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辦教師何時才能按政策,法律辦理退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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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國家對民辦教師設定的身份是農民,是沒有退休制度一說的。退休只是對工人和國家幹部才有的特殊照顧。

後來隨著民辦教師制度和政策的不斷完善,1988年,國家出臺了關於農村年老病殘民辦教師生活補助費的暫行規定。算是建立了國家的民辦教師退養制度。

能夠辦理退養的條件是男同志60歲,女同志55歲,連續任教15年以上。失去勞動能力,也可以提前五年退養,因公致殘也可以提前退養。

至於因各種原因沒有到達年齡,被辭退的民辦教師是沒有相應的生活補助費的。

尤其是1997年國家下發了《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提出了關停民辦教師制度的要求。同時對民辦教師通過採取轉為公辦教師或者招錄師範學院民辦教師班過渡為公辦教師的方式,當然也有一部分實施了提前退養,剩餘幾十萬民辦教師被辭退了。

1997年的文件中,國家提出要對退養教師,參照公辦教師的一定標準來發放退休待遇。要求在不少省份被落實了。山東省離崗退養教師是按照80%到100%的公辦教師標準進行發放退休待遇。內蒙古按照80%,雲南,河南,貴州等地是執行2/3的標準左右,黑龍江只剩1/2,湖南不到1/3。青海省是按照800元、1200元和1600元進行執行。



2011年,國家在解決代課教師有關問題的意見中,提出要將以前被辭退的民辦教師納入養老和醫療保障。但是全國各地並沒有參照退養教師的標準執行,而是參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制度有關規定,按照每年教齡發放10到20元的養老補助,進行養老補償。

不過各地在當年的文件中都明確提出要參照經濟社會發展,不停的提高標準。這已經過去好多年了,一些地區已經過去5~6年了,希望有關部門切實提升標準。能夠參照離崗教師的標準,甚至是公辦教師的標準,來發放養老待遇就好了。如果能達到,每年教齡100到200元,大家就沒有意見了。


暖心人社


凡是尊師重教的人士,都會關心原民師的養老問題。廣大的網友也是一再為民師呼籲,為民師嗚不平。

這是因為原民師也確實為我國的農村基礎教育付出了心血。甚至大部分青春年華都傾注在教育事業上。他們在我國困難,師資力量嚴重短缺的特殊時期,加入到教師隊伍的行列,無怨無悔,奮鬥在教育第一線,為我國教育事業立下了汗馬功勞。

國務院,國家教委在1992年41號及1997年32號文件中,曾多次要求地方政府,採取切實措施,對民辦教師問題予以落實。保證妥善解決民辦教師問題。尚未實行離崗退養制度的地區,儘快建立離崗退養制度。已經建立民辦教師離崗退養制度的地區,要參照公辦教師退休的有關規定,適當提高現行生活補助標準。

現在的民師們,大多在六十,七十多歲的年紀,老無所養,病無所醫。生活很是困難。多麼渴望地方政府能按照國家教委的指示精神,儘快解決民辦教師的養老待遇和提高補助問題。給他們心靈的安慰,讓他們能夠幸福的度過餘生。




寶木鴻F


如果給現在大家呼籲的”原民師”定位,其實就是為1985年以前參加教育工作的非公辦教師(稱之為民辦教師)中那些沒有陸續轉為公辦教師的人、一些因個人原因改了行又後悔的人、一些諸如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紀引咎辭職或被辭退又回到生產隊務農的、還有不是經縣級批准省裡備案的、經過多次考試又不合格,最後被辭退的那些人。這些人在與同齡農民一樣享受著承包地、責任回、糧補,也就是農民應該享受的待遇他都有,但他又比農民多享受到了教齡補貼。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7〕32號)文件精神,對1985年12月31日前持有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發放的民辦教師任用證,並在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民辦教師實行了退養政策。退養費收入標準不低於當地(以旗縣為單位)公辦退休教師平均退休費收入的2/3。 近年來,對這些被辭退、離崗的人,按教齡(最多12年)給予了一次性經濟補助。在我們這裡,這些政策都落實了,其它省份可能在落實上還存在偏差,要不然總有人提“原民師”問題呢。

那麼為什麼一些“原民師”沒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而到法定退休年齡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其實國家在1997年就把民師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了(我們這裡1998年開始的)。由於當時有一些人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政策認識不夠,錯過了參保機會。不過後來大部分參加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見《關於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教人[2011]8號)。雖然國家發佈了政策,由於傳達不到位或個人原因,到現在仍然有少部分人沒參保。

實際上沒有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發放的民辦教師任用證並在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原民師”與當時在國有企業(當時叫國營企業)、縣辦大集體做臨時工的人一樣性質,只不過你在三尺講臺,他在工廠務工,都沒有社會保險。後來國家對這些原民師給予了教齡補貼,那些臨時工的工齡又有誰給他補貼?都是一樣的中國公民,都在各自工作崗位為國為己奮鬥,只不過是分工不同罷了。你有了教齡補貼嫌少,他可什麼都沒有啊!根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要想把這部分“原民師”的教齡和當時在國有企業(當時叫國營企業)、縣辦大集體做臨時工的人的工齡作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都很難,況且還要與有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發放的民辦教師任用證並在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原民師”一樣享受退養待遇更是難。爭取吧!



我愛我家214230147


許多原民辦都已作古,活著的不多且都是七十左右或以上歲數的人了,在那個特珠年代、這群特殊老師的確作出了貢獻;而今社會主義國家進一步發展了、強大了,是應該儘快考慮這個群體的後顧之憂了...


時間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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