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中“力”的概念,是一种唯心观点吗?为什么?

hugh007


不,是唯物的概念。它是这样定义的,物体受到力的作用会产生与之相应的加速度,加速度的大小与物体质量成反比,与受力大小成正比。具体如下,在无阻力的情况下一牛的力能这一秒内给一公斤重物体加速一米每秒。我实在是看不出这里有唯心的视角。


爱因斯坦也是民科二


不是。

我们讨论力的时候,事实上相当于讨论四种相互作用。


分别是强相互作用、弱相互作用、电磁相互作用、引力相互作用。



可以看出,这个概念并不是唯心的,有实际的定义和指向。


电磁相互作用通过交换虚光子来获得相互作用。


弱相互作用通过交换W-、Z-两种玻色子。


强相互作用比较复杂, 通过交换胶子。


具体来说,所有化学反应,所有机械力都属于电磁相互作用。

你推动一个物体,这个物体可以移动,基于你体内的化学键断裂,释放出能量,接着推动你的手,你的手由分子或者原子构成,分子或者原子外面带负电,物体也带负电,负电同性相斥,产生斥力。

导致原子核存在的力量,属于强力。

放射性元素衰变的某种反应,称为弱相互作用。

你站在地球上,不会飘起来,来自于引力。


总的来说,这种相互作用力一般被认为:两个粒子存在之后,导致两个粒子间某种存在形式不能出现,这两个粒子向某个方向出现的可能性增大,进而产生了某种力。


引力相互作用比较特别,能够量子化的引力都太大了,可能只能在黑洞存在,无法进行研究,对于引力的定义通常通过对空间的讨论进行。


在数学中,存在一个概念叫做平行线,一般认为,平行线是无法相交的。

事实上,平行线并不真实存在,我们不可能跟着平行线无限跑,去验证平行线是否会相交。


假设存在一个现实中的平行线,我们将两个存在质量的物体从平行线上推出去。

那么,结果是如何呢?

可以看出,在足够远的地方,这两个物体由于彼此有引力的作用,必然是会相遇的。

这种相遇是由于平行线相交,还是由于两个物体之间存在作用力,显然是无法分辨的。

因此,引力被认为是几何上的平行线相交定律的结果。

又或者,对于公众来说,可以简单认为引力来自于有质量的物体周围,其几何定律出现变化导致的结果。


可以看出,力并不是某种唯心主义的结论,力植根于量子力学,并且往往被认为是某种粒子相互交换,影响两个粒子概率的结果,力是一种唯物主义概念。


喵喵喵的喵


力的概念,在物理学中是通过牛顿第二定律精确定义的。即:物体动量的改变产生力。而反过来也可以说:力使得物体的动量发生改变。因而这个定义有“循环定义”之嫌。并没有给人们带来更多的启示。

实际上,力的概念有更深的内涵。它涉及到物质和空间。从物质存在的基本方式来说,我们的观点是“粒子(系统)”论的。认为物质是可分的,但不是无限可分的。分到最后必然会成为内部完全是连续的物质存在的不可再分的最小颗粒(我们称其为“元子”,以表示它是一切之始的含义)。在一无所有的绝对真空中充满了元子,形成了“物质性背景空间”(MBS),这实际上是一个“场”(我们说“场”实际上也是粒子的集合体)。处于MBS环境之中的具有结构并运动的物质系统(粒子)将扰动MBS,即与MBs中的元子作用而影响MBs的运动与结构情态;反过来MBS的运动和结构情态的改变又遍过其元子(及其激发模式,如变化的电磁场)与系统(粒子)发生相互作用,制约着该系统的结构方式和运动状态。

由以上可见,牛顿力学中所说的“力”,其实是MBS场粒子碰撞作用的一种等效性的表示方法。也可以说是对物质性背景空间的一种理论上的“提取”。这才是力的实质。所以,物理学中们力不是唯心的观点。它是建立在唯物论的基础之上的。


我是知足长乐一个


力是一個中介概念,起中介作用,用於連接方程式两端,左端是環境,右端是运动,搭建方程式後,不再需要力概念。无需深究這個概念到底如何,事实上,現代物理学對“力”的定義也僅僅是“物体之間的相互作用”,沒有更具體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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