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场所“零疫情”洋浦公安构建了“三道防线”

自打响监所防疫阻击战以来,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统一领导下,局监管中心第一时间部署开展了监管中心疫情防护“作战”,以战疫情促管理,以强管理防风险,做到防控疫情和确保安全两不误、双促进,并将加强管理与特别关爱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了监管场所“零疫情”。

监管场所“零疫情”洋浦公安构建了“三道防线”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开始后,洋浦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刻开展部署,监管中心成立疫情防控小组,由局党委委员任组长。期间,局领导多次前往监管中心指导开展疫情期间监管工作,为监所取得“战疫”胜利提供了决策保障。为了完善疫情防控机制,公安局制定并下发了相关预案,积极响应上级的决策部署,全力开展监所疫情防控。特别是2月8日,公安部提出“坚决将疫情阻止在监所之外”的要求以后,监管中心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迅速落实指示精神,要求入所人员必须戴口罩、入门测体温、报告身体状况,对离返单位人员和新在押人员实行单独隔离14天等措施,防止监区出现“输入性”疫情。2月20日,省公安厅再次提出“确保监所实现“零疫情”的工作要求”,监管中心进一步升级内部监管防控等级,实行全员封闭式管理,非因公一律不得外出,并认真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防控宣传,做到人人知晓防疫、人人参与防疫。办公区及监区的疫情防控施行全方位强化,对全体工作人员实施每日体温检测,并登记报备。同时,一律禁止外来车辆驶入封闭管理区域,停止了无特殊情况人员到访入所,对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人员,要求必须戴好口罩,查验其健康证明并签订承诺书,了解活动轨迹和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无接触情况,经体温检测合格,落实入所“一人一消”防疫后方可徒步进入。一系列的疫情防控制度的落实,保证了单位及监区不发生传染性疾病,真正筑起防控疫情安全“防护墙”。

监管场所“零疫情”洋浦公安构建了“三道防线”

针对此次疫情防护等级高、措施严,监管中心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工作通联,联合洋浦卫生健康部门,对监(拘、 戒)区以及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消毒。对新收拘人员进行身体状况全面检测以及活动轨迹、接触史进行动态排查确认无携带新冠病毒后方准予入所收押,对新收拘人员一律采取单独隔离关押14天措施。2月5日晚,在押人员罗某身体突然明显不适,监管中心立即将其送医治疗,经检查排除新冠肺炎,并确定系肝硬化,住院后其病情无好转,随后,监管中心立即将罗某转院至儋州、海口相关医院医治,经过治疗,罗国运病情有所好转。针对罗某的病情,监管中心迅速向相关单位报告,同时向罗某案发时属地公安局和其亲属进行了通报。2月18日,省第二中级法院准予罗某暂于监外执行,罗某出院后,看守所民警与罗某家属带其到居住地司法局办理移交监管结束后,罗某家属激动的握着民警的手说:“谢谢你们,老罗生病住院你们没日没夜的照顾他,让您们费心了”!

在罗某事件处置中,无论是监管中心领导,还是民警辅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勇于担当,不畏风险,共同努力,同舟共济,连续十几个日夜寸步不离值守看护,最终事件得以妥善处置,为确保疫情特殊时期监所及人员安全递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通过监管中心与各相关单位一系列工作协调和民警坚决“战疫”的责任心,使监所构筑了一道无形的战疫“防护河”。

监管场所“零疫情”洋浦公安构建了“三道防线”

监管中心疫情防控措施升级后,公安局迅速启动对民警严管厚爱工程,为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队伍正规有序,能以更好的状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保证监所安全、正常,监管中心采取了比以往更严的管理,疫情防控期间,监管中心两名辅警纪律意识淡薄、防控意识欠缺,不遵守监所封闭全员禁止私自外出的规定,不服从单位管理,私自外出,按规定对二人予以解除了劳动合同。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人员身心压力大的实际,对工作人员在严管的同时兼以厚爱,开展关怀慰问,2月24日,局领导到监管中心看望慰问全体工作人员,对大家“舍小家为大家”坚守岗位的付出给予了高度赞扬。2月27日,局党委委派警令保障部、监督部再次对监管中心全体民警辅警进行慰问,并为大家送上了生活必需品、消毒用品以及个人防护用具,使工作人员充分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进一步扎实履职尽责,使监管工作更加有序。

针对监所在押人员,落实特别关爱措施,实行逐人谈话,了解合理请求,开展了防疫知识宣传,并安排民警与在押人员家属或亲友电话联系,详细了解他们是否有疫情病毒感染,有相对性地向在押人员告知反馈,打消了在押人员心理顾虑。通过开展一系列工作,确保了在押人员思想稳定,使在押人员受到了感化,安于改造,从人员心理上有效搭织起了抗疫“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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