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決書須幾日送達?

丶倪少聰


《民事訴訟法》規定,普通程序審理的一審案件,應當在立案後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要經過上級法院批准。簡易程序在3個月內審結。法院當庭宣判的案件,應當在宣判後10天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送判決書。

至於送達時間,要看具體送達方式了。一般快遞郵寄送達大概需要2~3天。如果是公告送達,國內當事人的公告期60天,境外當事人適用的公告期是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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