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的定义是什么?有标准吗?

南极仙翁4781


近年来,书法家多如牛毛!哪来的定义?有人认为,加入书协组织就成书法家了,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的,启功先生、欧阳中石先生、沈鹏和张海先生都说过这样一句话:“加入书法家协会的人不一定是书法家,没加入书法家协会的人不一定不是书法家。”还有一个在道内有权威的人说:“书法家是没有定义的!试想一下,书法家都多如牛毛了,还能叫‘家'吗?!”

上图为启功先生的书法作品。启功才是真正的书法家,而且是书法大家。

据了解,当不有不少会写几笔字的人,都想让别人称他为书法家,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要点面子,通过“书法家”的头衔做掩护,来提高自己的作品润格,用低俗粗糙的作品换点小钱,以体现自己的“文人”价值。这样的人往往本事不大,但“情商”较高,我这里所说的“情商”,主要是指不走正路、不按常理出牌而弄了个虚名的人。

上图为田英章的书法作品。

真正有书法功底的人,是不喜欢别人称他为书法家的。比如张芝、刘德升、王羲之、王献之等实力派书家,他们的时代是没有“书法家”一说的,几千年了,人们都统称他们为文人。

关于书法家的定义和标准,古代没有,近代没有,现代和当代也没有。

现在,是苏士澍掌门中书协,在他的任内,能否对书法家弄个定义和标准呢?

上图为苏士澍的书法作品。

做为一个书法人,徒有虚名的东西是坚决不能要的!要想自己的书法作品能换到钱,或者是想在历史上留下一页,作品质量才是硬道理!作品质量经不起历史检验和人们认可,就是把自己的作品说的天花乱坠也没用。

书法人,还是务实的点的好!

上图为李松的书法作品。

关于书法家的定义和标准,五十年内或者更长时间不会有人做出。没有定义和标准的“书法家”,就是有人当面呼叫你,奉承你,又有什么意义呢?

以上为个人观点,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如果各位网友对此有不同看法,欢迎留言和评论!


中州耕牛堂主


所谓标准即衡量人或事物的依据或准则。以此类推,书法家的准标应是创作有水平、对书法艺术理论有水准的书法工作者。

现在通行的办法是以各级书协组织主办的展赛入展或理论文章的评选发表作依据。这个认定标准比较直观,也比较好执行,也确实起到立杆见影的作用。但是,由于“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还因为主客观原因以及评委的认知水平各异、审美取向差异、亲疏关系有别等弊端,颇受垢病。

窃以为,评判一幅书法水准,应以书法家作品依据,以社会公认为准则,不拘一格,百花齐放。只要作品有古意,即有来源,能与经典对接;有新意,笔墨当随时代,可与时代同行;有己意,有自己的独到理解,并注重笔法、字法、章法、墨法的锤炼。是自我情感的个性表达。应视为有效创作。

而从事书学理论研究的作者。无论是理性认识,抑或感性认识,只要具有认识的深刻性,即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考据详实,具有一定的书学理论体系等。应认可其著述。

而不能以一、二次入展或发表文章来机械认定。这样可能更复杂些,但可以更好地发现人才,选拔书法家。



湘仔评论


有些人认为创造出自己的书体就是书法家了,那是大错特错了。

书法家不但字儿写得好,而是要有丰富的学识涵养。最重要是,书法家的作品必须继承传统书法的精华的同时,还有所创新。

这个所谓的创新,就是书法家的人格魅力和学识涵养相互侵染,共同促进。

这是易中天先生的书法作品。易中天是我特别敬佩的文化学者,他在百家讲坛开讲的三国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但是说起书法,虽然有它自己的特色,但是他不能成为一个书法家,他的书法有创新而没有继承。


这是范曾先生的书法作品
,人们所说的螳螂体,特色鲜明,但是终觉浅薄,没有深厚的书法文化做积淀,在我看来就是沽名钓誉。

古代的书法家们都是值得敬佩的,像明代的书法家王铎,他临摹王羲之、颜真卿的作品,不但能够达到形似,而且能达到神似。

现在的所谓书法家们都太浮躁了,他们的身份很多,他们的证书让你眼花缭乱,可是当他们拿起笔写上几笔的时候,他们就露怯了,不懂得中锋用笔,不懂得绞转法。

如果有人问我当今社会什么“家”最多,我肯定告诉你“书法家”最多。当代的书法家的数量已经超过了清朝到唐朝所有书法家的总和,可惜的是只有数量而没有质量啊。

黄永玉大师曾经说过,当今社会教授多如狗,大师满街走。


水电工老路书法




一、书法家定义:

能够融贯古今文博,书法技能娴熟,且风格面貌独特,能够倡导和引领一方书风和正确发展方向者。

二、判断书法家的方法:

“融贯古今文博”是前提,“书法技能娴熟”是条件,“倡导和引领一方书风和正确发展方向”是标准。



三、是否有书法家之辨:

什么是书法家?绝不是什么书法家协会主席、副主席、理事和会员等。除非达到了“融贯古今文博”、“书法技能娴熟”、“倡导和引领一方书风和正确发展方向”的前提条件和标准。除此之外,如果凡认为是书法家的,只能说是自命的一种个体圈子文化现象而已,并不全面代表真正意义上的书法文化。



四、书法现象百态: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一些类似书法介绍:“XX书法家协会主席XXX书法作品大气磅礴”等,上行下效,好多人介绍自己大都是“XX书法家协会理事XX”、“XX书法家协会隶书委员会委员XX”、“XX书法家协会会员XX”等等,一幅先入为主的架势,简直就是笑话!



三上词话作者


这个问题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就雉幼的与人探讨过,那时的理解定义就是入“协”便是书法家。如现在照之前这个理论继续推演岂不是“书法家”是遍地都是吗?!但是不是这样的评判标准和定义的!书法家原本史上没这个名称或称呼,后是将书艺好的、有见树、有个性等书人冠以“书法家”而已。由此可见所谓的“定义”就是一个书写“高水准”并没有什么“标准”来判准!


听竹斋


千百年来,科学系统的训练方法体系没有健全起来,书法创作方法体系一直处于试验阶段,导致艺术评价体系很不完善,艺术审美标准更是含糊不清。就连究竟什么是书法、什么是写字,这个常识性的问题都没有达成公识,诸多技术问题、艺术问题,还一直在纷争中没有确切的定论……谁是书法家怎么核定?

我觉得,能够称得上书法家的人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或者说是应有的基本素质:

其一、书法理论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并且有建树性丰富的实践经验积累,其成果具有普遍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其二,精通传统技法,擅长多种书体字体,贵在懂法用法,善于融会贯通,写出合法的个性。

其三,懂得书法美学原理,有深厚字外功。写出来的书法作品颇有艺术内涵,能够在实用与艺术之间游刃有余,追求自然美。

其四,有点文学修养,懂得什么是二度创作,起码要懂得书体字体必须与所写文字内容主题思想高度和谐统一,决不能把书法字体当印刷体使用。最好能够自作几首小诗或自编联语,这才是真正的原创作品。

其五,有历史责任感,专注书法健康发展,潜心投身于书法相关的课题研究,做传统书法文化传播者。即使搞创新实验,也不要违背艺术伦理瞎整,要写良心字。

总之,书法家应该是理论与实践的多面手,不单单只会写某种字体,写的技艺水平高低并不重要,最关键的是,本身必须懂书法,能用正确的书法理念和科学实验成果,作为指南针引导更多人写好书法,并且走健康发展之路。千万不要用旁门左道与歪理邪说去误人子弟。

不管自己写得多么漂亮,如果不是正宗的传统技法,笔画与字形是描画出来的,即使获大奖了,或者靠炒作等方式获有名气,尤其是,一辈子沉醉于抄写唐诗宋词、名言警句……只能算地地道道的写字匠,并不是真正的书法家。

其实,书法是文化,书法家只是专业化的尊称,并不是高级职称。什么大赛、考级、评奖、入会之类,除了满足虚荣心之外啥用没有。奖状、证书、出版字帖等等,都是身外之物,并不能说明书艺水平多么高。

有能耐的话,多干点儿造福子孙后代的事情,少干误人子弟、亵渎书法神灵的勾当。

以上是我的观点。感兴趣的朋友请点赞,或关注我互动交流。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1024,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2f2ca000c9225cb84b9f2\

潘茂生书法文化研究


这个问题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同的答案,以下是我的个人观点,希望您能参考。

按当今的标准,只要你的作品能入选中国书法家协会或地方书法家协会办的展览(一般是两次)就应该被认为是书法家,如果可以入围像更高一点的兰亭奖也应该算是书法家。

但是由于社会的发展,硬笔的出现使书写更加方便,毛笔离开了实用的舞台造成了我们跟古代书法家根本没法比,达不到他们的高度。如果按古代书法家的标准,门槛还是非常高的,首先古代的书法家要先是一个文人,文人就应该是熟读四书五经,各类史籍,熟练掌握诗词格律,古代散文,能够吟诗答对。掌握这些也是写字的字内功。同时还要了解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艺术经典,戏曲,国画等等知识。当然刻苦练习写字就更不用说了!这样才能成为古人标准的书法家!

这个标准确实很高,但古代的每一个书家都是这样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码字不易,欢迎点赞,谢谢!


至爱无言8819


  • “家”,这个字,有一个含义,是指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具有特殊技能,或者实践经验丰富,或者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譬如专家、行家、作家、科学家等等。

  • 要具体说成名成家的标准,恐怕都没有人拟定过,这是吃力不讨好甚至招人骂的事,也确实没有必要给个标准。

  • 换个角度说,无论是文学家、军事家、艺术家还是书法家,都也没有标准,只要超越本行当一般水平的人,大概称“家”即无不可。
  • 既然没有标准,也就没有门槛,尤其在一些专业性不是很强的领域,自称“XX家”或被人称“XX家”都已经成了客套话,大伙见怪不怪,谁也不会计较“XX家”是否名副其实。

  • 尤其在书法、绘画、收藏、写作这些领域,谁还不会写几笔、画几笔、买个瓷器、拽几句酸文?所以各种家泛滥,也就不足为奇。

  • 一般吹吹牛,到也无伤大雅,别太拿“书法家”这个名头太当回事也就罢了!

  • 面对开口闭口“书法家”撂地摆摊的主儿,则要特别注意别轻易被忽悠,尤其掏腰包买其书法作品,更要格外小心。


闻道深般若


一是客观标准(相对客观),是省级以上书法家协会会员。二是大众主观标准,其书法作品在社会上,特别是书法界以及书法爱好者中有一定影响力,或以书法为主要专业的人士。当然,无论是哪个标壮一标准,都应该有真本事,不应是炒出来的,而是写出来的。


高晖


自古以来,写字的就没有书法家一说。写字是一种职业需要。当官的写奏折,发告示,文人写文章,作诗填词。讼师们代人写诉状。街头摆摊的写字匠代人写书信。他们都是专门有职业的,从来就没有什么专业的书法家!当代一些无聊的半吊子文人,为了沽名钓誉,自诩书法家,书法大师。啊呸!文人要有德性,要知道羞恥。无耻之徒,称什么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