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法院的判決書認定的事實無證據證明怎麼處理?請回答?

楊成華36


‘’沒有證據的判決,可能嗎?反正我不相信。‘’

依我之見:法院審理案件的過程一一就是在法官主持之下審查起訴事實丶雙方出示訴辯證據丶質疑對方出示證據丶雙方辯論證據真偽,最後法官合議庭合議是否認證採信證據的‘’誰主張丶誰舉證‘’的打證據戰的搏弈的過程。

那麼,沒有證據就判決可能嗎?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切案件的審理必須‘’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而所謂‘’以事實為依據‘’的事實就是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的事實,且有關證據並經法庭審理質證確認無誤的證據所證實。

同時,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關於‘’證據‘’的規定: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訴,必須有清楚明確的控訴的違法事實並附有相關證據;

2,在開庭前還須將原告起訴狀送達被告,給予被告方庭前針對起訴狀所述事實予以答辯並向法庭提交相關證據的權利;

3,庭審過程中法官必須要求原丶被告雙方針對起訴狀所述的事實出示相關的證據並針對對方證據認證據來源是否合法丶證據是否客觀真實丶證據間是否相互關聯並形成證據鎖連進行辯論;

4,庭審合議庭合議時也是針對雙方在庭審中所示證據的上述‘’三性‘’進行合議分析後再決定證據的取捨採信與否並依法當庭宣判,或者擇期宣判。

5,從民事裁判文書的行文格式和表述方式看本案例提問者所述‘’沒有證據就判決也不可信一一我國的裁判文書,比如判決書往往在表述會‘’經審理查明…,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有……,‘’等提法。不知提問者所持的判決書中是否有上述內容?

從上述民事訴訟法規定來看,民事訴訟的各個環節都是緊緊圍繞著‘’證據‘’來開展的,一個真實丶正常的民事訴訟和判決結果真如提問者所‘’判決沒有證據‘’,可能嗎?

反正,我是不相信的。

二,那麼,如何看待提問者所述‘’沒有證據就判決了‘’呢?

可能在庭前訴狀答辯時,被告方對原告訴狀及所列證據清單未作反駁答辯而表達的意思是‘’不持異議‘’

也可能是作為被告方的當事人誤以為原告方沒有證據而拒絕出席法庭,並誤以為原告方無證據法院不敢下判;

也可能在庭審過程中原告陳述訴狀事後,被告對此無異議丶不反駁丶不發言,讓法庭確信被告己黙認起訴狀的事實;

由此可見,對於打官司的民事訴訟,原丶被告雙方都應在庭前丶庭審中積極收集證據,認真分析和充分使用發揮證據應有的證明案件事實的唯一作用。

三,如果出現了提問者所述‘’沒有證據就判決‘’的情形怎麼辦呢!

依我之見一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的‘’二審終審‘’的原則,根據該案還未依法生效的規定,在上訴期限內,被告方及時有效行使法律賦予當事人雙方對一審判決的‘’上訴權‘’,就以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無證據判決‘’為由向其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我相信二審法院會依法審查該一審判決,如果的確如提問者所述‘’沒有證據判決‘’的話,二審法院一定會裁定撤銷一審判丶發回重審;

如果該案件已過上訴期,當事人也可以該案件‘’沒有證據判決‘’為由,向一審法院對應的檢察院,或上級檢察院提請按民事審判程序依法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必須再審,通過再審來糾正本案例所述‘’沒有證據判決‘’的嚴重錯誤。


唐先明75443043


我法官判決自聽罪犯的話,不會聽我受害人的話,不許受害人講真話,有視頻有證據法院檢察院根本就沒看,就偏向著王崇喜說假話。我看老伴叫王崇喜黑三輪車害死了,在出事地方拖嚴時間不急時救人命,去年十一月三號早上七點五十出事拖到八點半,不救人一直都在傷害受害人,我有證據十有視頻是交警隊處理的對方是權責,我也得不到公證判決書,誰能給我平理我現在是走頭無路了。


我叫彭春芳受害人命沒


正常情況下,不可能有這種情況的,畢竟“以事實為依據”是最基本的要求。你先考慮下你所謂的“沒證據證明”是不是真的沒有證據證明。

如果真的沒有證據就認定了“事實”,那就奇怪了,我覺得你應該好好想想為什麼法院會這麼判?是不是有什麼外界因素你沒有考慮到?

如果你認為這個外界因素,你可以排除,你有對抗的力量,你可以採取行動,上訴、申請再審、申請抗訴。

如果你覺得無能為力,那麼…算了吧…司法實踐不可能100%的完美。

——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律師(說錯勿怪)


成都王小壯


法院判決必須有證據證明,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就判決,你可以上訴至上一級法院申請駁回或改判


球星1號


一般判決上沒有對此釋法說理的話,可以查看開庭筆錄是否有出示相關證據。

如果未經舉證質證,法院認定事情。當事人可以作為上訴理由或再審理由。



夜裡的月亮哥哥


"無證據證明",可以發回補證或判決不能成立。"證據",也分有效證據可以採納,和無效證據不能做為證據實用。否則,當事人可以上訴或向同級檢查院申請抗訴,以事實為根據、依法律為準繩,改變原判決。惡意、故意所為,應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使其承擔後果和法律責任。我是這麼理解的,不專業。謝謝!


用戶6275955130


法律判案注重的是事實。只重證據不注事實的判決是不合法的。


外相1


事實很清楚,政府拆遷需要法院判決書,怎麼造假,是法院專業。


用戶5618116311638


上訴,再審都是正常途徑


回望五年


如你問題所述,可以考慮上訴或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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