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十歲了,老婆過世後認識了一個老太太非要和我一起生活但兒子反對,能出主意嗎?

平凡人老張


夕陽無限好,只是不黃昏!從老年人51年生人你離七十還2週年,從你的精神狀況和經濟狀況來看過平常人生話還是略有盈餘!如果後找老伴與你有共同生活的意願,沒有它圖真心實意過好每一天的女人你應該珍惜她這份感情:雙方共同走完餘生是再好不過的最佳選擇,要處理好家庭,財產,利益彼此之間的關係,我想你的兒女應該是明理之人,無需上網問別人',你的年齡和大腦思維完全有獨立思考的見解和決策,做好後續工作!望二老幸福長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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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夫妻老來伴。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國人的壽命在增加,以前的古話是:人過七十古來稀。現在就不同了,七十歲的人多數身體好著呢。以後中國人的壽命70平常,80歲不算高,90歲才算老年人。我有一個朋友的岳父70歲喪偶,後來找了一個老伴,現在老兩口可好了,老頭乾淨利索,老太太也把家裡收拾的利利索索,現在雙方兒女都非常滿意,關鍵是兩個老人都有老保退休金,兩個人的退休金4000多塊錢,不但用不了而且還有節餘,老人經常給孫輩們一點小小的紅包,孫輩們也高興。我認為兒女不同意老人找老伴多數是從經濟上考慮,很少考慮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物質生活滿足之後,精神生活非常重要,兒女的親情代替不了夫妻之間的感情!這一點作兒女的一定要知道。

當你和你的配偶在一起卿卿我我的時候,一定要體量喪偶父或母的感受。我認為只要兒女們不太計較物質上的事,在老人再婚前把財產除理好,讓老人找個心滿意足的老伴是好事。

中國的傳統文化應該發揚改革,如其在老人走後哭哭涕涕,修墳立碑大興土木,到不如在老人健在的時候給他她們一個快樂的晚年,讓老人們快樂幸福的過好每一天。


趙文才79


自己都70歲了,可以找一個老伴兒,但是自己在找老伴兒的時候,一定要把自己的財產,把自己的後事都分析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給兒子一個交代,也算是對得起已故妻子的夫妻感情。我想70歲的老人找一個老伴兒也是情有可原的,畢竟一個老頭兒單獨過日子難免是粗手笨腳的,所以說有一個老伴兒的照料,對老人來說無疑是一個錦上添花的事情,所以說自己要跟兒子把道理講明白,告訴兒子自己這個歲數了,如果跟著兒子們生活在一起,會有許多後患也不會過的如意,如果說自己找個老伴兒頭疼腦熱的,會身邊有個人照顧,這樣的話也省去了兒女們的擔心和擔憂。然後才告訴孩子們自己的財產可以都給孩子們,但是自己起碼的生活保障還是要有的,自己的退休金或者是積蓄,可以拿出一些來,每個月負擔起自己和老伴兒生活的就夠了,所以我說這些都想明白都做到以後你的兒女自然會理解你的一番苦心也就會同意你的,再找老伴兒的要求,所以說什麼事情做的明明白白,對兒子有個交代,這樣的話孩子也不會為難你的,孝順是天下兒女的責任,所以說跟孩子講清楚道理,未來的事情就會水到渠成,你的二婚事情就會得到兒女們的支持了。



伊春美食美客


都到了這把年紀,還想梅開二度。依我只見,您老還是省點心吧!

原因是,一到七十開外,真是說不準今天明天,可真要閉眼,那都一切迎刃而解,萬一鬧上個病病災災,真的就不好說了,既然兒子今天能反對你老人家在次組建家庭,那明天病床前定能不去端屎奪尿,這不組建家庭他還沒有藉口,一但搬開個毛茬,到時真的是有口難辯事飛了,人這一生,年青時不找媳婦是絕對不行,因為那時是,上對父母雙親,下面是直對自己,同時,娶妻生子,也是父母的最大願望,而七十歲後,你老人家下對的是自己的兒女,他們可不管你個三七二十一,只要大家生活的省心安靜,才是兒女的最大心願!

不過,提到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質量,愛,老年人也有愛的權利,問題是今天的愛,與年青的愛,有著本質上的很大區別,而今天的愛,定會有人管你收斂你,你可的真用點心思了,但願你全家相安無事,生活幸福愉快!


李德才21


我來說2句,有的七十多歲的老人同少男少女一樣,竟還有小鹿亂撞心的感覺呢!想當初,我媽過世不久,我73歲的老父親認識了一個小12歲的稍有點姿色的老太婆。魂不在身啦,整天嚷嚷要把老太婆帶回家,我弟弟弟媳堅決不同意。因父親是上海退休回到老家的,家裡別墅是母親的名字,母親去世後,我們2姐妹放棄繼承權,全過戶到我弟弟名下。我父親竟還嚷著跟我弟弟打官司。後來又要跟我們借錢買房。因房子距離老太婆孫女上學的地方遠,老太婆說不可能和我父親去住那麼遠的地方。我父親這才作罷。後來看到老父親整天魂不守舍的,我就把位於市中心的一處閒置小房子給我父親臨時住,給他們提供一個小聚空間的,哪知我老父親大動干戈,花幾萬塊錢裝修一新。不僅老太婆來住,她家上高中的孫女和在附近上班的離異姑娘母女倆天天來吃午飯吃晚飯,我老父親和老太婆每天上午忙飯忙菜,成了服侍她一家老小的傭人了,而自己家裡的孫女也在上高中,不聞不問。弟弟弟媳很是不滿。但仍然對父親說:只要你開心就行。後來老太婆身體不好,又是父親經常用電動車帶東帶西的把老太婆帶去看病。開始還瞞著我們,是原鄰居告訴我的,才得知老太婆一家在這裡吃喝,把這地方當作場。老父親和老太婆生活了2年,自己也感到吃不消了。我當機立斷,收回房子,裝修的錢還給父親,父親也默認了,也搬回家和兒子媳婦孫女一道生活了。搬回家後,父親感到從未有過的輕鬆,他說跟老太婆在一起2年,沒有一點自己的空間,很累。並告訴我們,老太婆女兒要跟他們租房子,房租一人一半,他沒答應。說自己沒有錢。血濃於水,儘管父親犯過但凡老年男人都容易犯的錯誤,我們還是原諒了他。他生活的一直很愉快。有時和老太婆見見面,也蠻好的。不一定非要一起生活。目前父親已83高齡,查出肺癌骨轉移,3個子女出錢出力,為他看病抓藥,並隱瞞病情,修改出院記錄。目前用藥物控制,生活狀態很是不錯,能吃能睡,經常騎車出去逛逛。我們姐弟仨經常背地裡調侃,當真正疾病來臨時,老父親再也不說“哪怕跟老劉(當初的老太婆)共同生活一天,我死都值得”了的話了。我們商量好了,我們會盡一切努力,讓老父親生活愉快,沒有疼痛,安詳走完人生最後的旅程。試想,當初如果不把他弄回家,跟老太婆一家生活,有病了。人家會怎樣對待他?他替人家兒女拎責,為老太婆看病抓藥,人家把他當傻子耍的,人家在利用他。唉,老男人要自重啊!最好不要共同生活,更不能領證,否則麻煩大呢!平時可以當朋友處,當親戚來往。


三葉草六月雪


人老七十古來稀?

古話是這樣說的!

現在的人如果身體沒大毛病?都能活到九十歲以上?

這樣算來還有二十年時間?

這二十年如沒個伴侶陪伴,

咋度過啊?我哥哥七十二歲,找個六十歲的老伴!

生活的很好,

春節回老家還去看看哥哥。

衣服穿著乾乾淨淨的,

每頓飯兩瓶啤酒,

我哥哥也有房子,

老婆哪頭也有房子,

他們兩頭住!

他倆每月都有買的養老金?

合二為一是4000多元,

在農村哪可是好事好生活。

那老婆六十歲身體可好了,

還種有二十畝地,

都是要的地種著?

能賣玉米合二萬來元?

我哥哥是果園老闆,

歲數大了給兒子幹了,

但他懂果樹除蟲配藥方子,

聽說做做指導每次給二百元,

合計人家給他倆萬來元,

秋後他們合夥買水果,

還分紅一萬多元,

你算算他們過的咋樣?

開始我哥哥想找老伴,

兒女都反對?

就是我支持他找?

為這事侄子侄女們,

現在他爸過的很好,

身體也好,

精神特別好?

侄兒們看見我都笑哈哈!

你還憂鬱啥快動手吧!





龍的傳人水泊梁山


一個70歲的人了,還有這花心😍也是醉了.

到了70歲了,男人和太監沒神馬區別,這個時候還要搭個老孃們進屋,意欲何為?解決生理問題・_・?只怕有心無力。怕孤獨就與兒女搭夥過,要麼進養老院也行啊!不能再像年輕一樣任性,這樣只會落到得不償失地步。人到70古來稀,兒孫滿堂了,所以行事要顧及後輩感受 ,不能我行我素,一意孤行,這樣會造成後輩無情牴觸,會生出家庭矛盾。如果家庭條件嘗可,要麼僱保姆,要麼還是進養老院為宜。不要蠻目貪戀所謂“黃昏戀”,其中內容複雜,深奧,一個老頭👴,沒有那麼多精力時間邪思淫想來對付。因此還是要保持清心寡慾操守,維持良好晚節,為後人儘量做出表率。

不是老來有心,且就可為。沒這麼簡單,方方面面問題一大堆。黃昏本是夕陽西下時,最終莫搞滴,斷腸人在天涯結局。


和言悅色


都是大話連篇的說的比唱的好聽啊!我給你說一個親眼所見的,就是我們小區一個老太太六十多點三年結了兩次婚!而且還搞到手兩套房子!去年還報警呢,法院也來人了都沒有辦法解決!那兩個傻老頭子都是七十多歲了把房子過戶給老太太還有公證書!這叫陪伴不?最後就剩下一身空皮囊!活生生的現實問題!


用戶9912388863917


兒子不同意,你可以問問他,懂不懂婚姻是自由的?懂不懂婚姻法是保護公民婚姻自由作主的?

不過,兒子反對可能也有他的道理,不妨和兒子好好談一談,通過溝通,彼此達成讓你滿意、讓兒子放心的共識。社會發展已經到了利益之上的階段,對於兒子的反對,或者說是一種擔心,你有過考慮沒有?

人到七十古來稀,你已年過七旬,如果是和兒子一塊生活就沒有必要再找什麼老伴了。雖然說有比你年齡大的老頭還找了老伴,但人家有豐厚的收入,兒女又不在身邊。根據你的提問,明顯兒子就在身邊。

老年人再婚,引發的矛盾層出不窮。奉勸友友,冷靜冷靜,考慮好再作決定。路人之言,僅供參考。(2019/06/15)


吉祥如意


如果你的身體康健,經濟條件又允許,建議你應該再婚,好好過自己的第二春。我的岳母是73歲去世,同年的岳父很想續絃,他七個兒女都不同意,我廣做工作,最後成了。兩個人一起生活了13年,我老岳父86歲無疾而終。

但請注意,我的這個建議是有條件的。身體康健且經濟條件允許,缺一不可。你想,如果身體不好,需要人照顧,不如請個保姆,免去許多隱患。如果經濟條件不允許,想子女拿錢給你們兩個人生活,很難。

如果再婚,很多經濟上的事及兩個人百年之後的事都要事先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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