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戰場上,為什麼說士兵絕對不能撿敵國的槍?

Kanata_


在戰場上,為什麼說士兵絕對不能撿敵國的槍?

如果不撿日本鬼子的槍,八路軍和新四軍如何壯大發展收復失地?居然有人說只有抗戰神劇中才會有人去撿鬼子的槍。我就呵呵了。

不過,財大氣粗的國軍,真的不一定會撿敵人的槍,因為大勝仗的機會很少很少。

先來看國軍的繳獲情況。

臺兒莊戰役中,國軍取得的戰績是斃傷日軍11984人,俘虜719人,繳獲大炮31門,裝甲車11輛,大小戰車8輛,輕重機槍1000餘挺,步槍10000餘支。

看見沒有,日軍幾乎所有的槍都被撿回來了!

抗戰初期的臺兒莊大捷,國軍缺槍少炮自然要撿槍,可是抗戰後期美國援助不斷,還會撿槍嗎?

當然會!

國軍的對日最後一戰湘西會戰中,國軍取得了殲敵27000餘人的輝煌戰績,繳獲上看,迫擊炮43門,榴彈炮13門,山炮5門,重機槍48挺,輕機槍240挺,擲彈筒260個,步槍無數,日軍洋馬1650匹。

誰說不許撿槍?難道留著給土匪拿去欺負老百姓嗎?有一點基本常識沒有!

抗日戰爭中,一場戰鬥是否勝利,戰績如何,一看殲敵人數,而看繳獲數量。甚至可以說,沒有繳獲的大捷,基本都是吹牛的。

第三次長沙會戰,國軍30萬大軍抵禦日軍6萬人進攻,結果以傷亡十萬取得勝利,殺敵六千多。這次戰役被稱作“長沙大捷”。繳獲上看,國軍得到了步騎槍1138枝、輕重機槍115挺、山炮11門、無線電臺9架及其他軍用品。

這些是基本可靠的數據,在長沙的其他幾次抗戰中,薛嶽經常不打草稿地隨意吹噓殲敵人數,受到老蔣的破口大罵。中外記者齊聚長沙要求參觀繳獲情況,薛嶽完全沒有繳獲,就謊稱俘虜的數百個鬼子都已經被殺了(屍體也不能提供),繳獲的武器直接裝備軍隊了。

很明顯的差距就是,臺兒莊大捷中,國軍頒發了11枚青天白日勳章;第三次長沙會戰中,國軍頒發了兩枚青天白日勳章;湘西會戰中因為主要將領已經有了勳章,就沒有再頒發,第一次第二次長沙會戰,則一枚都沒有發出去。

有國家財政和軍工生產支持的國軍,都特別喜歡繳獲敵人的槍支彈藥,完全一窮二白的八路軍和新四軍,則更加重視對日作戰的繳獲了。

著名的平型關大捷,第一一五師一舉殲滅日軍1300餘 人, 擊斃2名中佐, 擊毀汽車79輛、 摩托車3 輛, 繳 獲步兵炮1門、 輕重機槍21挺、 步槍500餘支、 炮彈2000發、 擲彈筒23個、 馬 車 200餘輛、 軍馬50餘匹及其他大批軍用物資。

這些珍貴的繳獲,一方面會簡單整修之後裝備部隊,改善我軍火力,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提供給我軍新建的各種軍工企業,經過逆向研發和仿製,實現軍工水平的改善。

整個抗戰中,八路軍極其重視繳獲日軍武器,學習日軍戰術,每一種武器的繳獲,都銘記於史冊,成為這個部隊最值得紀念的一部分戰績。

1941 年夏,八路軍山東縱隊在一次對日軍的作戰中,首次繳獲了一件威力巨大、很多指戰員都從未見過的奇怪武器。 原來,它竟是日本最新研製的“九二式”重機槍,日軍當時在整個山東戰場也只有兩挺。它被繳獲後,日軍如被摘去“心肝”,為 了追回它,對八路軍軟硬兼施,甚至開出了“還我重機槍,即停止‘掃蕩’”的“優厚” 條件。

1939年1月,為了報復日軍的掃蕩,我八路軍129師冀豫支隊第三團對大楊莊據點的日軍發起夜襲,300多日軍在寒冷的冬夜中睡的正香就被一鍋端了,戰後清理繳獲物資,人們發現了一門山炮。129師副師長徐向前專門派人給這門炮照了相,到現在,這門山炮還珍藏在軍事博物館。如下圖

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其實敵人真的不是給我們造的,敵人造出來的炮,是屠殺中國人民的,而我們八路軍和新四軍,從敵人那裡繳獲各種槍炮,付出的是生命的代價。

百團大戰前,八路軍有人員 359274 名, 各種槍炮共計 176992 門。其中,步馬槍 90534 支, 手槍 4957 支, 輕重機槍 1590挺, 自動步槍 127 支, 手提機槍 680 挺, 信號槍 172 支, 擲彈筒 108 支, 迫擊炮 156 門, 平射炮 9 門,山炮 38 門。總體武器不足三成,必然需要向敵人索取,所以百團大戰中我軍特別重視對敵人槍支彈藥的繳獲。

具體到129師太行軍分區,百團大戰中的消耗遠超過繳獲,實際上從繳獲中去補充,完全是緣木求魚。

圖中可以看出,迫擊炮能得到15%的補充,而子彈能得到72.5的補充。如果單純靠繳獲,八路軍很快就會彈盡糧絕了。

整個129師,情況其實也差不多。

129師經過長期練兵,能達到和日軍一對一對拼的狀態,但是從具體的繳獲上看,依舊是入不敷出,賠本的買賣。

晉察冀軍區其實也差不多。唯一能夠通過繳獲進行完全補充的原因在於,晉察冀軍區本身的擲彈筒太少,火力太小。

所以,結論就是,八路軍與日軍作戰,不僅要撿槍,還要撿子彈,甚至還要把日本鬼子的衣服拔下來回去改著穿(直接穿真不行)。

甚至是,撿完槍和子彈,還要撿回去子彈殼。八路軍戰士收集使用過的彈殼,進行篩選和修復,然後重新制作底火,通常是將壞的黃銅彈殼上剪下銅皮,衝壓成銅盂,並加入雷汞後重性嵌入彈殼底部;然後才把造粒後的火藥按規定的重量裝入彈殼;最後加上彈頭。

即使是解放戰爭,我軍的這一“以戰養戰”思想依然發揮了重要作用。被繳獲的國軍武器尤其是重武器,同時再加上俘虜的國軍技術骨幹,成了我軍迅速建立炮兵隊伍,實現摩托化機械化的主要方式。典型代表就是,蘇中戰役時,粟裕要騎著自行車(為啥不騎馬?表示不懂)一天一夜來回蘇中和淮南,豫東戰役則直接開汽車到戰場上去了。

如今的解放軍,再也不用撿槍撿子彈了,甚至大炮都不一定願意撿!


歷史知事


在戰場上撿敵國的槍支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所以很多國家都禁止士兵在戰場上撿敵軍武器。對於打仗來說,戰場是兩軍交戰的地方,直到我們生活的年代,才有了和平,少了戰火。

戰場的心機和手段

在戰場上,這些士兵的生命就如同草芥,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犧牲。對於在戰場上打仗,其實有很多講究,而且有很多規定,士兵一定要去遵守,不能隨意破壞規定。

就拿在戰場上撿敵國的武器這件事來說,撿敵國的武器並不是一件有利於自己的事。因為這是戰場,所以有很多心機跟手段,說不定因為士兵的一個不小心,不只傷害到自己的生命,還會損害到自己軍隊的安全。

譬如二戰時期,德國軍隊經常會在遺落的武器下埋手雷或者地雷,當蘇聯軍隊在戰後進行清理的時候,自然會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所以,才有很多國家規定士兵在戰場上不能撿敵國的槍。

撿敵國的槍支對自己沒多大用處

對於二戰時期的一些戰爭來說,當時各個國家生產武器的方式都不同,對於槍支彈藥的生產技術也大不相同。所以在當時的戰場上,就算士兵撿了敵國的槍也是沒用的。

因為自己的國家沒有這支槍能夠使用的彈藥,如果強行使用不匹配的彈藥的話,很有可能會造成槍支走火,如此一來,就會傷害到自己甚至傷害到身邊的同伴。

所以說,撿敵國的槍支對自己來說沒有好處,而且還會因為敵國在這些遺落的武器上做手腳,導致撿武器的士兵會因此喪命,甚至會對自己的軍隊帶來一系列的災難,這些都是有可能發生的。

因此在當時的戰爭中,士兵在戰場上作戰,儘量不要去撿敵國遺落的槍支,因為這種情況既危險又對自己沒用。

有些情況下並不是不能撿敵國的槍

在戰爭中,會發生很多意想不到的情況,對於一些特殊的情況,其實就不用理會一些規定。生死存亡之際,一些規定設定的並不合理。

比如說,兩個敵國的士兵打仗的時候,一個士兵手裡的槍沒子彈了,面對這種情形,沒子彈的士兵不可能就此繳械投降,很有可能會奮力一搏。

此時沒有槍的士兵會選擇武力的方式去解決兩個士兵的問題,這個時候,沒有子彈的士兵會選擇搶過敵國士兵手裡的槍。這個時候,這個士兵是可以用敵國士兵手裡的槍的,有本事搶了過來,就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如果按照規定不能用敵國的槍,在這種情況下,這個士兵就只能等死了。所以說,對於戰場上的一些武器,並不是所有的都不能用,而是不能隨便用,凡事沒有個絕對。

敵人的槍支武器可以再利用

在國民抗戰時期,我國解放軍前身八路軍,當時的成立條件是非常艱苦的。所以對於他們來說,敵人的槍支就是自己的戰備資源。

在戰爭之後,他們都會把敵人的槍支撿回去,在影視作品《小兵張嘎》中,就有對八路軍戰後撿槍支的描寫,其中的羅金保打完鬼子以後,就把鬼子的槍給帶回去。

如此可以看來,敵人的槍支並不是絕對的不能撿的,而是針對具體情況去判定。像八路軍大部分軍資也都是從敵人手裡繳來的,然後通過一些改良,成為自己的武器。

如果八路軍也像一些國家規定的那樣絕對不能撿敵國的槍支,就不會有今天的勝利了。所以說在戰場上,士兵不能撿敵國的槍支這種規定不是絕對的。


大國布衣


在抗戰時期,八路軍是很愛撿武器的。

八路軍一直很缺槍支。

1937年,八路軍出師抗戰時,全軍四萬多官兵,只有一萬多條槍。子彈也少的可憐,平均沒把槍只有30發子彈!

等到1940年時,八路軍已經發展到40萬人了,可是槍支也只有9萬條。子彈也不多,平均每條槍不到20發子彈。

八路軍真的很窮,人稱“三槍八路”:士兵每人五發子彈,打完三槍就不捨得打了。平型關大戰時,每名士兵給了100發子彈,絕對是最富裕的一次了。

這麼缺武器部隊,見了鬼子和偽軍的槍能不撿嗎?

八路軍因為武器稀缺,最喜歡打游擊戰\\伏擊戰。這種戰鬥,要求就是快準狠,不能打消耗!只要戰鬥超過半小時,敵人和自己消耗的彈藥就多了,此戰肯定虧本。

劉伯承反覆教導八路軍“要在敵人槍沒上堂,炮沒上架,馬沒備鞍時就把它打死,不能的話就趕快撤”。

百團大戰,八路軍就“虧本”了。整個戰鬥,八路軍總計消耗了70萬發子彈。可是,才繳獲了34萬發子彈。而八路軍的子彈來源少,不可能自己造新的,只能撿彈殼重新裝填一次(新彈殼只能用一次,舊彈殼不能用)。

所以,八路軍打完仗,連新彈殼都撿走了,更別說槍了!而且,八路軍一直以擅長打掃戰場出名。八路軍打掃過的戰場,就給鬼子留條褲衩!衣服都給他拔了,拆洗一下,還能穿。

林彪在抗戰時,就是因為穿了鬼子的軍大衣,騎馬到前線溜達時,被晉綏軍當成了鬼子軍官。結果,一槍打成重傷。不過,後來衛立煌將軍在看望林彪時,按時林彪是否需要什麼。林總試探性的提出需要武器裝備。沒多久,衛立煌將軍給送來100萬發子彈,外加25萬顆手榴彈!

八路軍老兵會告訴新兵,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武器,並想法多繳獲敵人武器。對於地方部隊,當撿到三八大蓋、九二重機、歪把子這樣的好槍時,要馬上送給主力部隊,不能私自留下。對了,好彈殼也記得上交給兵工廠,重新裝填使用。

在現代戰爭中,撿敵人武器使用的可能性基本上沒有。

1,現代戰爭中,步兵槍械已經不是什麼稀缺武器,各國都有自己的制式裝備。作為士兵,也對自己裝備的槍械是最熟悉的,根本不會費體力去撿敵人的陌生武器。基本上打完就走,打掃戰場是其他人的事。

(現代戰場上,見了敵人的槍也不會多看一眼的。)

2,部隊大量裝備的制式步槍故障率很低,而打仗又是團隊作戰,每人也都會攜帶一定基數彈藥。所以,不會出現因為彈藥不夠,去撿敵人武器的情況。

3,每種槍械聲音是不一樣的,使用敵人武器會讓戰友誤會是敵人在身邊。這樣容易造成誤傷。

4,敵人的武器遺留在哪裡,也不可能是裝滿子彈,配好彈夾的,專等你去拿。打兩槍就沒子彈了,撿他也沒用啊。

(文|勇戰王聊歷史)


勇戰王聊歷史


這又是一個教條主義害死人的問題呢!當你的手中槍械卡殼,敵方9個士兵,端著AK47,獰笑著想你的掩體走來,旁邊敵人屍體上有一把AK47,似乎還有子彈,你居然秉持絕不能撿敵國的槍的信條,堅絕不拿,等待你的就是被敵人用槍托砸死,然後對著你的屍體撒尿。末了還不忘來一句:Super SB!

其實把問題中的"絕對"兩個字換成"輕易",才是正確的。但是普通人是分不清這個區別的。他們太迷信”有人說“。


在戰場上,尤其是叢林戰,利用屍體、丟棄的槍械製作詭雷,十分普遍,只要我們輕易去搬動或者拿去槍械,就會觸發爆炸,給自己帶來災難,因此士官會說,沒事別去撿槍!因為打掃戰場是戰後的事,需要仔細甄別。命只有一次。

至於有人會說用敵人的槍會引來自己方面的子彈照顧,那是在己方還有隊友的情況下,如果敵人距離你只有幾米了,你還不去撿槍,只能是蠢貨,死有餘辜,特麼什麼時候了,就算被自己人撂倒,也得打死幾個敵人墊背啊。如果只有你一個了,我看你還是自己啦光榮彈吧。


小村姑沒當過兵,也只是紙上談談,可是原理是明白的,不要被這樣的傻缺問題害死啊!



諸葛小村姑


相信很多朋友們都玩過射擊類遊戲,在遊戲裡看到地上有一把好槍的時候,大多數人第一反應都是撿起來自己用。可是在真實的戰場上,很少有士兵會去撿敵人的槍支,這是為什麼呢?

主要原因大致有以下四點:

一、撿敵軍留下的槍支可能很危險

戰場上散落的槍支可能是敵人故意佈下的誘餌。這個招數即使在遊戲中也經常出現,很多人可能都有過這樣的遊戲經歷:當你發現地上有一把好槍,興高采烈地過去剛要撿起來,結果直接被埋伏的敵人突突死。

在遊戲裡死了不要緊,還可以等待復活。但如果在戰場上死掉,那就真的永遠長眠了。生命只有一次,用自己的槍不好嗎,為什麼要去撿敵人的槍呢?

而且在現實中,地上的槍支也可能是敵人做了偽裝的詭雷,即便在戰後打掃戰場的時候也時常有人中招,白白丟掉性命,士兵在戰場上就更沒必要去冒那個險了。

二、彈藥不匹配

在戰場上即使你順利撿起敵人的槍,最大的可能也是突突幾下之後彈匣打空,然後發現彈藥無法得到補充。

由於不同型號的槍支需要使用不同規格的子彈,除非你能把敵人的彈藥箱也一起搬回來,否則射光了子彈的槍支和燒火棍也沒什麼區別。

三、槍支性能不熟悉

槍支的型號五花八門,有的長有的短,有的輕有的重,撿來的敵方槍支用起來未必趁手。由於士兵們長期使用同一種型號的槍支進行訓練,身體會形成固定的肌肉記憶,包括射擊姿勢、扣動扳機力度、射擊節奏等,也就是所謂的槍感。

在戰場上士兵只有使用最熟悉的槍支才能保證射擊精度。一些影視劇中的主角在槍林彈雨中隨手撿起一支槍都能指哪打哪的情況,在現實中基本是不可能存在的。

就像專業的檯球運動員都使用自己的專屬球杆打比賽一樣,只有用起來如臂指使才能發揮出全部實力。

槍支也是一樣的道理,貿然使用不熟悉的槍支進行射擊,連它的彈道都把握不住,有多大概率能打得中敵人呢?甚至還可能會由於姿勢不當或者錯判後坐力而傷到自己,實在是得不償失。

四、使用敵方槍支易使友方產生誤判

在普通人耳中,戰場上亂七八糟的槍聲聽起來可能都差不多,可是在經驗豐富的老兵那裡,槍聲卻可以成為判斷戰場形勢的重要依據。

首先,不同槍支在射擊時會發出不同的響聲。如果你使用撿來的敵方槍支進行射擊,那麼你的友軍極可能根據槍聲將你判定為敵人,朝你丟個手雷過來可別怪隊友太過無情。

其次,在己方陣線裡突然出現敵方槍聲,很可能使己方錯誤地認為敵人已經攻了過來,從而動搖軍心,甚至使指揮官對戰局產生錯誤判斷,造成難以估計的後果。

基於以上原因,士兵們在戰場上通常是不會去撿敵人丟下的槍支的。但事無絕對,在極端情況下,該撿的槍還是要撿的。

比如我軍在抗日戰爭時期,武器彈藥基本靠從敵人那裡繳獲,手裡拿的是各式各樣萬國牌的武器,甚至揮著鋤頭也能衝鋒陷陣。在那種情況下,把鋤頭丟下撿一把槍使還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劍起紅休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除了游擊隊以外,沒有正規軍回去撿敵人的武器。

原因如下:

第一,誤傷。

在近距離作戰中,絕大部分士兵是根據敵人的武器來判斷是敵還是友。

你隨便拿著敵人的槍支,就非常容易被戰友誤傷。

優秀的士兵可以通過槍聲以及槍支的長度和外形,一眼判斷持槍者是不是自己人。

甚至,很多時候只是聽槍聲,然後就命令空中或者地面重武器支援了,這非常容易造成誤傷。

而近距離作戰中,大家都不會仔細辨別,往往一旦判斷是敵人立即開槍。

第二,彈藥補充困難。

現在作戰,彈藥消耗量很大。

即便是使用單發步槍時代的二戰,在中國戰場上我軍消耗了十九億發子彈才消滅了五十多萬日軍。這個數字已經比美國要好很多了,只需要400發子彈就能殲滅一名日軍。

實戰中,步兵彈藥消耗量很大的。

你繳獲敵人的槍械,能繳獲多少子彈,大部分就是敵人士兵身上那些很少的子彈。

一旦子彈消耗光了,你怎麼補充?

槍沒有彈藥,豈不是廢物?

第三,容易中詭雷。

實戰中,誰都知道各國立功的標準之一就是繳獲對方武器。

所以,很多游擊隊故意將武器下埋上詭雷。

所謂的詭雷其實很簡單,將強制放在一塊木板上,下面壓著幾個手雷就行了。

你一去撿強制,手雷立即爆炸,不但炸死你一個,還會炸死周邊戰友。

所以別以為打掃戰場的士兵是輕鬆的,搞不好就會死。


薩沙


一般來說,戰士都是針對配發的槍械進行過專業的戰術訓練;制式的槍械雖然是一樣的,但是每把槍都有自己的性能;並且在長期的訓練過程中,戰士們已經充分熟悉了自己的武器。


如果在戰場上換了敵人的武器,一是不熟悉槍支的使用;二是不瞭解該槍支的具體性能;三是子彈無法做到相應的補充。

我軍更有要求:除特殊情況外,禁止使用敵軍槍支(特殊情況根據現場自行判斷),所以除在極特殊情況下,很少有人會去撿敵人的槍支。


楊無敵Echo


李雲龍式喊叫式、口號式的殺敵甚至是狹路相逢勇者總勝總能沾光的對戰方式,在實際中的確不多見,老兵的話其實道理很深!



原話可能不是這麼說的,而是說盡量別撿,加入自己的槍出了問題無法射擊,恰好有一枝觸手可及的敵國的槍,而此時敵人餓虎撲食般過來,到底是撿還是不撿。

再一個說自己槍裡已經確定沒子彈,手邊正好有一枝觸手可及的敵國步槍,撿起來打響了可能就能保命,打不響則可能丟命,但不管丟命保命,前提是撿起來才能創造活下去的可能。

再或者自己的槍不小心脫手掉了,還偏巧掉到靠近敵人的一方,而自己腳下就躺著一枝敵人的槍,這時候還考慮千萬要不要撿的問題,撿起來總比個燒火棍好用。

而且也不一定就有燒火棍給撿,因為戰爭進行到白熱化的階段,很難說還有可供使用的燒火棍存在,因此這話太絕對,到底撿不撿還得根據戰場的實際情況定。

當然,即使說絕對不要撿也不算錯,因為敵人的槍就是敵人的,任何一種制式武器從接觸到熟練掌握都需要一個過程,即使於老兵,也需要一定的熟悉時間。

在戰場上一般不可能有這樣的時間去學習敵人的武器使用方法,老兵們可能只是在警告新兵,要儘量避免出現這樣的情況,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很可能意味著已經到了絕境。

至少說在先手上已經落在了下風,這種下風很可能是生與死得距離和差別,因此,老兵說的話也不能算錯,只是他們可能有更好的更豐富的應對不出現這種問題的辦法。

而這些辦法才是老兵們說話的立足點,那就是勉勵新兵好好學本事,直白點講老兵可能只是在強調一個事實:你大爺還是你大爺,啥時候都得認這個大爺,不認就得吃虧。

這印證了一個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的道理,老兵對於新兵向來是不客氣的,尤其是在這種生死攸關的作戰經驗上,那都是老兵九死一生拿命換來的。


你能說他沒用,誰都不會跟自己的小命開玩笑,這也是老兵為何會受到敬重的原因,他們的經驗的確重要,因此,避免淪落到撿敵國槍支的地步,這話不錯,很有道理!


歷史三日談


題目中的說法太絕對了,戰場上撿槍有時候確實是被禁止的,但不是絕對的。

禁止撿槍是什麼情況?

所謂的禁止撿槍,一般就兩種情況,一種是看見敵人撤退,丟下了很多輜重,這種情況下很有可能是敵人故意丟下誘餌,一旦上去撿槍,就可能會被圍殲;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在雙方交戰的時候,要麼有壕溝,有麼有坦克的掩護,這樣的情況,如果想上去撿槍,那是絕對禁止的,因為一旦出去那就是活靶子,除非是拍電視,否則基本是回不來了。所以,禁止撿槍,是從戰略上和對戰士的保護上來說的,這些情況下,確實是要禁止撿槍的。


當然,還有一些情況,也是不提倡撿槍的。我們知道,每種槍支都有和自己匹配的丹藥的,比如狙擊槍的子彈,威力更大,造型和其他的子彈也不同,而且不同國家的狙擊槍,子彈也完全不同。如果戰場上撿了人家的槍,卻沒有響應的子彈,那就是冒著丟命的危險,撿來了毫無用處的東西。這樣的情況下,也是不提倡撿槍的。

什麼情況下不禁止撿槍呢?

這種情況通常就一種——收繳戰利品!對於戰勝者來說,戰利品是他們最喜歡的東西,即使是用不上的,也能當做自己成功的證明。歷史上,八國聯軍入侵我國,拿走了很多他們都看不懂的東西,但是他們卻依然將這些東西看做是戰利品,非常得意地帶走了。對於戰利品的使用,可能抗戰時候的我方部隊做的最好。抗戰中,我們因為經常在農村、山林活動,所以根本沒有多少軍工廠,而且因為我們不會出賣國家來換取錢財、物質,所以就更加缺少先進的裝備。


在很長的時間裡,我們的戰士穿著的都是破爛,武器只有步槍。這樣的武器在戰場上用起來極為吃虧,所以我們的戰士們很渴望得到敵人的裝備。於是在很多地方,為了奪取日軍的裝備,我們的戰士要想很多辦法。因為我們的敵人固定,日本和我們膠著了八年,而他們自己又不會經常更換子彈的大小,所以我們繳獲了日軍的槍支後,只要後續再繳獲一些彈藥,就完全可以一直使用下去。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軍在各地廣泛地撿敵人的武器,每次敵人在逃跑以後,我們都會感到很開心,因為他們又把一些重要的武器丟下,而這些武器,我們經過簡單的訓練後就能使用了。不過,再往後隨著我們軍隊在各地影響力增強,我們的兵工廠也越來越多了,後來日軍的三八大蓋已經不適合我們使用,所以撿槍的現象也就基本沒有了,因為我們都能仿製蘇聯、美國的一些裝備了。美國人在二戰中的衝鋒槍威力驚人,我們在後來也經常使用這些武器。


總之,在戰場上並不是不能撿槍,就算是要撿,也是派出小股部隊撿,而不會把所有人都放出去,這樣即便是中計,損失也會很少。


小鎮月明


撿敵國的槍是很罕見的一件事兒,因為很簡單,真正的打仗可不是像打《使命召喚》那樣,一路突突突,子彈不夠了撿敵人的槍就好了。



首先,就是彈藥和供彈具通用的問題。以海灣戰爭為例,伊拉克方面使用的是AKM系列突擊步槍,而美軍則使用的是M16A2系自動步槍。這兩種步槍的彈匣不同,使用的彈藥也不同。



而且在真實的戰爭中,可不會像COD那種撿把槍還帶著彈藥。彈藥不通用就很尷尬了,畢竟你不可能指望彈匣中那一梭子打完一次戰鬥吧?


好,就算你還要撿備用彈匣。但是有件事很尷尬,彈匣可能不適配戰術背心上的彈匣包啊。以AK的鋼製彈匣與北約4179標準鋁製彈匣為例,兩者的彈匣弧度不同,所以適配的攜行具也就不同。


北約標準的4179鋁製彈匣


除了這兩點之外,那就是槍聲的不同了。在越戰中,曾經有一名美軍士兵在使用AKM突擊步槍的時候,遭到了己方火力的攻擊。這是因為,在很多時候士兵看不到敵方目標的具體位置,所以就乾脆先打一梭子過去再說。


使用AK突擊步槍的美軍士兵


總的來說,在戰場上臨時撿起敵人的武器,也只是特殊情況下才行,而且也都是迫不得已的情況。在己方武器彈藥供應充足的時候,誰還願意去撿敵人的武器呢?


我是戰甲裝研菌,喜歡我的回答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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