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讀物近四成字號不合格”,這事兒怪誰

“學生讀物近四成字號不合格”,這事兒怪誰

一份關注學生用眼健康的《2017年北京市中小學生近視相關因素調查報告》日前發佈。報告指出,北京近四成被調查的學生課外讀物字號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近三分之一的學生在家學習時照明不夠。(6月4日《北京晨報》)

顯然不僅是北京學生課外讀物近四成字號不合格,其他城市也存在類似問題。目前,我國小學生的近視發病率達30%,原因之一就是孩子們的課外讀物字號不符合“國標”——《中小學教科書衛生要求》。那麼出現這一問題該怪誰?

上述報告表述為,學生、家長選擇的課外讀物字號不符合國家標準。也就是說,怪學生和家長既不懂得愛護孩子眼睛,也不懂得如何選擇課外讀物。的確,包括筆者在內的很多家長常忽略了孩子讀物的字號,孩子更不懂字號要求。

不過,多大的孩子讀多大的字號,誰又向孩子和家長普及過相關常識?坦率地說,大部分學生家長都沒有聽說過《中小學教科書衛生要求》,更別說詳細瞭解裡面具體標準。況且,很多課外讀物上並沒有明確標註其字號是多大,適合多大的孩子閱讀。

“學生讀物近四成字號不合格”,這事兒怪誰

根據《中小學教科書衛生要求》,小學一、二年級應使用2號~3號字;小學三、四年級應使用3號~4號字;其他各年級應使用小4號字;高中理科教科書也可使用5號字。如果課外讀物上不明確標註字號,家長與孩子又如何判斷字號是否符合要求?

而且,目前絕大多數學生課外讀物沒有詳細分級。比如有的書內容既適合小學一、二年級學生看,也適合三、四年級甚至更高年級的學生看。由於課外讀物的目標讀者範圍比較大,這也會影響到家長和孩子對課外讀物的合理選擇。

還不得不提的是,很多在封面上標註為兒童讀物或者學生課外讀物的書籍,內文的字號本身就比較小,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這樣的出版物又是如何出版的,也值得反思。如果某些出版社都不嚴格執行國家標準,某些課外讀物必然會傷害孩子的眼睛。

所以,上述報告不僅是提醒北京的家長和學生,也是提醒所有的家長和孩子重視眼睛保護。而且,不僅是提醒家長和孩子,也是在提醒有關方面普及字號“國標”,並提醒出版社等機構對學生課外讀物進行分級管理,嚴格按“國標”要求出版圖書。

每年6月6日是全國愛眼日,有關方面藉助這個特殊的日子提醒大家愛護眼睛,尤其是提醒孩子愛護眼睛非常好。筆者以為,除此之外還應該在平時多些類似的提醒和呼籲。如果還能建議有關方面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讓法規為學生視力“護航”,效果會更好。

這些年來,保護學生視力的主要“法規武器”,是1982年教育部、衛生部等部門下發的《保護學生視力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和教育部頒發的《中小學學生近視眼防控工作方案》、《中小學學生近視眼防控工作崗位職責》,這些規定存在內容滯後、落實不力等問題。

“學生讀物近四成字號不合格”,這事兒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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