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3 未滿“五年服務期”,領導不開“同意報考證明”怎麼辦?


乾貨 | 未滿“五年服務期”,領導不開“同意報考證明”怎麼辦?

發現好多在職的小夥伴都會問到:前兩年參加公考,考到了現在的單位,但是一直不是很滿意,最近有合適的考試和滿意的崗位,想重新參加考試(騎驢找馬)。

可是,如果參加考試的話需要提交“同意報考證明”,領導又拿出五年服務期的規定,告知入職還沒滿五年不能走,堅決不簽字。

如果還想參加公考,這無疑是個繞不過去的坎。也的確,對於很多身在基層的年輕公務員來說,“五年最低服務期”,就像是緊箍咒一樣,把他們栓得死死的,可又無可奈何,沒有其它什麼好的辦法。


“五年最低服務期”搞不定、領導的決定搞不定,那一紙《同意報考證明》肯定也就沒法搞定了,想走,卻又不得不被栓在單位走不掉...

其實,各位小夥伴也不用太過著急,讓我們來分析一下其中的道道,把這些問題逐個擊破!

一、首先,什麼是“五年最低服務期”一定要搞清。

想要搞定“五年服務期”,就要明白它是什麼。顯然,這玩意兒並不是你們單位領導編造出來難為你的,也確實是有文件依據的,具體有:

《公務員法》第十三章第八十六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一)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中組部2008年發佈的《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六條:

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

注意,以上規定,是針對所有公務員的。並且它的限定範圍是“辭去公職”,而非從體制內的A單位考到B單位。

只要不跳出體制,就不存在未滿五年最低服務期的問題。所以,像遴選等考試就不應該受到上述規定的限制。

別激動,別高興太早!下面這個規定看完再說:

2014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所以,如果你現工作在鄉鎮機關而工作不滿五年的話,想考遴選被領導拒絕,他並不是個人原因想要卡你,而確實是有關文件這麼規定的。

話說到這,相信一些非鄉鎮機關的基層公務員就在暗暗竊喜了!但如果認為事情就這麼簡單的話,你就太單純了!

大家都知道,前些年的時候,因為政策還比較寬鬆,很多人都會選擇把基層當做“跳板”,先考進去(先入了這個門),然後過幾年又考走,然後帶著編制回到大城市。

隨著這種現象越來越普遍,各種問題也相伴而來:比如基層變成了許多年輕人的“跳板”,來10個走8個,剩下的也無心工作,成天看書備考,那基層的工作要怎麼開展下去?基層的建設又靠誰來進行?

如果每個考到這裡的公務員,心裡都只想著考走離開,那又如何能為人民全心全意服務?

所以,這幾年相關的政策越來越嚴格。一是《意見》的出臺,明確說明了鄉鎮公務員必須幹滿五年才可以走。二是很多地方的公務員招考簡章都進行了修改,可以說是基本堵死了在職公務員的公考之路

不只是這些,還有第三點:近年來很多地方對遴選考試的規定,也進行了修改。把“最低服務期”列為了硬性的要求,改為幹滿2-3年才能報考。

乾貨 | 未滿“五年服務期”,領導不開“同意報考證明”怎麼辦?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3個結論:

1. “五年最低服務期”這一說法,本身主要是針對新錄用、並且已轉正、想辭職離開體制的公務員。並非限定的是參加遴選考試這一行為。

2. 基層鄉鎮的公務員,如果轉正後沒幹滿5年就想走,一般來說幾乎沒有什麼可能性(找關係或許有戲)。

3. 無論你是哪一級的公務員,如果想要考走,那至少也要達到遴選考試的最低工作年限,才有可能通過遴選考走,這也是硬性條件。

二、得到“同意報考證明”之三個策略

先要明確一個觀點:如果想要順順利利去考試,無論如何也邁不開領導簽字這個坎兒,領導不同意,你想走還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

其實我們從這些規定中不難發現,“5年最低服務期”對於遴選考試來說,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只要自身情況不與規定衝突,領導的個人意志還是可以有很大的

彈性的。

換句話來說,領導卡不卡你,是很有可能左右你人生走向的。所以,重點可以放在攻克領導想法上來。

方法一:動用可以動用的關係和人脈,對領導旁敲側擊,爭取領導同意。

說到底中國畢竟還是個人情社會,領導們即使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的,如果你正好能找到有些“佛面”是他必須給的,那麼這個字還是比較好籤的。

方法二:懇求領導,軟磨硬泡,用真誠(臉皮)達到目的。

本著不到黃河心不死的決心,勤去找領導,懇求領導給你簽字。當然要會說話,要注意語氣和用詞,千萬不能撒潑打滾耍無賴甚至威脅領導。比如你可以說自己“只是想去試試”,“非常感激您給我這次機會,往後一定會在工作上更加努力”等等。

很多領導經不住磨,就把字給簽了。據一些成功簽過字的朋友說,這種方法還是蠻靠譜的。當然,也有很大部分原因是被弄煩了。

方法三:找一些和自己私交比較好的小領導去說服大領導

找一些直接領導,比如你的科長或是能和一把手說上話的領導,如果你與他們的私交還不錯,不妨通過他們去說服一把手,有他們出面保駕護航的話,大領導給你簽字的幾率會更高。

三、一些小建議,一定認真看,不然後悔也來不及!

1、如果要去鄉鎮,一定三思而後行,別被編制衝昏了頭腦

由於近些年規定越來越嚴格,“跳板”也越來越不好跳,如果你打心眼裡並不喜歡這個工作地方,或者是離家比較遠,那麼不論你有多少渴望進入體制,那麼我都要非常認真地建議你三思,別因為一個編制做出讓自己後悔的決定。

如果不喜歡,那麼意味著你從一開始就帶著消極情緒而去,時刻想著離開。隨著時間推移,你心裡只會越來越排斥,在這麼多負面情緒的支配下,不要說說好好工作了,就連開心高興地生活都不能實現。

如果離家特別遠,那麼歸屬感相對來說也會比較弱,會覺得自己始終是個外人。並且家裡地人脈和關係因為距離地原因,很多也無法發揮作用,自己也將無人可靠、沒有關係可找。拋開自身能力等因素來說,相比本地同一時期、同一起點的同事們來說,你離開的希望也更渺茫。

2、平時認真經營領導和同事關係,既來之則安之

不論你有多瞧不上現在的工作單位,哪怕就是一刻也不願多待,也千萬不能表現得很孤傲,顯得格格不入,把“這裡配不上我”幾個大字寫在臉上。

人生來都是叛逆的,你越急不可耐地想走,就越會發現“事不遂人願”,到頭來落得事與願違。

要擺正心態,既來之則安之,認真努力的做好本職工作,平時適當與領導和同事走得近點,上班時儘量多搭把手,下班後主動請客聚聚,儘快融入這個集體。說點現實的,人和人的關係,不就是你幫我,我幫你才慢慢好起來麼,而且朋友之間的互相幫助和溝通交流也會減輕自己內心的負擔。

3、如果打定主意想走,建議工作中別表現得太搶眼。工作中越離不開你,東家就越不想放你走。

你如果非常優秀能幹,個人能力和綜合素質都非常強,但卻又盤算著離開,那就要學會隱藏光芒,別表現得太積極、太奪目,平庸點對你來說比較好。如果你已經成為無法替代的頂樑柱的角色,那麼恭喜你,除非跨級直接調動,否則短期離開的希望就非常渺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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