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東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十一號)


東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十一號)


為進一步做好東寧市疫情防控工作,確保我市企業逐步復產復工,逐漸恢復我市經濟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各類車輛維修和銷售、鐘錶維修、汽車檢測線、服裝鞋帽(獨立門店)、家電銷售(獨立門店)及維修、書店、飾品店(金店、兒童飾品店等)、文教用品店、眼鏡店、菸酒專賣店等非聚集性且符合疫情防控標準的企業(含工商業戶)承諾後,有序恢復經營,公交車輛運營公司經主管部門同意後逐步恢復運營,其中:

1、牡丹江域外返鄉從業人員要向所在社區、村(屯)報備後一律居家隔離14天健康方可從業。

2、開復工企業(含工商業戶)要按照“誰用工、誰監管、誰負責”原則,要備齊防護和消毒、測溫物品等,向行業主管部門或屬地政府承諾後方可開門營業。復工營業後,要保持人員距離大於1.5米,對人員總量進行控制,採取必要的限流措施,避免人員聚集造成交叉感染。

二、繼續實行全市行政區域內早晚室外市場、農村大集等室外集中市場暫時關閉的規定。麻將館、歌廳、舞廳、遊戲廳、網吧、影劇院、大型兒童遊樂設施等公共娛樂場所,洗浴、足療、飲吧、酒吧、茶莊(社)、咖啡廳、球館、健身房、室內游泳場(館)等休閒健身場所,以及按摩院、美容美體繼續暫停營業。

餐飲行業不得店內就餐,可以採取開放窗口經營、即買即走、網絡經營等經營形式。建築裝飾材料、專業市場、商場、地下商業街、批發市場(不含副食品商店及銷售果蔬、肉蛋奶、主副食品的商場、市場)、教育培訓等人員密集場所不得開門營業,鼓勵具備條件的開展網上經營。

三、除政府指定專門隔離場所外,各賓館、旅店、酒店等場所禁止接待新的人員入住。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

1.城區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及聯繫電話

2.綏陽林業局有限公司、各鎮聯繫電話

3.企業開工復產承諾書

4.東寧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安全開工復產“十三個必須”

5.企業職工人員登記表


東寧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應急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8日


東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十一號)


東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十一號)


附件3

企業開工復產承諾書

(東寧市、 鎮)疫情應急防控工作指揮部:

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市疫情應急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要求,我單位已做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現申請開復工,並作出如下承諾:

一、我單位在復工前組織建立疫情防控方案,按要求對所有員工逐個登記造冊、填寫審查企業職工人員登記表,安排本地員工復工,對外地返回員工按要求進行醫學隔離觀察,監測體溫。

二、復工期間每日落實員工健康檢查,封閉廠區設立檢測卡口,做好廠區、辦公區、食堂、宿舍等場所消毒等工作,並加強衛生健康教育,正確佩戴口罩。

三、合理劃分辦公和生產流程,調配生產用工,防止聚集性生產和生活,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障安全生產。

四、對出現呼吸道症狀、發熱等情況的職工,配合防疫指揮部等部門做好應急處理,迅速聯繫疾控中心,按其要求到發熱門診就醫,並報告個人情況。

五、如若出現確診或疑似病例後,根據具體情況,立即採取停工停業措施。

特此承諾!

承諾單位:

承諾日期:


附件4

東寧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企業安全開工復產“十三個必須”

為貫徹落實好《關於印發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規程(試行)的通知》(牡防指辦發〔2020〕32號)文件要求,確保全市相關的企業(不包括已發佈通告暫停營業的其它企業)安全開工復產,最大限度保障企業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全市開工復產前後,要做到“十三個必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工復產必須進行承諾。企業開工復產前,要制定周密的開工復產方案、疫情防控方案,按照行業分別向行管部門承諾後,方可穩妥開工生產。

二、生產用工必須合理配置。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開工復產節奏,組織排產用工,由單班全員生產調整為按兩班或三班定員生產。

三、對省外和牡丹江區域外返回人員,必須嚴格進行 14 天醫學隔離觀察,隔離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正常支付。

四、人員返崗必須嚴格篩查。要對全部上崗員工的健康狀況、假期出行和參加聚會情況逐人進行統計核查,對重點疫區旅行、駐留、居家隔離、密切接觸史等進行詳細登記。確保底數清、情況明,做到“一企一案,一人一檔”。建議企業用工優先按就地就近原則,使用本地符合疫情防控條件的勞動力,上崗前,全員實施體溫篩査,確保安全開工復產。

五、員工在崗必須實時防護。開工後,全體員工要參照《不同人群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口罩選擇與使用技術指引》全程正確佩戴口罩,每日要對員工至少進行兩次體溫檢測,督促員工注意執行手衛生等清潔消毒措施。

六、企業開工生產期間必須實行廠區封閉管理,最大限度減少廠區進出通道,在每個出入口設置檢測卡口,配備門禁設施和體溫檢測設備,嚴格實施24小時人員值守,對進出人員、車輛進行檢測登記,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七、辦公作業必須分界劃線。將辦公和生產流程化整為零,劃分為多個小生產單元,不同單元之間員工儘可能隔離,嚴格按照崗位要求作業,限定工作區域,禁止擅自串崗走動。

八、用餐住宿必須適度分散。不安排員工集中用餐,按班組錯峰間隔就餐、使用飯盒分散用餐,餐後要進行消殺防疫。有洗浴場所的,要限定人數錯峰安排員工洗浴。合理分配員工宿舍,儘可能減少住宿人數,嚴防聚集性疫情發生。

九、重點區域必須定期消毒。開工前,要提前對廠區內車間、食堂、浴室等公共場所和員工聚集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消殺防疫。作業期間,要定時對辦公區、生產作業區、樓道、電梯間等重點區域進行消殺防疫,注意加強生產作業場所通風,並實時做好記錄。

十、發現疫情必須及時報告。對出現發熱、乏力、乾咳、腹瀉等症狀的人員,要立即送入隔離室進行隔離,及時向疾控中心報告,由市疾控中心指導就診。

十一、疑似人員必須立即隔離。企業要在內部設置防疫隔離區,對出現感染症狀的人員要先行隔離。經確定為疑似病例的,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輕症患者首診隔離點觀察工作方案》相關要求執行。

十二、對密切接觸人員必須嚴密排查。對疑似病例、確診病例、輕症病例發病後或者無症狀感染者檢測陽性後,要及時向企業員工發佈信息,及時排查密切接觸者,確保生產穩定、人員安全。

十三、必須強化防疫期間安全生產。統籌抓好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切實做到疫情風險不可控不復工、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不復工、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復工,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良好安全環境。

東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十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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