大家都一样啊。所以,很多年轻人就上当了,“愉快”地与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合同)是:你与一家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通俗地讲,你是劳务公司的人,然后派遣到这家用人公司来工作,你不是这家公司的“人”,而是一个“长工”(以前给地主家长期打工的佃户)。从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上来讲,你与用人公司没有关系,你的人事关系在劳务公司,你的工资关系也在劳务公司。用人公司给劳务公司支付的是劳务费,由劳务公司转化为你的工资。

所以,很多年轻人搞不明白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也不晓得这里面的厉害关系,认为反正大家穿一样的工服,在一间屋子里办公,感觉不到有什么不同。这家用人公司就是利用了职场小白的“不懂”,忽悠职场小白与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然后派驻到用人公司工作。甚至狡猾的用人公司玩起移花接木的手腕,你都不知道你跟谁签的劳动合同,被人卖了还替人家数钱呢。

其次,厘清劳务派遣制的前世今生。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前,企业用工形式主要有干部、工人两种身份,一般来说是中专及以上毕业的就是干部(包括管理干部、技术干部),技校毕业或招工的就是工人。九十年代后,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开展,多种用工形式开始出现,比如集体工、协议工、季节工、农民工、劳务工、临时工等等。往往一个企业有多种用工形式。

到了2000年以来,国家开始规范用工制度,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基本上都统一为合同制员工,其实在传统的国企,直到现在还是保留着干部、工人的身份的,至少档案里依然保留,比如,退休年龄,女工人50岁可以退休,女干部55岁退休。

那个年代的经济主体是以国企(含集体企业)为主体的,干部工人两种身份意识根深蒂固。国企的上级部门(现在叫国资委),对国企实行定员定资管理,就是对用工数量和工资总额是核定的。也就是说,国企要招新人、给新人核增工资,这是由上级下指标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大发展,许多国企快速扩张,需要增加用人,另一方面,由于国企体制的问题,人员只进不出、人浮于事,老人一大堆,不适应形势要求,国企对新人的需求就更大。上级不给定员和工资,怎么办?就给了一个政策,就是剑走偏锋,国企可以招劳务派遣制员工啊。

什么是劳务派遣制呢?就是国企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务输入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派遣到国企来上班。这就解决了上级管理部门限制的三件事:第一件事是定员的事,劳务派遣员工不是国企的定员。第二件事是工资的事,国企给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注意不是工资总额,回避了工资总额限制的问题。第三件事是解决了劳务工的管理和福利的事情,不是国企的人,国企不对劳务工的生老病死和福利负责,一下子减轻了管理负担。

劳务派遣制,有这么多好处,国企开始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制,如同星火燎原一样迅速蔓延。比如,一些大型的石油、煤炭、电力、银行等国企央企,开始大量招聘劳务工,尤其在一些一线操作岗位上,基本都是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使用劳务工。劳务工的使用越来越“滥用”,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也变相使用劳务工,目的还是以上三条:省钱省力没负担呗。

劳务工与合同工之间的同工不同酬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大家做着同样的工作,劳务工的薪酬福利只有正式合同工的三分之一。直到2015年,上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制的通知,核心要求有两点:第一,劳务工使用不能超过用人总量的10%,第二,劳务工只能用于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的岗位上,要求2016年整改完毕。

一些国企央企整改了,比如,一些银行将劳务工的柜员转为合同工。但是大多数国企并没有真正整改,而是将超标(10%)的劳务工转为业务外包工,逃避了这一要求。

所以,直到现在,依然有一些无良企业,忽悠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际上都是违规的,但是没有人能真正去管,也管不住。企业就是利用这个劳务派遣模式,坑害年轻新人的利益。从事同样的工作,薪酬福利只有合同工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


再次,如何应对这种局面呢?

一是,招聘时是企业HR招聘的,签劳动合同时,让你与一家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然后派遣到企业工作。这种骗局一定要擦亮眼睛。有的年轻人根本不知道,稀里糊涂签了。有的年轻人警觉了,询问HR,只要HR忽悠你说,就是换个说法而已,其他都一样,这绝对是欺骗你。还有你要注意,这家企业可能找的这个劳务派遣公司就是企业自己的三产,成立劳务公司就是来忽悠人。你不注意看,都发现不了猫腻,比如,公司叫三海公司,它成立的劳务公司也叫三海劳务公司,你以为是一家企业,其实它就用来忽悠你的。

二是,招聘时就告诉你,用工身份不同。比如,一些央企国企招聘时,会清楚地告诉你。哪些岗位是校招,招聘的是合同制员工,五险二金。但是,这些岗位门槛都比较高,一般都是重点本科起。哪些岗位是劳务派遣工,一般都是一线操作岗位或者后勤辅助岗位,这个一般由用人企业委托劳务公司来招聘的。如果你的学历高,有机会选择正式合同工,强烈建议选择合同制员工,千万不要去趟劳务工的浑水。如果你的学历不够,没有条件进行正式合同工门槛,你要选择央企大国企的劳务派遣制,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稳定的,尽管收入低一些,成长进步的空间狭窄了一些。

三是,还有一些公务事业单位也招聘劳务工。比如,一家报社,它有三种用人形式,一种是事业编,这个最好了,工资福利好,稳定,甚至有福利房。二种是企业编,报社下面设立的经营报纸、企业用人,有点公司化运营的,招收企业编,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可能与事业编一样,但是发展途径是不一样的。三种是劳务工,报社里的保安、门卫、食堂、后勤、发行配送等岗位,就是找一家劳务公司招人。你看,这三种都在一个报社大院里工作,身份和待遇是截然不同的。遇到这种情况,要根据自己的实力来选择。


最后,提醒一下,劳务派遣制员工的坏处。

一是,收入低,增长空间有限。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制员工的最根本目的就是省钱。正式工要五险二金,各种福利,带薪休假,福利房,住房补贴,租房补贴,等等。假设正式工人工成本年20万,招一个劳务工5万就够了,工资3000元,其他的福利都可以没有,这个不违反劳动法。因为有些福利和社保,比如,住房公积金,没有强制必须上。

二是,没有归属感。你是劳务工,虽然与正式工在一个办公室工作,但你不是公司的人,与正式工并不是一样的身份。你工作几年十年二十年,依然只是这家公司的“长工”,缺乏归属感。

三是,没有稳定感和安全感。企业使用劳务工,就是便于辞退。遇到经营困难,优先辞退劳务工就可以了。不需要与劳务工协商,直接与劳务公司解除派遣协议就可以了。对于劳务工来说,哪里有长期稳定感和职业安全感呢?

四是,转正的可能比较小,那就是一块馅饼。劳务工的发展前途受限,转为正式工的可能性非常小。以前有些企业还设置了优惠条件,比如,劳动竞赛得奖,可以转正,等等。一是这种概率很小,二是转正的大门关得越来越严了。所以,不要被“承诺”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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