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想嫁人:五十歲,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媽媽想嫁人:五十歲,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爸爸去世快三年了,近段時間媽媽有改嫁的想法,不想讓她改嫁,怎麼辦?


描述:媽媽都五十多歲的人了,還瞎折騰什麼啊,想不明白。

在悟空問答的熱門問題榜看到一網友的問題,勾起了我對一箇舊新聞的記憶。

2017年12月,南京一位有兒有女的81歲獨居老人,在家中去世,被鄰居發現時已是兩月後。

“我於昨晚去世,走時心如止水。”

這是老人在中秋節晚上寫下的遺書裡的一句話。她預感到自己要去世了,估計著第二天會被人發現。

未曾想到竟是兩個月後,若她泉下有知,大概會心涼如水。


媽媽想嫁人:五十歲,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隨便上網搜索了一下,類似的新聞太多了,這裡列幾條:

滬67歲獨居老人家中過世,多日後才被發現。(新聞坊2019.8.1)


屍體高度腐爛!嘉定一老伯空有倆兒子,卻家中身亡多日無人知。(新聞坊2016.7.15)


獨居老人家中去世多日卻無人知曉!(無錫博報2018.7.27)

條條都讓人寒心,觸目驚心。

這位問問題的網友,爸爸去世已近三年,媽媽五十多歲,他應該是個年近30歲的青年人,不是十來歲左右的孩子,能問出這樣的問題實在讓我錯愕。

五十多歲,是個相對尷尬的年紀,年齡不上不下,看似上年紀了,但是身體健康,也還有幾十年的人生路要走。

馬克思說過:要想美好地度過一生,就只有兩個人結合,因為半個球是無法滾動的,所以每個成年人的重要任務,就是找到和自己相配的一半。

五十多歲,人生才過大半,球裂了,下半生,剩下半個球還怎麼滾?

每個人生來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五十多歲的父母也是一樣,如果對美好生活的追求是瞎折騰,那這樣的折騰也是應該的。

這位青年並未介紹家庭情況,對於這個問題,就普遍的家庭狀況來看,讓媽媽再婚是最好的選擇。


媽媽想嫁人:五十歲,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我們可以從以下這幾個方面著眼細看,就知道原因了。


相互陪伴


都說少年夫妻老來伴,婚姻之於我們每個人,其中一個最大的功能,就是陪伴。

五十多歲,年紀慢慢越來越大,身體的各項機能都在退化,疾病會接踵而來。

喪偶的母親會害怕、也會擔心,怕哪一天,自己也會像那些突發疾病的獨居老人一樣,死在家裡多天也無人發現。

別說有子女可以靠,新聞中那些死在家中的獨居老人,都是有兒女的。

如果再找個老伴嫁了,好處立眼可見。

平常端茶倒水有人;

晚上睡覺有人;

白天說話聊天有人;

萬一突然死了也有人立馬知道。

子女會像老伴一樣二十四小時在嗎?不會。

特別孝順的子女,陪伴父母的時間會多些,但那與夫妻間的陪伴能一樣嗎?

母子、母女,父子、父女關係,能替代夫妻關係嗎?

不能,都不能。

喪偶的老母親也渴求溫暖,需要陪伴啊!

媽媽想嫁人:五十歲,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相互扶持


母親生病了,你能二十四小時陪床照顧嗎?不能。你有工作,你有小家庭,你有孩子,你全是難處。

喪偶的老母親總有一天會生病住院,她也擔心啊!

擔心沒一個相互照顧扶持的人,自己怎麼辦?

擔心因此拖累了子女怎麼辦?

母親五十多歲還要嫁人,有多少是為了愛情?她要的不過是有一人相互扶持走過下半生。

我媽媽生病住院時,在第一家醫院住的是4人間病房,一間病房裡連我媽,有三個是年紀大的。

對面床的老阿姨,從住院到出院一個多月,兒子就沒露過一次面,裡裡外外都是老頭子在操勞。

右邊床的阿姨,女兒倒是孝順的,每天都會來探望老孃,但是每天時間有限,不能隨時都在。

喪偶的母親有合適的人不嫁,難道還能在生病住院的時候全部指望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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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分擔


高爾基說過:婚姻的目的就是要共同克服人世的一切艱難、困苦。

夫妻雙方都健在,生活的艱難困苦都可以兩個人分擔著扛。

兩個人,走了一個,生活的重擔一下子全都落到了一個人的頭上,真的很重,很累,會很想有人幫著分擔。

人的能力有大小,喪偶,可能換一個人也能撐下去。可是你的母親,撐了三年,不想再一個人撐下去了。

兒女已經年近三十,長大成人了,思想獨立了。

喪偶的母親想找個人一起分擔生活中的艱難困苦,也是情有可原。

這也變相的給子女減負了,怎麼就是瞎折騰了。

媽媽想嫁人:五十歲,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父母不是我們的附庸品,他們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

把子女養大是他們應盡的義務,可老來只為子女服務不是他們的義務,不能用親情綁架父母,逼他們放棄追求自己的幸福。

不論年紀,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法律也賦予了所有人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權利。

願每一位老人都能擁有一個幸福的晚年生活!

這應該是我們做子女的共同的心願。

請謹記,大家都會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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