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企业与员工不续签,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z刘红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只有符合如下几种情形,用人单位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3)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4)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改变原合同内容,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签订的。

根据上述规定,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并不拒绝续签劳动合同,但却降低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件,使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等方面都有所降低,这属于一种变相地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者提高条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签的,劳动者无权主张经济补偿金。


一号法律资讯


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后,双方不在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的情况。而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需要考虑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主体是谁,也要考虑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此条可见,以下情况,企业无须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1、企业维持原来的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工作条件等),劳动者拒绝续签的;

2、企业提高原来的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工作条件等),劳动者拒绝续签的;

因此,显而易见的,以下两种情况的不续签,企业应当承担支付违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的责任:

1、企业不愿意续签合同;

2、企业虽然愿意续签,但会降低原来的劳动条件,比如降低工资、调低工作岗位等,劳动者拒绝续签的。

综上,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应当综合考虑。


北京小董律师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遇到这种问题,公司方肯定会认为无需赔偿,不然太不公平了,随便招个人就要养他一辈子;劳动者方肯定倾向于有赔偿,特别是很多公司都是一年一签,为公司打拼了整个青春,却被公司无情抛弃。

一般依据法律规定:

①如果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次月起的双倍工资(即每个月算两倍的工资,迫使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②如果公司不续签或者降低了劳动条件导致员工不续签的,则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③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原来的劳动条件,劳动者却不愿续签的,则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但实践中往往有很多特例,且不同人对法条的理解也不一样,以下列举两个案例。

案例一:

案号:(2016)苏05民终4370号

事实部分:

刘某于2013年11月4日入职A公司工作,职务为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双方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11月4日——2014年11月3日),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刘某仍在公司工作,一直到2015年10月29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审理经过及法院认为:

①劳动仲裁委裁决A公司应当向刘某支付2014年12月4日至2015年10月29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01185.7元,A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②一审法院认为,刘某系综合管理部的实际负责人,具体负责劳动人事相关工作,相较于普通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具备更高的认知能力,对于A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应当知晓,其未能举证证明A公司存在拒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况且A公司按时支付了刘某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已经履行了诚实信用的义务,故书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责任在于刘某本人。因而判决A公司无需支付上述款项;

③刘某不服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审理并无不当,维持了A公司无需支付上述款项的判决。


案例二:

案号:(2015)苏中民终字第01321号

事实部分:

孙某与B公司于2012年5月1日签订第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2年5月1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其后于2013年4月9日签订第二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

2014年3月20日,B公司向孙某发出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即B公司提前一个月向孙某发出书面通知),2014年4月30日,双方办理了离职交接。

注:孙某2013年8月24日至2014年1月1日期间休产假,2013年9月17日生下一女,其最后一天上班为2014年4月30日。

审理经过及法院认为:

①劳动仲裁委裁决B公司支付孙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32000元(该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双方不服,均向法院起诉。

②一审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如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根据B公司向孙某出具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可知B公司决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而此时孙某在哺乳期内,其称与孙某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无事实依据,故B公司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赔偿金。B公司不服向二审法院上诉。

③二审法院与一审法院一致,维持原判。

小结:

案例一与案例二对比一般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纠纷,均出现了特殊情形(即主管人事以及尚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员工),因而导致赔偿结果也发生了变化。

案例一中,劳动仲裁委显然更偏向于劳动者,支持了刘某其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主张,但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刘某专门负责人事工作,明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后果,再加上公司无其余违法行为,刘某也无法证明系公司拒签,因而未支持刘某的主张,与劳动仲裁委观点不同。

案例二中,如果只是一般员工,一般只会支持其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但因孙某尚在哺乳期内,所以劳动法对其保护度更高,对公司要求更为严格,最后判处公司支付员工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40000元(该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所以对于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赔偿,一定要根据个案进行分析,但总的来说,劳动法还是更偏向于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的(即使公司也无过错),多半会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或补偿。


这个律师不太冷


你好,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合同法定终止,如果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规定,公司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你的合同期限是几年,就补偿你几个月的工资。比如,你的合同期限是3年,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再续签合同,那么需要一次性支付你3个月的工资。

除了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外,你还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因为你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但这需要你到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还需要公司提供一定的签字盖章手续,等这些都办好了,以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失业金,具体能领取多少个月要看你缴纳失业保险的累计时间有多长,这个都是政策规定好了的,你可以咨询一下社保局。

特别提醒一下,经济补偿金是企业出钱支付给你,失业金是社保局打卡给你。所以,经济补偿你不好拿到,我建议你可以跟公司协商一下,让公司帮你办失业登记手续,你拿到失业金就不错了,经济补偿就算了。如果你不怕跟公司撕破脸,不怕维权的困难,想拿到经济补偿,那么你可能要跟公司斗上几个回合才能拿到,但如果这样,你的失业金可能又拿不到了,因为企业不给你在失业登记审批表上面签字盖章,你就没辙。所以,具体你想拿哪一种补偿,需要你做好决定。

我的个人看法是,拿失业金对企业没有任何支出,这个比较容易,但每个月也就一千多点。拿经济补偿对企业有金钱损失,肯定难拿,但每个月可以拿好几千。两难的决定,我仅仅分析一番,如何抉择你自己看着办。


Sir聊HR


先说结论,当然需要。而且根据不同的情况,甚至企业没有不续签的权利。我们逐一来分析。

1、在签定二次劳动合同以内,到期后给予劳动者补偿后,企业可以与劳动者不续签。

根据劳合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企业在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后,选择不续签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为N。即,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补偿,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个月的标准补偿。补偿金的月标准是指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到期后不允许企业不续签,而要自动延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当劳动者处于以下几种情况时:

受职业病危害未进行离岗检查的、工伤的、医疗期内的、女工三期的、工作时间达十五年以上且距退休不足五年的等情况,到期后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自动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具体内容可参见相关法条)

延续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可以与劳动者不续签,但仍需支付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同上。

3、到期后没有不续签的权利,必须经员工同意且须支付补偿金的方可不续。

如果已经签定两次劳动合同,当第二次合同到期后,企业已经没有权利决定是否与员工续签了,而且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这时的决定权在劳动者手中,如果企业想要与劳动者中止劳动关系,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只能违反解除,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选择就要续签,那就要看企业的谈判功力或支付的金额了!


老王观职场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一个人在一个单位工作,最多只能签订三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存在是终止劳动关系,还是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理解,很多人存在一定的误解,并不是简单的谁不愿意续签的,对谁不利,也要看具体的条件,下面笔者就来详细讲解一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不再考虑合同条件,只要是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愿意签订的,则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即使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维持原来的劳动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的,要求提高原来的劳动条件的,则这种情况下导致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劳动合同到期后,要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考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意愿,也考虑劳动合同的条件,并且严格区分上述四种情况来决定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


文字爱好者007


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不一定!

原因如下:

劳动合同期满,但仍然服务的

1、不续签合同,不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解读法条】

1)关键词:“一个月内”,即有关系没合同,合法最长时限1个月。

2)关键含义: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以内,不订立书面合同,不违法。

2、不续签合同超过1个月,但在1年以下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换句话说,你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

3、不续签合同超过1年

你的劳动合同将自动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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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闻智彬彬


对于这个问题,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应当自然解除。虽然这种情况不属于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情况,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一些法定的过错,用人单位只是出于自身原因不打算与劳动者在进行续签,此时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非是劳动者主动拒绝续签或者提出不续签。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劳动者虽然决定不续签,但并不是心甘情愿的,是因为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压力,比如,降低了工资水平或者调低了工资岗位,导致劳动者不得不放弃续签。这种情况下,不属于劳动者主动不续签的情况,用人单位依然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劳动者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次再续签,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这种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续签,用人单位就必须续签,用人单位是没有选择权的。但是如果不属于应当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只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任律师工作室


关于这个问题,现在基本上大家也都知道了,劳动合同到期后,谁提出不续签,谁就负相应的责任!

劳动合同到期后,个人原因提出不续签

这个没什么好说的,个人原因提出不续签的, 那么就和自己辞职一个道理,公司只需要将你工资结算完毕、相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即可。

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愿意续签,但公司原因不续签

这个属于公司提出的不续签,那么公司除了要结算工资外,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就是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来算,每工作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按照0.5个月来算,6个月以上的按照1个月算。这个月工资的标准是按照最近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来计算。

综上所述,如果是公司提出不续签,那么公司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打听生活


劳动合同到期的话,一般公司都会续签的,且待遇不会减少,减少就是违法的。当然,不续签的也有,一般公司会暗示或协迫你自己离职,这时候,你就要多注意,只要不违反大的规章制度,就无须理它。不续签就得支付你补偿金,这是有法可依的,当然前提你得保留好相关的证据,特别是工资收入证明,直接会影响你的补偿金多少挂钩。如果公司不支付你的补偿金,你采取以下流程:

1,先跟公司协商,哪怕明知道公司不同意支付,你也要有这个动作,还有,自己的每月收入工资条等证据留下来做证明;

2,找当地劳动督察大队,寻求他们的处理方法,但一般来讲,公司硬挺不给的话,只能走劳动仲裁这个方法了,光仲裁其实很快的,现在每个地方对这一方面都快速处理;

3,补偿的标准:每满一年工龄赔偿一个月工资,此处是指你离职前三个月每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赔偿。

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是判你赢的,而很多公司就会拖着上诉,明知道会输也会拖着你玩,所以每碰到这样的事,就感觉特郁闷,违法成本低,不足以震慑非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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