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農村宅基地子女可以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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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子女可以繼承嗎?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農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權歸農村集體或者組織所有,不歸個人,個人只有使用權和資格權,意思是農民自己家的宅基地不能自由處理,也不能作為財產留給下一代,所以沒有什麼繼承之說。那麼有的人會問了,父母的房子難道子女都不能使用嗎?房屋是可以的繼承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屬於私有財產,所以房屋的使用權是歸私人所有。

其實我也不大理解為什麼法律會有這些的條文,在我們村,村民是這樣認為的,所有我們家分得土地都是歸我們家所有,誰贍養父母,父母的那一份土地就是誰的,包括宅基地。

還有一條法律條文是這樣的,《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多出來的就要被村集體收回。是不是在我們農村,從來都沒有聽說過這樣的,都是誰家有錢,怎麼起房子,在哪裡起都可以。按照這個法律條文,宅基地不能繼承,但房屋可以。意思是在父母去世以後,原來蓋的房屋是可以繼承下來的,以後可以來父母的房屋居住。如果你是農村戶口,並且已經辦理分戶,而且有自己的宅基地,那麼父母的房屋可以使用但是不能重建、修繕,當然如果你還沒有自己的宅基地,那麼父母的宅基地就歸到你的名下了。但如果你已經不是農業戶口,而父母又已經不在,那麼這所房子的使用權歸你,但是不能進行修繕和重建,直到房屋自然倒塌宅基地就會被收回。

我們家地少的可憐,房子只有一處木樓,怎麼分都不夠兩兄弟分!還是踏踏實實工作,等有了錢,去城裡首付房子的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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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子女是否能繼承?

要說明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明白,什麼是宅基地?什麼是房屋?有些人把宅基地和房屋混為一談,認為房子就是宅基地,宅基地就是房屋。其實這是兩個根本不同的概念。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而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的。


房屋是農民的私有財產,只有私有財產才能夠繼承。而宅基地是農村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子健全,宅基地就隨房屋長期使用。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子不存在了,這個宅基地就歸集體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8條規定,農村村民的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一律不準轉讓或買賣。宅基地不屬於村民的私有財產,因而不能繼承。但村民繼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隨之轉移。根據土地法的這個規定,如果農民繼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這個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隨房屋一起歸房屋所有人使用。也就是說,房屋可以繼承,而宅基地是不可以繼承的。如果你繼承了房屋,那這個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隨著房屋長期歸你使用。

農民繼承了房屋以後,一定要到相關部門辦理使用權變更手續。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6條規定,依法改變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變更登記後,你的繼承權也就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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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宅基地,子女能否繼承,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假如子女是農村戶口

這種情況下,還要分情況:要看子女是不是宅基地申請時的建房人口。換句話說,要看子女是不是戶內家庭成員,是不是該宅基地的共有權人。

如果是戶內家庭成員和共有權人,不發生繼承。因為,宅基地是以戶為單位申請的,子女還是戶內家庭成員的話,就意味著戶並沒有消滅,那就不發生繼承。

如果不是,則會發生繼承。那可以繼承宅基地嗎?

還是要看情況。如果宅基地上面沒有房屋,是不能繼承的。因為宅基地使用權不屬於遺產。如果宅基地上面有房屋的話,因為房屋是遺產,子女可以繼承房屋。繼承房屋後,子女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而且可以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2.假如子女是城鎮戶口

這種情況下,子女不能繼承宅基地。

同樣的,農村宅基地上建有房屋的話,因為房屋是遺產,城鎮子女也是可以繼承房屋的。繼承房屋後,子女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而且,可以辦理宅基地過戶登記手續。只是登記時,登記機關會在記事欄裡註明: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一般而言,這樣繼承的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於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村委會收回。

不過,土磚家在日常工作中也瞭解到,現在有很多地方推出了比較人性化的措施,這種繼承農村房屋的情況,允許原拆原建,不會收回。只是翻建的時候,不能改建、擴建。



土磚家


這位朋友你好,你提問的農村宅基子女可以繼承嗎?確切的告訴,自己父母的宅基地子女是可以繼承的。看很多人回答子女假如戶口在城裡就不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了,也許是區域不同,各地對宅基地的管理辦法也不同的原因吧。

在我們當地,一家弟兄三個,老大老二都結婚成家,村裡會給老大老二必須規劃一處宅基地,讓他們結婚居住,老三就不在另外規劃宅基地了,因為老三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父母的宅基地就給老三了,也等著老三繼承了父母的宅基地。

我們入村拆遷也遇到這樣的情況,父母戶口在農村,有宅基地和房子,子女都考上大學進城工作了,戶口也遷移走了,遇到拆遷,父母的宅基地該怎麼補償就怎麼補償,子女可以繼承,任何人也不會要你主上留下來的財產,也沒有權利干涉到子女的繼承。

因為現在的戶口也不分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了,統一稱為居民戶口,所以說自己父母的宅基地子女可以繼承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也歡迎你和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瞭解更多的三農信息,因為本人就在基層工作,每天面對的就三農。





周口視窗


首先,這個題目問的不太全面,也容易被大家所誤解,確切的說,農村宅基地和農村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是兩個不同的主體。

一,地

按照我們國家法律規定,只有擁有合法所有權的財產才可以被繼承。而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本村的村民只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所以,使用權是不能被繼承的,也就是說農村的宅基地是不能作為遺產來繼承的。

二,房屋

雖然農村的宅基地不能被繼承,但是地上所建造的房屋應當是屬於村民的合法財產,也就是說房屋是可以繼承的。

但是關於繼承房屋有可能出現一種特殊情況,就是如果繼承人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者已經轉為城鎮戶口,雖然他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他依然沒有資格擁有宅基地使用權。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雖然他擁有房屋的所有權,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權不能進行過戶,並且一般情況下,這個房屋也不能進行翻建或者重建。但是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則可以繼承房屋,同時也可以要求將宅基地使用權過戶到自己的名下。

所以關於農村宅基地的繼承問題要分兩個問題去看,一個是地,一個是房屋,而不能混在一起,這也是我們國家農村房屋的一種特殊政策吧!


任律師工作室


【愛農幫說】農村宅基地子女肯定是享有繼承權的。但是對於該問題可能需要進一步展開回答。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地隨房走”,只要擁有房屋繼承權,自然就擁有房屋所佔用宅基地的使用權繼承權,但是前提條件是房屋的直接繼承人為本村戶口才可以。

如果子女非本村戶口,可以享有房屋的繼承權,但是對於宅基地的使用權無法進行後代繼承。非農村子女繼承房屋後,享有房屋的繼續使用權,但是不可以對房屋進行重建、翻新,直至房屋倒塌,宅基地被村集體收回。

因此建議如果戶主目前在世,可以將房屋進行重新翻新修建,保證房屋的未來可使用性。

另外,如果未來不計劃回農村也可以將宅基地轉賣給村裡其他需要宅基地的人,從而退出農村宅基地市場。

需要特別強調的一點是:由於我國土地性質屬於國有,所有人對於土地只用使用權,不存在所有權,因此具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根據我國農村宅基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分為:戶主使用無期限宅基地;戶主使用期限為70年的宅基地

無限期的宅基地的土地歸村集體;70年使用年限的宅基地屬於國有土地。在農村完成土地確權後,會頒發和城市購房同樣的產權證,這個產權證是為了房屋繼承過戶的重要依據和憑證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如果在宅基地使用繼承方面還有什麼問題,可以私信【愛農幫】,小編會盡力為大家解答


愛農幫


自己能不能繼承關鍵還是看自己是否符合繼承的條件,一般來說在農村想要繼承父母的宅基地,首先就是子女目前沒有分戶,任然還和自己的父母在一個戶口上,因為農村現在實行一戶一宅,一個戶口的話也就意味著你還沒有宅基地,所以是可以繼承的,分戶了或者是自己還沒有宅基地,也是可以繼承的。其次最重要如果已經分戶了,但是自己必須要是本村戶口才可以,因為宅基地是村集體所有,村民只是使用權,是村集體的財產,所以必須是本村村民,外人是沒有任何權利繼承的。

農村都是地隨房動,其實如果你是農村戶口,而且已經分戶了的話,完全可以自己在搞一個宅基地,現在農村都是一戶一宅,所以你是有這個權利的,或者是自己和父母的修在一起,這樣的話兩個戶口房屋面積會大很多,我們這邊很多都是這樣搞的,因為現在農村修房子地面面積限制的太小了,我們這邊一個人不超過25個平方,而且房屋面積最大不能超過200平方,在農村來說還是太小了.如果你能有兩個戶口。可以直接增加50個平方。

當然如果你沒有農村的戶口了額,最好也是要在農村修一個房子的,但是隻能是以自己父母的名義修的,如果你不是農村戶口,宅基地你雖然不能繼承,但是房屋是可以繼承的,所以這個是不必擔心的,這也是為什麼現在很多非農戶口在農村修房子的原因,而且作為農村出去的,以後不管是回農村養老,或者是回農村乾點別的,比如玩玩,祭祖等等都是可以的,在我們這邊即使在城裡買房了,我們每年過年還是會回農村的,回農村過年才有味道。所以在農村有一個房子也是必須的。那是修房子必須是以自己父母的名義修,而且最好是搞好一點,因為父母一旦不在了,那麼你對這個房子也就只有使用權了,沒有任何的翻修改善,或者是重建的權利了,一旦房子塌了沒有了,這個宅基地你也就沒有了,所以質量儘量好一點。

相信以後的農村會越來越好的,以後農村的戶口也會越來越吃香的。


三農帝國


在農村宅基地從法律上講是子女可以繼承的,但是否有資格繼承,還要根據子女繼承時的身份。

現在農村宅基地進行三權分置,主要分為宅基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經營權等,在這三權中可以由不同的人控制並使用,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集體所有權人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保護了農民宅基地權益。

如果說在宅基地確權人死亡時,子女讓然與該確權人為一家人,也就是仍然為同一戶籍,那就可以“繼承”。其實從法律意義上來講,也是嚴格的繼承,因為宅基地使用權是按戶來分的,也就是現在常說的“一戶一宅”,在宅基地確權存續期間,所有家庭成員都可以平等享有。

但是如果宅基地確權人死亡時,子女已經與確權人分戶或者已經將戶口農轉非的話,那就不可能再繼續繼承了,在法律及“一戶一宅”政策的規定中,農村宅基地確權後,如果該戶(同一戶籍)所有成員已經不存在,那該宅基地使用權等就會自然消逝,由宅基地所有權人村集體收回,重新分配。此外,城市戶口的人是不能到農村轉讓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這種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歡迎關注“東愛雨公考”,專注農村問題答疑。


東愛雨小公


農村宅基地,如果子女戶口已經從本村集體遷走,是不可以繼承宅基地的,不管是遷到城市,變成了城市戶口,還是遷到其他農村,還是農村戶口。

因為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民只有使用權,使用權的前提條件是本村集體成員,所以理論上是無法繼承的。只有子女依舊在本村集體內,才可以繼承使用權。

宅基地上的農村自建房所有權使用權都是歸農民本人所有的,所以,不管子女是城市戶口,還是農村戶口,都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自建房。

宅基地和自建房又是無法分割的,所以如果繼承者不是本村集體成員,繼承房屋後可以一直使用,但不能修繕和翻建,直到房屋不能使用,收歸村集體所有。

所以,如果子女已經遷走戶口,那就好好建棟能用100年的房子吧。


住宅公園


農村宅基地不能繼承,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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