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汽VS福特,很懸殊?野馬是中國的

川汽VS福特,很懸殊?野馬是中國的

1月5日,全國媒體圈有兩件轟動的大新聞:一個是在成都業界十分火爆的小龍坎火鍋,幾經周折,成功獲得了國家工商總局的“小龍坎”商標的所有權;而另一個則是成都赫赫有名的車企——川汽野馬,經過兩年多的努力,終於贏得了“福特野馬”商標侵權案的初步勝利。

川汽VS福特,很懸殊?野馬是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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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汽野馬與福特野馬的糾紛來自於2014年,那時候川汽野馬推出了第一款SUV產品T70,而福特野馬也於2014年開始大規模進口國內,也就是這時候雙方糾紛正式開始。

川汽VS福特,很懸殊?野馬是中國的

川汽野馬方面稱,自上世紀80年代就在商標總局註冊了野馬品牌,而2006年福特才在中國為Mustang註冊“福特野馬”。川汽方面表示,福特曾在2000年上門找過川汽,希望從川汽手中購買或者共享野馬品牌,當時沒有談攏,然後福特就自行申請通過了“福特野馬”的中文商標,並在此後的廣告宣傳和市場推廣中多次直接將“野馬”作為“Mustang”汽車的中文標識和品牌,福特方面的上述行為使得野馬汽車公司不得不積極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身的品牌尊嚴與權利。

川汽VS福特,很懸殊?野馬是中國的

經過近兩年的訴訟,在近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終於作出一審判決。據悉,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勝訴,福特(中國)有限公司停止侵害野馬汽車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並且獲得福特汽車(中國)有限公司100萬元的賠償,在判決生效後15日內,在“福特汽車官方網站”首頁刊登聲明,消除影響。福特旗下跑車MUSTANG“野馬”將不能再以野馬自居,其目前在華命名與海外相同,為“MUSTANG”。

目前,福特中國還未對此事做出任何申明,也並未提出上訴。

小編點評:聯想到近年來成都本土著名的餐飲品牌“小龍坎”商標註冊紛爭歷經紛擾終於得到解決,我國商標法規定,品牌所有權嚴格依照註冊時間的先後而受法律保護,可以說此次川汽野馬的勝訴當在情理之中,也很好的捍衛了中國民族品牌的尊嚴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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