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掃黑除惡持續推進,嚴厲整治“村霸”,3類事都涉及村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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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掃黑除惡持續推進,嚴厲整治“村霸”,3類事都涉及村幹部

黑惡勢力是社會的毒瘤,嚴重影響著人們的生活安全感、幸福感,嚴重破壞社會的安全和公平正義。對於農村來講,雖然說近年來打砸搶盜的黑惡勢力逐步減少,但新型黑惡勢力仍然是層出不窮,與農村社會的安定和諧景象格格不入。

2020年掃黑除惡持續推進,嚴厲整治“村霸”,3類事都涉及村幹部

有的是依仗家族人多勢眾,在村裡強硬侵佔他人或村集體利益;有的是長期在外混社會、社會背景複雜,在村裡胡作非為、強拿硬要,旁人只能對之怯讓三分;有的是無理霸佔集體資產,對競爭或不同意見者人身威脅;有的是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從中獲取鉅額不當利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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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些問題,國家開展了強有力的打黑除惡專項鬥爭,要求各級採取強有力措施,把打擊掃除黑惡勢力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既要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形成壓倒性態勢,又有效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不斷增強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求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除惡務盡,始終保持對各類黑惡勢力的嚴打高壓態勢。各地提出了“有黑打黑、無黑掃惡、無惡除霸、無惡治痞”的口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得轟轟烈烈,社會治安形勢也得到了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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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掃黑除惡具有複雜性、嚴峻性和反覆性特徵,稍一放鬆就有可能捲土重來,因此來講專項鬥爭必須常抓不懈、持續用力。在2020年一號文件中,同樣對農村掃黑除惡工作進行了明確部署,提出要推進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基層“拍蠅”相結合,建立防範和整治“村霸”的長效機制,以下3種情況要嚴厲打擊,其中很多方面都與村幹部相關,因此來說,村幹部在這方面還是更加小心。

2020年掃黑除惡持續推進,嚴厲整治“村霸”,3類事都涉及村幹部

(1)侵佔農村集體資產。當前我們國家農村實行的是村民自治,土地以及其它資源性資產、非資源性資、流動資產等集體資產歸農村所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有,但一些農村的集體資產長期“村霸”佔有,資產收益歸自己所有。這裡面有些人還當著村幹部,有些可能是村幹部的家人或親朋好友,要麼就是村幹部對集體資產管理不嚴、沒有履行好自身職責,因此來講,侵佔農村集體資產的嚴厲打擊肯定會涉及到部分村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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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侵佔扶貧惠農資金。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扶貧工作力度,扶貧惠農資金是國家為扶持貧困地區、貧困戶脫貧致富的專項資金,在某種程度上說,這項資金是貧困農民的救命錢。但一些負責資金管理和發放的人員,私心作祟、投機鑽營,想法設法剋扣、侵佔、挪用,這裡面不乏有村幹部。近兩年國家對扶貧惠農資金監管非常嚴格,對侵佔挪用等情況打擊力度很大,今年再次在一號文件提出,預示著打擊力度將會進一步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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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侵犯農村婦女兒童人身權利。保障婦女兒童的人身權益是進步和文明的表現,也是國家的一貫方針。當前,外出打工掙錢是農村的一種非常普遍現象,很多婦女兒童在家留守,缺少保護和關愛,保護和保障他們的權益更為重要。村幹部作為農村和管理者和帶頭人,必須注意做好這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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