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性肺炎期间我该不该收租户的租金呢?

Z玫


该不该收租的问题主要看业主了:

第一、大部分企业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做出免租的决定,这也提现了一个企业的社会担当和社会责任。

第二、如果业主属于个人,那也要分情况,如果业主是按揭购买的物业,对业主本人来说,银行并不免租,也面临着还贷的压力,如果业主有钱,免租固然很好,不免也不能道德绑架吧。

第三、收租是作为业主的权利,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是否收租的决定。

第四、当然鼓励业主免租,这不但能缓解租户的压力,也能反映出在疫情期间大家的团结,有利社会的稳定,更能显得业主的社会担当,也能落一个“好烦的”的名声。

在此,也向在疫情期间做出免租决定的个人和企业表示深深的敬意。


听吾语


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让我们在家过了一个不一样的年,也是受疫情的影响,现在基本上员工都是在家办公,这也是我今年第一次在家过十五。

可是受疫情影响最大的,还是一些中小企业,本来企业就小,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面临很大的危机。

因此各地纷纷出台了一些政策,减免一些中小企业的租金,并有一些优惠的税收政策等,这些都是针对一些中小企业的。

但是随着政策的出台就出现了暗示房东免租、一直拖着不交租金的行为。

那么疫情期间,房东应该免租或者减租吗?又该如何解决免租或者减租的行为呢?

减免租金的政策不是针对所有的大众,国家针对中小型企业出台的政策,是否也对个人房东适用呢?

说实话,个人认为减免房租对房东来说确实不太公平,疫情期间因工作性质原因有的人不能上班,加上各种开支,确实会增加生活负担,给生活带来一定的压力。

但是房东也不都是有钱人,可能他们也就靠着那点房租生活,都是人凭什么让别人来承担你生活的重担。

疫情期间也有房东响应政策主动减免房租的。也有的基于生活压力直接拒绝租客的行为。还有的提出租客和房东各承担一部分,毕竟大家都不容易。也有人提出减免是情分,不减是本分。

根据公平正义原则,需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只是强调一方的利益,往往会导致社会的不和谐。

所以面对疫情,希望大家共度难关。面对疫情,需要多一些理解和温情。


农人影像


问这个问题的一看就不是房东。

我想大多数房东都怕得要死,不收租金自己喝西北风啊。

目前我们这边也只是规定属于国有资本物业的,能够免几天房租。

都知道做生意的难,但是银行没有任何表示,房东也伤不起啊。

我的租客在群里发了类似的东西,我就看了一眼,啥话没说,后来还是准时把房租打过来。


谈笑阁


一、疫情期间申请减免房租的法律依据?

依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合同中如果对出现不可抗力减免租金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履行。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

因发生新型肺炎,包括被隔离、封城、限行等紧急措施而无法自由活动)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若无约定,承租方可以援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情势变更事由,主动与出租方协商变更合同条款,申请减免房租。

餐饮企业需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政府关于交通管制、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等文件、新闻、短信、微信、现场照片或视频等,汇总因疫情造成的经营业绩锐减情况,同时对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管制通知备案存档。另外,要及时向对方当事人发函告知相关情况,且要保留通知的证据。

餐饮企业无法履行租赁合同,违约金和转租费用怎么办?

首先,如果可以转租,建议餐饮企业与出租人先行协商,就当前情势,争取约定免除转租费用;

其次,先看“不可抗力”与租赁合同履行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当“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则无论对于出租人,还是承租人而言,均应当依法不承担民事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最后,关于合同中的定金罚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二、如何跟房东谈判成功率更高

实际上房东也是商人,商家不妨给房东算一笔账,如果不减免房租后果有:

商家因为不可抗因素不能继续经营,导致破产,由此跟房东打官司。由于现在国家政策倾向于扶持中小商家,商家打官司有一定赢的概率。最后房东很可能拿不到房租,还要耽误出租3~4个月。

即使两方现在解除租赁合同,但疫情期间餐饮业降到冰点,空置商铺增多,多少商家都在观望当中,房东想找一个新的租客并不容易。市场的商铺价格也许会有所下降,不如减免些房租给现在的商家。平稳度过疫情期,大家各自承担一些损失,反而是共赢的局面。

如果停租对他来讲预计亏损的金额远远大于免租的金额,大部分房东都会认同这种方案。




江西小荣哥


我个人建议,因为这次的灾难是全国人民一起遭遇的,其实大家都在亏损。不管是老板还是打工的,房东还是租客,大家都在一起扛。2月基本上大家都在老家,或者没法工作,人性化一点的办法就是,你可以减免2月一半的房租。当然如果你特别富有,可以减免一个月。如果你实在觉得吃亏,你也可以不减免,主要还是看你自己了。

[可爱][可爱][可爱]其实呢,个人建议第一种方案,大家都很满意,很开心。而且你可能会成为别人朋友圈里面那位:别人家的房东[呲牙],让世间充满爱



南岸清风君莫笑


该不该收租。国家是已经倡议减租。

我们也看到一些商业地产,商用的出现免租。不过很多是国企央企这些。当然也有一些民企私企代表者如万达免租。这些我们都要给予肯定和赞赏与与中小商户一起共度难关。

确实我们也了解一些商业如村办商业,也没有免。一些外企港资也是没有免租。当然商业时代,他们觉得他们没有从国家拿到优惠。自己可能也要交银行的贷款利息认为不免。我们认为商业的还是应该免部分或者协调推后来交。毕竟由于疫情,商业都处于暂停状态。毫无收入,确实租金这块压力很大。

但是对于私人住宅的出租。我认为不免正常。因为目前很多房东也不是财大气粗,也许房租的收入也是他养家的来源。当然我们也看到一些善良大气的房东也有免租,尤其看到一些村民整栋的一个月免租可以免几十万。当然我们对于这样的义举希望多多看到。毕竟我们希望这个社会越来越美满。



跨境海哥


您好(✪▽✪)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一些观点。如果我是房东的话,出于同情,我会退给租户一部分房钱。房东和租户之间属于鱼水关系,谁也离不开谁。如果是做生意的,除非生意特别不好,租户一般轻易不会换地方,所以一旦租了房子,就会至少干个两三年。如果是住宅出租的,工作比较稳定的情况下,也不会总换地方住,所以我觉得,这种困难时期,房东如果能退一部分房钱的话,对租户是巨大的帮助。这次疫情持续时间长,上半年大家基本不会赚到钱,做生意的还要赔钱,房租占比很重,大家都很难受。如果房东真不想退钱的话,于理也可以理解,毕竟合同上没写着同情条款。像我租的商铺,房东人就很好,办事比较爽快,有问题就解决问题。但我是去年一起交的两年房租,我也就没和房东多说。而且我还是从事的旅游行业,今年如果能把房租挣回来,我就满足了。谢谢!


明阳天下老张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东该不该收租?

1,该收有法可依

我们知道租赁合同从生效的日期开始,就有法律效应,租赁双方都应覆行!像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你可能住在出租房,也可能回家;你租用的办公室可能正常办公,也可能轮流上班,也可能全面放假!只要你的合同里面没有约定非不可抗力因素会终止合同或者是免除租金,那么做为租客,你是应该正常交租金的!

2,不该收有理可据。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如果生以上事件,房东不该收房租!新冠肺炎疫情算不算自然灾害?如果算,房东不该收!

但我认为,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并不能完全归为不可抗力因素!除了病毒本身的因素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早期的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但是国家的防控措施中有一条一级响应,限制人员流动,却又影响了租客的利益!

所以各个省市根据各自响应级别的调整时间及人员流动限制情况,作为房东可以适当的调整免租时间!例如停工停产并人员无居住时不收或减收!复工或一直有居住和使用的正常收!


燕子向阳飞


如果我是房东的话,我不会收租客的房租,我来说一下我的理由!

1、全国各地都在为抗击疫情做贡献,医生护士勇往直前,平民老百姓都在捐款捐物,我也出点力去帮助更多的人。

2、疫情对实体生意冲击力太大了,将近两个月不能正常营业或者租客租的房间回老家没有入住,都不是在正常的情况下发生的,失去了收入来源,而且还要交房租,压力也是很大的,感觉有点不厚道。

3、如果收房租,租客没有收入来源,最后导致退租的,就现在的情况房子也是很难租出去的,还不如当个人情给他免掉,以后疫情好了,租客也会用心去感谢的。

4、当了多年的收租公,包租婆,钱也挣了不少,少收两个月也差不了多少钱,有钱大气,免了。

我的房租房东给我免了一个月的,800块钱,非常感谢他,最后,希望大家都能遇到中国好房东,给大家免一个月的房租。








会飞的蜗牛鸭


该不该收租,不是简单是与非的问题。不管是近期媒体争相报道的“中山好房东”,还是全国各地的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的减租倡议,都是秉持“齐心抗疫”的理念,希望房东能主动让步,与租客共度此次危机。因此,很多人认为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可以构成免租、减租的合法事由。

具体而言,法律上规定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火山爆发、战争、传染病等。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也发表声明:“受此次疫情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此,将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定性为“不可抗力”是较为准确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但这是否意味着承租人可以此要求出租人免租、减租呢?不可一概而论,应当个案分析。

首先,要看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对“不可抗力”的约定,如果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不可抗力”条款且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瘟疫”、“传染病”等,则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此次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事件,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

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则要具体分析:1.对于受政府防疫管控措施影响,必须关闭的营业场所(如电影院、运动场馆、展馆等),疫情是造成原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直接原因,因此,出租人应当全部或部分减免营业场所停业、空置期间的租金。2.对于政府机关未要求关闭的营业场所(如超市商场、饭店、加油站等),虽然可以开业经营,但是受疫情影响,也导致经营受阻,营业额大不如前,虽然此种情况下出租人并非必须减免租金,但基于法律上的公平原则,承租方可以请求出租方适当减免部分租金,共渡难关。3.对于自住性质的租赁房屋,如果受疫情管控措施影响,而无法返回租住房屋的,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请求出租方减免租金,但需提供相应政府机关发布的交通管控通告、“封城”通告等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据。4.对于疫情期间不受影响,可以持续正常营业的商家或正常居住的租客,无论自身是否营业或居住,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正常支付租金,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拒付租金,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最后,客观来看,除了上述必须减免租金的情形外,房东是否免租其实取决于其个人意愿,减租是情分,不减也是本分,租客收入减少,而房东又何尝不是面临着房贷压力。疫情当前,没有谁是幸运儿,惟有互相理解,守望相助,方能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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