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炳生:我國農業現代化組織創新路徑有哪些?

柯炳生,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中國農村專業技術協會理事長。曾任農業部(今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主任、中國農業大學校長。


2019年最重大的農業事件,可能是豬肉價格暴漲。豬肉價格暴漲,是因為生豬生產大減。生豬出欄減少了14943萬頭,下降21.6%(豬肉產量下降了21.3%)。

不過,全國最大的五個上市公司養豬企業(溫氏、牧原、正邦、新希望、正邦)的生豬出欄,卻只是減少了6.9%。這五個企業生豬出欄數量佔全國的比重一直快速升高,2017年為4.7%,2018年為6.3%,2019年為7.4%。這個事實,從一個側面,顯示出了生豬產業組織創新的積極效果。

也就是說,這些大企業在抵禦非洲豬瘟、環境整治和豬生產週期等不利影響方面,能力較強,顯著超過小農戶。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這些大企業通過組織創新和技術創新,不斷提升了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了抗風險能力和生產效益。

柯炳生:我國農業現代化組織創新路徑有哪些?


以全國最大的養豬企業廣東溫氏集團為例。其採取的是“公司+農戶/養殖場”的模式,公司向農戶/養殖場提供的指導服務,涵蓋了整個生豬生產的全過程,包括豬場建設方案標準、糞汙處理、仔豬提供、飼料提供、藥物保健、飼養技術、肥豬回收等。這實際上是一種封閉式委託養殖方式,公司根據合同向農戶/養殖場支付養殖費用。農戶/養殖場每養一頭豬,通常可以獲得穩定的養殖費用。

公司在應用技術研發方面,實力很強,獲得了幾十項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和上百項發明專利。據說,有個養殖場場主,大學學的是畜牧專業,自認為懂行,就不聽從公司一線技術人員的指導,而按自己的方法養豬,結果效果並不好。其實原因很簡單,這不是公司一線技術人員的水平更高,而是他們使用的技術方案,是由專門的科研團隊,以公司的海量生產實踐大數據為基礎而研發出來的,更有科學性。

2013-2018年期間,公司合作的養殖農戶/養殖場數量,從1.74萬個增加到2.07萬個,而同期出欄生豬頭數,由1013萬頭,增加到2230萬頭,平均每個養殖戶/養殖場年出欄規模從583頭,增加到1077頭。

溫氏模式的特點,是提供了一種多方共贏的模式:農民/養殖場能夠獲得穩定的收入;消費者獲得穩定優質安全的豬肉供給;更有利於糞汙處理;對於公司來說,資金投入負擔較小,養殖管理效率較高。

這樣一種“公司+農戶/養殖場”的模式,是較為適合我國特點的,突出的優點有:第一,技術先進,可以實現生豬飼養過程的現代化;第二,有利環保,通常每個養殖場在1000頭左右,便於生豬糞汙的處理和肥料化利用;第三,便於管理,投資與管理風險低,可以快速擴張;第四,質量可靠,安全保障高,有利於加工流通環節創立出產品品牌。

柯炳生:我國農業現代化組織創新路徑有哪些?


在種植業方面,由企業牽頭的合作社,也是一種重要的組織創新模式。我在湖南考察過的兩個稻穀生產合作社,就是很好的案例。

這兩個合作社,一個是由大米加工企業牽頭的,另一個是由農資(化肥與農藥)銷售企業牽頭的。而所組建成的兩個合作社,卻高度相似,都是為農民提供稻穀生產銷售全過程的服務,包括工廠化育秧、機械化插秧、無人機植保、機械化收割、烘乾、大米加工、品牌大米銷售等。

通過批量化採購農資、機械化作業等,可以顯著減少生產成本,農民每畝可增收數百元。更重要的是,通過合作社集中了土地,大大擴大了經營規模,從而可以統一種植優質稻穀品種,統一加工出優質大米,建立起合作社的優質大米品牌。稻穀單產減少了一些,但是大米銷售價格卻可以大大提高。普通的大米,每斤只能賣2元錢,而合作社生產出來的優質大米,卻可以賣到每斤5元、10元乃至20元,真正實現了優質優價。農民增收,合作社增收,消費者對優質大米的需要得到了更好的滿足。

大田種植合作社的運作,在市場機制之外,通常還需要政府的支持。一是國家的農機具購置補貼——成立合作社之後,一定要採用更多的作業機械,以代替人工;二是國家對土地整理(標準化農田建設)的補貼。這是機械化作業的必然要求。

除此之外,在一些地方,還需要村組織的有力支持。要把村裡的土地連片集中起來,也並不容易。村民們總會有些不同的想法,有的願意加入合作社,有的不願意,尤其是在開始階段。村組織出面做協商協調工作,很有必要,也很有效。這包括採取一定的方式,把那些暫時不願意加入合作社的村民的地塊,置換調整出來,讓合作社的地塊能夠連片成規模,以及統一協調利用好土地整理等。未來,村組織在這個方面的職能,會日益重要和突出。合作社的牽頭企業,通常不太適應與很多的單一農戶打交道。

近年來,還有一種農業組織創新模式,儘管還不普遍,但也很有意義。這就是CSA(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社區支持農業)。這種模式,始於瑞士和美國。其目的是建立起生產者與消費者的直接聯繫,大部分是生產者發起的,也有些是消費者發起的。消費者需要提前支付生產費用,通常是生產有機食品。其相當於有機食品的消費者訂單農業,或者會員制農業。我國有的地方,在優質稻米、古茶樹、蔬菜、荔枝等水果方面,也出現了類似的組織。本來,有機食品就是非常小眾化的,再加上與消費者的直接聯繫,就更加小眾化了。

柯炳生:我國農業現代化組織創新路徑有哪些?


不過,近年來,我國出現了一種新的農產品直銷模式,其借鑑和拓展了CSA(社區支持農業)概念,也叫新農人/新零售。在形式上,是加工流通企業出面,把生產者和消費者連接起來:在產地,建立生產合作社,組織農民進行標準化生產;在銷區,通過城市消費者兼職發展會員,直銷產地產品,例如東北某縣的大米等。這種方式,建立起了生產者與消費者的直接聯繫,使得產品有可追溯性,滿足了消費者的食品質量安全需要。有的,還組織消費者會員到產地考察觀光,更增加了些農耕文化和趣味性因素。有關企業,一經試水,便取得了快速發展。

我國類似的農業組織創新,還有很多,還會出現更多。其本質是,如何在小農戶條件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組織創新,找到符合我國國情的可行路徑,把最新的現代科技成果,全面應用到生產實踐中去,從而不斷提升生產現代化水平,提高生產質量,更好地滿足城市消費者對美好食物的需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