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逼善”不成德 “積善”方為德

公司老闆在群裡號召大家捐款,副總看大家捐的數額都很小就帶頭說話了:“我捐半個月的工資,大家至少也要捐半個月啊,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大家都儘自己的努力對抗疫情,財務從這個月工資裡面扣吧。

一個員工就開懟了:“您一個月工資3萬,捐了一半您還有1萬五,日常開支一點問題都沒有,您還有股權分紅,即使您把工資全捐出去,您都餓不死!”

“我們一個月就3000塊,捐了一半隻剩1500塊,交完房租就只有1000了,1000塊您能過一個月嗎?”

大家在心裡默默的鼓掌,這個新來的說出了大家的心聲,本來大家也只打算捐100塊,畢竟工資並不高,但卻不敢在群裡發話。

老闆看到氣氛不對,就在群裡面懟了副總一頓,並決定扣他半個月工資,另外半個月工資就當他捐掉了。

捐款本來就是自願,看個人能力大小來捐,結果副總搞這麼一出,感覺就是他很大方,大家都很小氣一樣。這跟“何不食肉糜”一樣,有一種不知人間疾苦的味道。


疫情之下,逼善”不成德 “積善”方為德

被動捐款實現的慈善,不是善。

一些單位領導把自己當作是權力獨裁者,憑個人主觀意識,帶著道德綁架的架勢。最終把本來善意美好的事情弄的烏煙瘴氣!

慈善是一種精神引導,慈善的本質決定了慈善活動的形式就是倡導,而不是強制。

慈善是發自內心的自覺行為,而不是被幹預的被動行為,被迫不叫慈善。

慈善,不是隻有捐錢的數量可觀才成為慈善,那些小的善舉同樣不可忽視。捐一億是慈善,捐一元就也是慈善,慈善應是“勿以善小而不為”。

日行一善,是多麼難得的堅持。荀子云:“積善成德”,善行累積便是德,被迫行善不叫德!

疫情之下,逼善”不成德 “積善”方為德


個人捐款是個人行為 公司要捐可以以公司名義

一般有點節操的企業捐款都不會強迫員工來捐。單位,企業如果要捐,是以企業工會,或者董事會等平臺資金來捐,可以倡導員工自願捐。

我的職場生涯中,也捐了很多次款,基本都是通過個人。從汶川地震,到同事家庭變故,水滴籌,還有視頻有時候看到那種可憐的情況,都會捐一些。

捐錢肯定都是量力而行,捐點錢能幫助別人的那種感覺對自己也是一種治癒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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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逼善”不成德 “積善”方為德

面對被迫捐款,可以說不

這次疫情,也有很多地方的事業單位把捐款都當成一項有任務的“工作制度”: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及幹部職工“自願”捐款。以為捐款數額小,大家都不會在乎。但任何一個人在被要求捐款的時候都應該說:是的,我很在乎。

慈善首先要在乎資金的去向。捐款必須要在乎資金被用於哪裡了、是怎麼使用的、募捐的受益目標是誰、誰來運作和管理捐款、過程是不是公開透明、資金使用效率如何、是怎麼監督評估的,等等。

所有不明去向,不是自願的捐款,我們都有理由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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