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古代女性的那些慘無人道的刑法

古代的刑法皆殘暴無人道,但是最開始是沒有針對女性的刑法。


隨著女性罪犯的加多和管理,慢慢的也形成了一套針對女性的刑法。


先從教輕的說起,只受一些皮肉之苦

拶刑(指夾板)

“拶邢”主要是針對女性犯人懲罰小錯或者是對敵國間諜女犯人 刑事逼供所用。

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緊收,十指連心,痛苦加倍。

這一刑法在最開始時比較好用,但是在後面各國都有對自己的女下屬進行相關的訓練,夾手指的作用並不大,後面又發展為用3寸長的銀針從指尖插入,從而發展為後期的針刑。


淺談古代女性的那些慘無人道的刑法

拶刑


站磚

故名思意就是站在磚上,如果放到現在可能會覺得很驚訝。“這也算是一種刑法嗎?”

其實在古代從宋朝以後開始流行裹腳,女性都特崇拜三寸 金足,很多女性從小都開始裹腳,以至於腳骨 都是變形的,如果把裹腳布去掉,不穿鞋子根本無法站立。

站磚的施行過程就是將女子的裹腳布去掉,然後讓其站到兩塊磚上面去,由衙役攙扶著。一半不過半小時,兩腿發酸、身體發抖,甚至會大小便失禁。

紅鞋

紅鞋也叫紅繡鞋,把一雙鐵質的秀鞋放到火中燒到通紅,然後讓犯事的女犯人穿上,走上一尺之路,便是行刑完畢。輕者雙足殘廢,重者都會因疼痛而死。

清·俞樾《茶香室三鈔·紅繡鞋》:“按今小說,有所謂紅繡鞋者,鑄鐵為鞋,燒紅,使人著之。”


淺談古代女性的那些慘無人道的刑法

紅繡鞋


墨刑

墨刑就是在犯罪人的臉上刺字,然後塗上墨炭,表示犯罪的標誌,以後再也擦洗不掉。


這個刑法在清代主要用於那些奴婢逃跑的刑法,但是對於逃亡的奴婢凡是七十歲以上、十三歲以下者可以免於此刑法,最開始是在刺字在臉上,後來在康熙四年規定可以與盜竊罪犯一樣刺字到小臂處。可新政頒佈以來,逃跑的奴婢越來越多,又改成了刺於臉部。

在古代基本上在臉上刻字了之後就等於毀容了,一般紋上了之後就必須帶著恥辱過完一生。


以上幾種刑法皆為教輕的皮肉之苦,下面說說最為不人道的幾種殘忍酷刑

杖刑


淺談古代女性的那些慘無人道的刑法


古代大多數犯事者都會受到杖刑,簡單點說就是脫了褲子打屁股,一直打到屁股開花為止。

但是古代對女性的杖刑,還有一些特別的規定。

去衣受杖


對於犯了姦淫之罪的女性要脫了褲子裸體受杖。這對女性來說不僅有皮肉之苦,還帶來了極大的精神壓力。更可怕的是,婦女受刑時,原告方的親戚朋友都會過來觀看,此為“看打”。

被告婦女不僅要光著腳過堂,還經常在大庭廣眾之下被羞辱,前來觀看的不僅有案件當事人,而且地痞無賴甚多。

此刑大多用於姦淫之女,

在清代還有的知縣故意將案件往姦淫方面推,故意將婦女定為姦淫,這樣知縣可以滿足自己的獸性讓被

告婦女裸體受杖。


浸豬籠(並非刑法)


在封建社會,如果發現女子與其他男子關係不正當,或者女子揹著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與其他男人調情,就可以報給村中非常有威望的長老,一旦被確認成為事實,男的就會被亂棒打死,女的就會被放進豬籠扔入河中淹死。

但是這種處罰方式多用於民間,官府一般不允採用。


宮刑(幽閉/椓刑)

“宮”,即“丈夫割其勢,女子閉於宮”

想必大家對男性宮刑都多少有了解,反之女性的宮刑則更加殘酷。

在中國奴隸社會時期,最早的記載見於《尚書·名刑》。

“木槌擊婦人胸腹,即有一物墜而掩其牝戶,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廢矣。是幽閉之說也。今婦有患幽禿私頹病者,亦有物閉之,甚則露於外,謂之頹葫蘆,終身與夫異榻“

意思就是用棍棒擊打女性腹部,會有一個器官掉落到幽部,不妨礙排洩,但是從此無法完成人道。

其中在清朝吳薌又提出獨特的見解。他說,婦女幽道深處有塊小骨叫“羞秘骨”,平時不曾墜下來,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墜下來,就會像閘門一樣閘住幽道,無法性交。而且,除了用刑之外,還可以用針灸的方法使羞秘骨下墜。

這就是通常所講的“幽閉”。此刑法一般用於皇宮中不檢點的宮女,或者是民間不守婦道的婦人。


縱觀整個封建時代,各種酷刑層出不窮,好在現代社會考慮到這些刑罰太過殘忍,已經基本廢除,僅保留了監禁和死刑,用以震懾違法犯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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