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辦喪事到底有多貴?大戶賣房,小戶借債,破產就在一瞬間

我們經常在影視劇聽到“厚葬”一詞,有“體面,優待”之意。現在我們能在各地博物館裡看到數量極多、保存及其完整的文物,也要歸功於曾經的厚葬。

在古代厚葬的觀念普遍存在,而最為典型的就是宋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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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厚葬的花費到底有多誇張?

宋代的厚葬,高高在上的皇帝的花銷不用多說,在所有的燒錢環節中,堪稱碎鈔機的就是修陵墓。關於皇陵的修建費用,凡是參觀過明十三陵、清東陵、清西陵的人,應該都有感性認識。

比如宋仁宗所修建的永昭陵,即使在宋英宗“毋過華飾”的“節儉”指導思想下,依然調用了四萬六千七百人的勞役,並花費了“內藏錢百五十萬貫、細絹二百五十萬匹、銀五十萬兩,助山陵及賞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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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記載僅僅是向內藏庫索要的部分,不包括三司自籌部分,因而無法確知修建費用的確切數額。

不僅皇帝的喪葬斥巨資,皇室其他成員的喪葬費用也有相當大。

宋代皇室的喪葬費用主要有兩部分:一是賞賜,二是修建及維護、祭祀費用。

賞賜是沿襲前代慣例:老皇帝死了,要假借他的名義給臣下賞賜以使臣下懷念他;新皇帝要賞賜以“恩結”臣下。

據記載,宋仁宗去世,單單賞賜軍隊的就是全國一年財政開支的六分之一,賞賜大臣的還沒統計:

“優賞諸軍如乾興(指宋真宗)故事。所費無慮一千一百萬貫、匹、兩,在京費四百萬”

北宋皇帝去世,按慣例還要向遼朝、夏朝報喪,南宋時則要向金朝、元朝報喪,同時附帶禮物和所謂“遺留物”,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宋仁宗的小兒子豫王過世,“中春卜地,盛夏起墳,鑿土穿山”,役人“數十萬工”,所費之財達五十萬緒左右,甚至出現了“三司力屈,百計收斂”的嚴重局面。宋仁宗的張貴妃故去,也是“役萬兵之眾,費百萬之財”。

例如元祐六年(1091年),宋哲宗就下詔要求“京西提刑司歲給錢物二十萬絡以奉陵寢”。

南宋時期,據載,僅昭慈、永祐二攢宮,歲用祠祭錢八千四百餘緡,修繕錢五千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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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國家置辦的山陵祀典外,由個人家庭籌辦的奢侈喪葬遍佈於廣泛的社會階層。而且這種奢侈消費貫穿於整個喪葬活動的方方面面。

  • 選址

哪怕現代也講究點風水,而宋代是陰陽風水地理說極為風靡的時期。

“今之葬書,乃相山水岡吠之形勢,考歲月日時之干支,以為子孫貴賤貧富,壽夭賢愚皆系焉。”

為了占卜一塊風水寶地也是花費巨大。比如南宋人何恢的幾個兒子“用功力至費百餘萬”,只是為了能求得一塊被稱為具有“回鶯舞鳳”之勢的安葬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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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以大木為輿,務高盛大其華飾,至不能出入大門”。除了籌辦墓地、棺槨、名器這些用於死的花費之外,請僧人和賓客也是能多大排場就多大,一場白事辦下來,基本就破產了。

閩俗重凶事,其奉浮屠、會賓客,以盡力豐侈為孝,否則深自愧恨,為鄉里羞。而奸民、遊手、無賴子,幸而貪飲食,利錢財,來者無限極,往往至數百千人。”

為什麼會導致這種情況?

  • 世俗背景:孝道和攀比

我國崇尚“百善孝為先”,“孝”的觀念對人們的重大影響。這種“孝”除了要求人們在有血緣關係的長輩生前盡最大努力地遵從孝道外,還包括在長輩逝後最大可能地表達孝心。

“死者人之終也,不可以不厚也”

並且,在很多人眼裡“孝莫重乎喪””。而喪葬的花費也是向外人展示經濟實力的途徑。雖然很多消費項目明明只是一種浪費,但人們依然這樣隨大流,除了表達孝心外,也包含了炫耀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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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背景:迷信

厚葬的來源其實很簡單,中國所有的傳統節日也好、風俗也好,其來源都跟古時候人們的“信仰(迷信)”有關。

因為古代人們認為人死之後去到了“陰間”還可以像在世時一樣正常的生活,死後只是生活在了另一個“世界”裡,生前最珍貴的物品應該隨著佔有者的死亡而一起殉葬於墳墓之中,這樣既可以供死者在幽冥地府繼續享用,也可作為死者權力與地位的一種象徵。

所以“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是人們的普遍觀念,“厚葬”也成了一種主觀意願。

這也就是帝王,為什麼要建立地下皇宮,衣食住行等面面俱到。因為他們想要死後在“那個世界”也可以享受現世一樣的待遇; 就像普通人死後也有“燒紙錢”“上貢品”之類的,就是讓先人在那個世界也能過得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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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喪葬成為了宋朝奢侈禁令的首要任務

1119年,有臣子跳出來批評了奢侈之風,認為長此以往會影響國家根基,希望得到遏制:

“士俗民風,故習猶在,昏葬之禮,務為僧奢”

因為前面不夠重視,大家也就是充耳不聞,“有司孰視,恬不呵止,五禮之禁令,僅掛牆屋”。於是,宋徽宗開始手把手抓全國各地“婚姻喪葬,習為華侈,誇競相勝”的現象,並讓監司對這些地方官“以時按勤”。

“委帥守、監司常切覺察,如違,重置典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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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頒佈相關令法:從喪事中的儀式規格到墓葬裡的槨明器,根據不同的社會階層,制定了一系列詳細的規定。

並且要求不論階層都不可以奢侈消費

“不得以石為棺槨及石室,其棺槨皆不得雕鏤彩畫、施方墉檻,棺內不得藏金寶珠玉”。

即使朝廷三令五申,但奢僭的情況還是屢見不鮮。

如平江太守王季德死,其家以錢五十萬購棺入殮;紹熙年間,陸蒙為彭婦“買棺,且預漆飾,凡為錢百千”。

“士族力稍厚者,棺率朱漆。”

總結

隨著時代的發展,依然存在花費大的情況,城市上可能還有“安葬費”的補貼,自行花費的金額較少,而農村再怎麼一切從簡,也是動輒幾萬起步,成為了不少家庭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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