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看孫楊,到底國人應該支持他還是反感他?網民做的是對是錯?

心依舊夢依然3


客觀的來講,孫楊在游泳這個體育項目是有很大的才華的,也給國人爭得了榮譽。就這一點,我們應該是讚美孫楊的,對他這些年在游泳項目上的辛勤付出大家也是支持的和點讚的。

可是,就孫楊拒檢一事,我個人認為他是不成熟的。我特別贊成很多網友以及媒體的觀點,作為一名國際運動比賽的冠軍選手,對於賽事的規則竟然吃的不透徹,作出的事情令人覺得很幼稚。結果自不必說,很嚴重,被禁賽8年,也許他的比賽生涯可能就要告終。這又怨得了誰能?

竟然到現在為止我沒有看到過孫楊就這件事情深刻反省和自責的任何表態,我認為是令人反感的主要原因。為什麼這麼說,首先孫楊是一個成年人,對於這樣的結果是能夠承擔責任的,不應該帥鍋個其他不相關的人,更不能讓自己的母親或者上級領導來承擔。其次,從孫楊這幾天以來在網絡上的表現來看,其人的心智很不成熟,也許是被嬌慣,也許就是太自負,認為國家應該出面來解決自己的危機,因為有恃無恐,誰讓自己能拿金牌呢。這也是我支持有些網民包括我自己反感他的理由。

所以說,支持是因他的才華,可惜可嘆;反感是因為他的幼稚和自大。


海焱隨筆


對於孫楊,我們其實也支持不上他,也不會反感他,我們能做的,只能是提醒他,希望他能走得越來越好。


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對孫楊作出禁賽8年的裁決,這一超乎尋常的嚴厲裁令很多國人倍感震驚,於是網絡上各種“陰謀論”、“雙重標準”之說充斥於耳。也有人說這是孫楊自己不成熟所導致的,今天,我們就來討論一下這個問題。


孫楊團隊確實犯了很多錯誤,也誤判了形勢,但無可非議,在本案中,孫楊被“量刑過重”是肯定的,而這裡面,更多是孫楊團隊對法律的理解和應對技巧問題,而不是“雙標”問題。


為了幫助大家瞭解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另外一個大家熟知的案例來給大家說明。

大家所熟知的國內某脫口秀演員周X波,在美國因為涉嫌“槍毒案”而被逮捕入獄,我們假定一下,當時有這麼幾種情形:

情形一:週一波遭警察攔截後,鋌而走險飆車逃跑,後面的情形大家可以自行腦補美國大片的海陸空追截鏡頭,然後週二波利用警察趕到之際將違禁物品扔進海里,被抓捕後判刑三年;

情形二:週二波遭警察攔截後,停車和警察交涉,提出要看警察證件,溝通中發生爭執,因為從口袋掏手機而被認為襲警,被警察當場擊斃;

情形三:週三波遭警察攔截後,配合警察調查,認罪,最後被判八年;

情形四:週四波遭警察攔截後,配合警察調查,但不認罪,最後重金聘請知名大律師,從浩如煙海的文件中找到警察執法程序上的瑕疵,週四波被當庭開釋。;

無罪開釋、輕判三年、重判八年、被擊斃。如果這四種情形發生在不同的人身上,那肯定會被議論為“雙標”,乃至“三標、四標”。但問題是,週一波、週二波、週三波、週四波事實上就是同一個人的化身,至少,黃皮膚黑眼睛的週四波也可以獲得其中一個最好的結局(現實中的周X波也確實如此),那麼,如何解釋這個事情呢?

西方的法律,也是人制定的,所以一定有人的因素在裡面,如果你一定要說他們有“雙標”,那麼,他們的“雙標”並不是體現在規則適用層面,而是體現在不同的人對規則的不同理解層面

,比如他們在規則制定時,已經考慮到上面週一波(瘋子)、週二波(傻子)、週三波(窮人)、週四波(富人)各種情形,然後設計不同的法律後果讓這些去“對號入座”,但誰都知道,從概率上看,構成周一波(瘋子)、週四波(富人)人群的,多半以白人為主,而構成周二波(傻子)、週三波(窮人)的,則以少數族裔為主。儘管如此,這並不妨礙他們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所以,如果把這樣的事情稱之為“陰謀”,不如說是“陽謀”。

對此,還有人想不通,按照中國人的理解,週一波的行為,比周二波的行為要嚴重得多呀,為何週一波只判三年,而週二波卻被當場擊斃(即便沒有擊斃,也會變成周三波重判八年)呢?這不科學呀?

這就是東西方法律思維的區別了。西方人立法,當然也重視具體行為的嚴重程度,但更重視社會危害程度。這麼說吧,作為警察,是碰到週一波的概率大,還是碰到週二波的概率大?當然是後者,而美國又是一個允許合法持槍的社會,所以,當警察和嫌疑人面對面的機會大量發生的時候,必須要對這種可能會給警察形成人身安全威脅的舉動,給予足夠有力的打擊,才足以震懾大家,讓絕大部分人在面對警察時,乖乖地像個小白兔。

所以,這也可以解釋,在孫楊案件中,孫楊團隊和證人們,正不遺餘力地將孫楊打扮成前文中的週二波形象,而這種和執法者當面衝突,有可能會形成潛在巨大威脅的人,又往往是任何一個組織都要不遺餘力打壓的對象,因為姑息了一個“襲警者”,那一定會出現個千千萬萬的“襲警者”。

那麼,孫楊已經變成“週二波”了,但在情節和性質方面,孫楊比當時的周X波要輕不少,孫楊吃虧是吃在後續應對方面。因此,我們如果能更好地提醒他,幫助他,讓他成為週四波,就是一件大好事了。


洋楊大觀


一切以事實為依據。從法律上來講,對的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的。做為網民,我們也不必急於表態,靜待最後的結果。孫楊曾給我們帶來了太多的驚喜,給我們國家帶來了榮耀,這些成績也是他努力取得的,而這次事件泳聯並沒有取消孫楊以前的成績,所以它必須得到尊重和認可。至於其他的罪狀和判決,我們只能尊重事實、尊重法律。無論如何,我們替孫楊感到惋惜,希望他無論對錯,都要儘快走出陰霾,也許他的游泳生涯已無可挽救,但是人生道路還很長,且行且珍惜。





小小阿貝


孫楊加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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