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傲慢与偏见》想要说明什么?

大胖饺子哟


我最初知道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自然是来自它那著名的开头。“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了。”

然而,那时自己到底是年轻,喜欢的是快意恩仇的江湖,不喜欢家长里短的日常。《傲慢与偏见》虽贵为文学史经典,但只是翻过几页,看着一群人在唱歌、跳舞、开派对,看着班纳特先生家的五姐妹叽叽喳喳,为爱情与婚姻甜蜜与苦恼,亦觉得不喜与无聊。朋友推荐自己去看的《傲慢与偏见》迷你剧,也是没有耐心看完,觉得耗费时间。

最近一两年,自己的心态有所变化。一是,工作已久,学生时期养成的傲慢与偏见之心,渐渐消退。自己对生活的理解,早就脱离快意恩仇的范畴,不再痴迷于传奇与浪漫的故事;二是,随着阅读的增加,自己对快消式的文本抵触,开始重新信任经典的文本。

哈罗德·布鲁姆在《如何读,为什么读》中对阅读的理解,我甚是服膺,并一直作为自己的阅读指南:“阅读是为了完善自我。”所谓的自我,其实是建立一个成熟而坚韧的内心,有自己的见解,有自己的坚持。完善的自我,将会引领我们的生活,不会被肤浅与浮躁的表象所迷惑;

三是,自己开始为日常的细微而感动。看经典电影《教父》,我喜欢看开头那场热闹而漫长的婚宴。宾客们高唱着西西里民歌,仿佛快乐没有尽头;看电视剧《请回答1988》,看到德善奶奶离世,葬礼之中父母似没事人一般,仍是满脸笑意。只是等伯父回来,德善才看见父亲、姑母们脆弱的一面;读《包法利夫人》,最喜欢的是爱玛父亲给女儿写的一封充满日常温情的信件。看到这些小细节、小场面,自己总是会感慨与感动。悲欢离合总无情,可最终我们还是得坚韧地生活下去。

《傲慢与偏见》是我重新阅读经典之一。通过重读,一些以前自己所不喜的细节,变得熠熠生辉,令人动容起来。比如说,我此前不喜欢班纳特太太,总觉得她性格八卦,急于把女儿们嫁出去,不管是不是机会,都要攀附一番。现在读起来,自己却对班纳特太太的行为有了不同的理解。在她那看似谄媚的行为背后,其实在为女儿们的人生焦虑。尤其是在维多利亚时代,女性没有财产继承权,想要保障自己的生活,必须要找到一个好女婿。可以说,班纳特夫妻为了女儿把所有的不堪,都扛在肩上。这种深沉的爱,放在以前,我是如何也体会不到的。“那一场一场的舞会、一次一次的串门喝茶、一顿一顿的家宴和一桌一桌的纸牌,还有那些数不清的散步、闲谈”,正是简·奥斯丁小说的伟大之处。我们在此得以窥见爱情、婚姻与生活的真谛。

毋庸置疑,《傲慢与偏见》是关于爱情与婚姻的轻喜剧。班纳特先生家的五个女儿,各自都有自己的姻缘与归宿。其中,最让人难忘的自然是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曲折的爱情与婚姻之路。与其他姐妹不同,伊丽莎白的婚姻之中,并没有过于强调经济因素,而是着重于情感的变迁。从甫一见面就产生糟糕的印象,“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能够打动我的心”,“伊丽莎白依旧坐在那里,对达西先生委实没有好感”,再到伊丽莎白因听信军官约翰谣言而误会达西,最后两人抛弃心中的“傲慢与偏见”,终于走在一起,成为一对幸福的新婚夫妇。小说第六十章,我极为喜欢。新婚夫妻两人谈起爱情如何发生。

“等我发觉开始爱上你的时候,我已经走了一半的路了。”达西先生这句话,着实是美妙。走了一半的路,可以是现实的,也可以是象征的。像是他走在人生道路之中,忽而遇上伊丽莎白,从此爱上了她,决定与她携手共行后半段路。伊丽莎白之美,已是公认的。达西先生并没有被外貌所吸引,而是“我爱你的脑子灵活”。读到此处,我总是会想到叶芝的名诗《当你老了》: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与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脑子灵活”,倒不是真的说伊丽莎白精于世故与算计。事实上,在《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拥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内心。她和达西先生一样,拥有完善的自我。两个独立、平等的个体相遇,必然会有痛苦的磨合过程,必然会产生许多误解。

因此,当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走在一起后,我们从不会担心他们的余生。因为我们知道并信任,这是两个平等而自由灵魂的结合。


辉城啊


《傲慢与偏见》想要说人性中有两个东西根深蒂固,难以克服。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很多冲突和争端都可以追溯到二者身上。

一是傲慢(Pride),我们太容易认为自己比别人厉害了。混得好的,认为理所当然;混得不好的,认为世界不公平。国与国之间,也是这样,总认为自己的制度和文化具有优越性,凡是和自己不一样的,往往先认为不如自己。

二是偏见(Prejudice),也叫成见。人们总是不愿意改变自己已经形成了的观点。例如,遇到有争议的问题,我们总是喜欢和自己观点相同的人,对持不同意见者怀恨在心,甚至恶语相向。偏见和傲慢是一体两面,傲慢的人偏见更多,偏见的人也往往傲慢。在更大层面上,宗教冲突、种族歧视等,往往也是因为偏见。

网络上充满语言暴力,到处是“骗子”、“人渣”,其实有这些“称号”的人现实生活中说不定还是不错的。当然,有些人确实是“骗子”和“人渣”。(您看,说不定我就犯下了“傲慢”和“偏见”两大罪恶。)


forrestd刁俊春


若只考虑写作背景,《傲慢与偏见》描绘的是英国中产阶级的画卷,但是深入看下去,你会发现,简.奥斯丁不仅用一己之力填补了英国文学史的空白,更用自己的一生悄无声息的傲慢,回应着整个时代对女性的偏见。


01

在英国,是否有一位女性能与英国女王平起平坐,有着不输伊丽莎白的影响力,广受英国人爱戴?

打开英国人钱包就知道,存在这样的女性。

在新版的十元英镑上,她“挤走”了达尔文,被印在上面。

这位女性,叫做简.奥斯丁。

02

汉普郡郊区,一个牧师家庭迎来了他们家第6个新生命,简.奥斯丁出生于此。

父亲乔治.奥斯丁出身贫寒,自幼失去双亲,靠自身努力考取奖学金在牛津完成了学业,最终成为了牧师。

虽然德高望重,但生活算不上富裕,体面的工作并不能维持日益加重的生活的开支,他除去本职工作之外,必须靠经营农场,招收学生来增加收入。

03

在那个时代,知识与智慧虽然重要,但对女性来说是最无用的东西。

她们需要掌握的,是时代定义下的“淑女”必须学会的技能:音乐,女红,绘画,舞蹈,同时要气质独特,仪表万千......

但这位开明的父亲让自己的女儿一起参与课程,甚至允许她翻阅自己厚厚的藏书——这是乡绅家庭唯一有的奢侈品。

简.奥斯汀在童年便看了大量历史剧,戏剧,哥特式小说,感伤派小说,甚至充满性与诱惑的书籍也一一过目。

这位全家最小的女儿对人类之本性有着最敏锐的洞察,幼年的她便早早提出这样的疑问:

难道女人只需打扮漂亮,成为男人温顺的陪衬?

04

奥斯丁所处的时代,英国正进入社会转型期,无论是经济还是科技都到了蓬勃发展的阶段,不仅如此,与之相配的社会分工体系,法律制度,道德伦理,商业模式也日渐成熟,一个日不落帝国正稳步走向最辉煌的时期。

然而此时的文化内涵却与之相反,市面充斥的书籍基本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以范尼.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以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言情小说,就讲讲风流韵事,伯爵和贵妇的爱恨情仇,感时溅泪,恨别惊心;

另一类,则是以拉德克里夫人为代表的哥特式小说,充满怪力乱神,闹鬼的古堡,复仇的幽魂。

此时的英国文学处在一个苍白无力的过渡阶段,似乎没有一部能拿出手的世界级作品。

出人意料的是,简.奥斯丁,单枪匹马,用一己之力,填补了这段英国文学史的空白。

05


在当时的环境中,“独立女性”是不存在的概念,女人有工作是一件极不体面的事情,因此婚姻变得格外重要,它不仅关乎女人生计,几乎是关乎女人生存的头等大事。《傲慢与偏见》便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这本书中讲述了4段婚姻,第一段是基于经济基础的婚姻,柯林斯将要继承一大笔财产因而孤傲自大,浅薄又自视甚高,对上流阶层无比谄媚,对下又极端自负,他认为婚姻是对女性的奖赏。

他与夏洛特顺利结婚,毫无阻碍,这两人之间没有爱情。夏洛特27岁,仅仅认为年纪大了就该结婚,该考虑今后的物质保障,便答应求婚,纵使婚后两人形同陌人,她也无所谓。她顺应时代的一切标准,也是时代下的牺牲品。

第二段婚姻,起与情欲和冲动。莉迪亚年纪最小,是个轻浮的女孩,当地每有军团驻扎,她便在一场场舞会中和英俊的军官周旋,她被仪表堂堂,谈吐优雅的威克姆迷住,两人私奔。

私奔在当时是令人蒙羞的举动,是一件辱没门庭的行为,严重到以致家族中其他成员无法成婚,书中男主角达西在关键时刻左右奔走,挽回了局面,才让此事结束。

另外两段,可以看出,是简.奥斯丁赞成的婚姻,是基于爱情,品格,物质基础多方位考量下的结合。

这两段婚姻起于达西的傲慢和女主角伊丽莎白的偏见,这对的冤家最终放下了彼此的傲慢和偏见,喜结连理。

06

这样的故事并不复杂,但是简.奥斯丁通过成熟的笔法,精准的描写,和巧妙的情节穿插,让一场场舞会,一次次闲谈,和一出出冲突充满了戏剧性.

避免了时下流水账一样的故事套本,同时,小说技法的娴熟能让故事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期间人物很自然的走向他们既定的命运。

07

简见证了太多的婚姻,敏锐的她早就注意到,自己处在一个把婚姻视为交易的时代,只要有钱,女性可以远渡重洋,和一个从未相识的人结婚,女性像是被雇佣一样,以婚姻这张劳动合同来维持生计。

简也参加了种种社交舞会,其中不乏追求者,她也陷入过几场无疾而终的爱情,尽管简在笔下创造了一场又一场美满的故事,她却终身未嫁。

奥斯丁时时进入世事,感受爱情,又时时保持冷静,与爱情抽离。她的作品,就是她心爱的子女。

08

1811年,她以“一位女士”作为笔名,出版了第一部小说《理智与感情》,反响强烈,好评如潮,成为伦敦人人都会谈论的书,甚至有人说,这本书太好,绝不是女性写的。

之后的《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相继问世,这些作品不仅给她带来了声望,还给她带来了可观的财富。

她以自己的经历回答了年幼时就提出的疑问:

“难道女人只需打扮漂亮,成为男人温顺的陪衬?”

简.奥斯丁的回答是:“不,绝不是。

09

39岁,简.奥斯丁患病,她一边和疾病抗争,一边坚持写作——这时的她已经无力拿起钢笔,41岁,简.奥斯丁离世,姐姐卡戴珊为其整理遗稿,出版了最后两部《洛桑觉寺》和《劝导》。

她的墓碑,静静安放在温切斯特教堂,上面写着她的品行和温柔的性格,但家人并没有公开她作家的身份,这在当时是不体面的,不被时代允许的。

然而简.奥斯丁就这样,以悄无声息的傲慢,回应着整个时代对女性的偏见。

10


看书时,有一个非常可笑的细节,伊丽莎白的母亲嫁女心切,每个来镇上驻扎的男性她都视为未来的女婿,书中所有啼笑皆非的荒唐蠢事都应她而起。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当代仍然有母亲像老鸠一样四处张罗相亲,完全不顾女儿感受,而所谓对象,有些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仅仅是有根杰宝的男性。

天啊,多么荒唐,在21世纪依然有人的思想和200年前别无二致。


长木夜谈


《傲慢与偏见》表面看来,是讲述了英国乡绅班纳特一家的女儿们的爱情,尤其是二女儿伊丽莎白和贵族青年达西的爱情。但是作者简·奥斯汀却像一个雕刻象牙的匠人,将小说中的人物、细节都细细雕琢。

一、反应时代背景

作者生活在英国乔治王向维多利亚时代过渡的时期,当时的社会风貌是很“法式”的。人们穿着极尽繁复、饮食精致、追求时髦热闹的生活。这与现在人们脑海中清新简朴、道德严谨的“英式”有很大的不同。

所以,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舞会社交场景,哪怕是只有三五户人家的宁静乡郡生活也是如此。而班纳特家的女儿们也正是在尼日斐花园的舞会上邂逅了自己的爱情。舞会,就是当时人们生活的主旋律。

而作者在小说的编排过程中,也将情节安排的就像一场繁花似锦的集体舞。当时,英国文坛的作品,大多是伤感的浪漫和哥特式的恐怖,这使得《傲慢与偏见》从中脱颖而出。

二、展现英国乡村

简·奥斯汀受到英国人民的广泛喜爱,正是由于她作品中展现的静谧的英国乡村风光。这种宁静与美好,带给当时一战战壕中的英国士兵很多心灵慰藉。简·奥斯汀的作品也源源不断运往作战一线,当时就出现了“简迷”这样的称呼。

在《傲慢与偏见》中,很多细节都展现了当时英国乡村的生活。比如,英式下午茶的兴起。

当时的英国,不同阶级对英式下午茶的形式、内容和氛围都不尽相同。恪守阶级礼仪的达西,也让伊丽莎白在无形中感受到了两人的社会差距。这也是形成傲慢与偏见的成因之一。

三、体现女性主义

在简·奥斯汀的作品中,读者能很直接地感受到那些待字闺中的少女对婚姻的焦虑。这种焦虑的根源也来自作者所处的时代。

当时的乔治王时代,社会充斥着“出身论”,等级观念森严。而一名女性一生只能做两件事,就是信仰上帝和结婚。婚姻是作为一种经济、政治制度而存在的。婚姻状况,决定了一名女性在以后人生中所处的社会地位。

但是,18世纪末的法国,已经兴起了大革命。欧洲的启蒙思想“平等、自由、博爱”传播至英国。而《傲慢与偏见》中的爱情观也深受影响,“以爱情作为婚姻的基础”的观念随着小说的出版,也逐渐被更多人接受。


牛牛旷工


《傲慢与偏见》这个故事充分证明,我们看的也许不是作品,而是自己的影子。

15岁+时看书:

瞧,我和女主伊丽莎白多像,不漂亮,没有钱,可那又怎样呢?我不漂亮但是可爱,我没有钱但是有个性,千万俗人中,我是特别的,英俊多金的男主达西,必须喜欢呀,怎么能不喜欢呢?可惜,伊丽莎白才拒绝一次求婚就算了,接着就后悔,就又求婚,就皆大欢喜了,真是爱情过程推简单了点,最好分分合合个九转十八回才对得起青春。另外,伊丽莎白都21岁还没结婚,啧啧,大龄剩女。

25岁+时看书:

伊丽莎白21岁时遇到了英俊多金的达西先生,没事,我才比她大四岁,机会一定会有的。对,理想男友就得是达西先生这样的,必须高大帅,还得对那么多女人都不感兴趣,但只一眼就对女主执迷不悔;最好还是有钱有品的,还得是默默不张扬的,毕竟金钱会让我们爱情的开始沾染尘埃,最好是别告诉自己,等两情相悦了才发现,哇还有一座庄园,这惊喜才是幸福的开始。 就是这样的男友估计比较抢手,拒绝求婚这种方式,还是不玩了,对,反正我是外貌协会的,颜值够了,什么都好说。

35岁+时看书:

唉,王子公主都是骗人了,现实中的富人社会真的好远,还是中世纪的英国好呀,浪漫的村庄,高大的庄园,离得都不远,才有机会碰见达西先生这样的极品好男人呀!再来几场舞会,认真策划才有机会成功推销自己。男主傲慢?武断?这也算是缺点?谁有一座庄园千万存款,能不傲慢的?妈,您就知道逼我相亲,这都等到30多岁了,爱情什么的好商量,硬件再凑乎了我亏不亏?我发誓: 只要是达西这种条件的,别说他有前女友,有前妻都成!放心,我还等着拒绝他的求婚?别逗了,我自己求婚去。

45+时看书:

嗯,小说不是童话,《傲慢与偏见》再浪漫,也没有脱离了现实的土壤。想认识高干子弟,你总得是个低干子弟吧?连干部都不沾边,怎么和人间混朋友圈?就说达西与伊丽莎白,毕竟是一个阶层的人,不过一个是这个贵族族群的顶层,一个是这个阶层的分母,总归都是在manners 覆盖之下的。否则就冲达西那个挑剔劲儿,连人家爸妈的礼貌风度都要挑一挑,你让他真找个村姑试试?估计哪怕是伊丽莎白,后面的日子也不好过。达西这样的男人,本能的冷性格,爱情的小火让他的血液沸腾了那么一会,等温度降了,发现原本让他看不上的出身问题、父母问题、连襟问题等等依然都在,怎么会和女主手拉小手心甘情愿共赴红尘俗世,浪漫到死?

时光呀,你跑的太快了。。。。。。

65+时第n+1次看《傲慢与偏见》: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

突然抬头:”对了,我的好老公!旁边别墅区开始入住了,你听说过没有?闺女也三十了,赶紧看看有没有社区联谊活动,有钱人里面也不一定就挑不出好青年吧!!!“


捕书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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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共读


许多人认为这只是一本单纯的爱情小说。

我认为它并不仅仅只是一本小说而已,它反映了一个时代的风貌,是当时英国社会的一面镜子。此外,在这本书中,作者关于婚恋爱情的观点以及道德观念也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

这部小说以男女主角达西和伊丽莎白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总共描写了四场婚姻,在对这四场婚姻的刻画中,简奥斯丁用女性特有的细致的观察力和含有讽刺意味的文字提出了关于婚姻和道德规范的问题。

作者的恋爱观与婚姻观

作者在本书中抛出的第一个问题显然是:没有爱情应不应该结婚?通过两位好姐妹的行为对比,即伊丽莎白和她的好朋友夏洛特对待柯林斯先生求婚的态度,作者给读者揭示了答案。

若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这场姻缘,对于伊丽莎白无疑是很有利的。

伊丽莎白的父亲贝内特先生由于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其名下所有的财产都必须归伊丽莎白的表兄柯林斯先生所有。这就意味着,如果贝内特先生逝世,柯林斯先生将有权利决定这一大家子将来的去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伊丽莎白答应柯林斯先生的求婚,那么这个问题将迎刃而解——这也是伊丽莎白的母亲所热切期望的。但伊丽莎白在与她的表兄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便看出,她的表兄不过是个没有头脑的蠢货,这一点,伊丽莎白的父亲贝内特先生也是洞若观火的。最重要的是,她不可能爱他,他也不可能爱她。这就给了她充足的理由拒绝这场婚事。 而与她的行为恰恰相反,她的闺中密友夏洛特答应了柯林斯先生的求婚,即使柯林斯是在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才向她求的婚,显然,他们对对方是不可能有什么感情的,但她仍然答应了他。

“只有夏洛特本人倒相当镇定。她现在初步已经成功,还有时间去仔细考虑一番。她想了一下,大致满意。柯林斯先生固然既不通情达理,又不讨人喜爱,同他相处实在是件讨厌的事,他对她的爱也一定是空中楼阁,不过她还是要他做丈夫。虽然她对于婚姻和夫妇生活,估价都不甚高,可是,结婚到底是她一贯的目标,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仅有的一条体面的退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约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她现在就获得这样一个储藏室了。她今年二十七岁,人长得又不标致,这个储藏室当然会使她觉得无限幸运。”

来源《傲慢与偏见》

从这一段话也可以看出,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性的地位有多么低!夏洛特这种观念是有其特定的时代因素的。

显然,作者的对比明显表明了她究竟偏向哪一方,“没有爱情是千万不能结婚的”在这本书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主题。但是有了爱情又是否应该结婚呢?这又是另一个问题了,而作者通过她的描述,很明显给了否定的回答。

这是建立在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以及她的姐姐简与宾利先生的婚事与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和威科姆的婚姻的对比之上的。

作者对于最后一对的婚事,持否定态度。

作者认为,威科姆和莉迪亚的爱情不过是一场建立在美貌和情欲之上的婚姻,我想,与其说这是爱情,不如说是情欲和激情来得更恰当一些。莉迪亚是个轻狂放荡而又没有头脑的女人,由于感情冲动以及贪恋外表的缘故,她不顾自身及家族的名誉,和威科姆私奔。在结局作者对于他们婚姻的描述只有四个字:“情淡爱弛”,这样一场婚姻,落到这样的境地,也并不让人觉得惋惜。

而伊丽莎白和达西呢,他们的婚姻是真正建立在爱情和双方的互相推崇之上的。伊丽莎白一开始对达西有偏见,出于对达西的厌恶和对他拆散她姐姐简和宾利先生的怨恨,她断然拒绝了达西的求婚,即使达西富可敌国、身份高贵。与达西重逢,看完达西的自述的信后,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便慢慢消失了。而达西呢,他从不掩饰对伊丽莎白愚蠢失礼的母亲及她几个妹妹的鄙夷,也深知伊丽莎白家庭贫穷的处境。但他仍然求婚了。遭到拒绝后,他深刻反思了自己的傲慢行为,更加平易近人。最终他们走到了一起,成就了一段完满的姻缘。

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应该是有教化的作用的,就比如在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相处中,伊丽莎白的安逸悠闲、生机活力可以让达西的大脑轻松,他的言行举止也会因此更加平易近人。而从达西关于世界的看法认知以及他丰富的学识中,伊丽莎白可以收获更多、见识更广。

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结合是真正因为爱情的,但作者在描写时并没有刻意排除一些理性的因素,他们的结合并没有忽略家境以及门第的考虑。

此外,在莉迪亚与威科姆私奔这个情节中,作者也通过伊丽莎白的话向读者传达出“没有金钱便不能结婚”这样一种观念。可见,作者对于婚姻的态度仍是理性的、客观的。作者的金钱观念也在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莉迪亚在与威科姆私奔时,伊丽莎白断定他们不可能结婚。莉迪亚冲动而又没有头脑,威科姆贪财,他们很难真正地结合。但在达西的帮助下——不计前嫌、出钱出力,他们还是结婚了。这正说明作者对于金钱在婚姻中的作用是十分明确的,婚姻是一定要以金钱作为保障的。

也许作者的观念在我们现代日常生活中早已司空见惯了,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但在几个世纪前,这样的观念对于当时的人,尤其是当时的女性来说,是有其深刻价值的。有趣的是,这位写了这样多关于乡绅小姐恋爱与婚姻的作家,自己却终身未嫁,这不得不说是她理性的考虑。在此,推荐一部影片《成为简·奥斯汀》,我们从中或许也可了解作者的婚姻恋爱观念。

作者的道德观与教化目的

作者也旨在通过这本书实现一种道德规范与教化的目的。作者通过大量犀利、充满幽默的语言无声的嘲讽了书中的人物。这种典型的英国式幽默让人在捧腹大笑的同时也反思了自己的行为。例如书中的贝内特太太,又如柯林斯先生。作者对这两个人物的刻画可谓是惟妙惟肖,两人的形象完美的呈现在了我们眼前。

柯林斯先生呢,是一个愚昧无知、看似自卑其实自高自大、自以为了不起的小人得志的人物。 他自以为是地来到贝内特家,想要娶贝内特家的一个小姐,又自作聪明的把目光放在伊丽莎白身上,并天真的认为她一定会答应他的求婚。在被她拒绝后不到三天的时间里,又向夏洛特求婚。种种荒谬的行为,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个蠢人的形象。这个滑稽的人物和贝内特太太一起,给这本书增添了一种新的风味,让人忍俊不禁。

而从贝内特太太忙着嫁女的种种情节中,我们就可以知道她是怎样一个滑稽可笑、智力困乏的女人了。

对于大女儿简的婚事,她的行为没有给简增添什么光彩反而起到了破坏作用。在简和宾利先生仍然处于一种尚未明确的状态时,这位贝内特太太便忙着将他们可能结婚的消息宣扬得满城风雨了,甚至让生病的简住在宾利先生家,结果却给了其他人嘲笑简并破坏简与宾利先生姻缘的机会。

对于二女儿伊丽莎白,不顾她的意愿,撮合她和柯林斯,并对柯林斯百般奉承,最后却竹篮打水一场空——柯林斯与夏洛特结婚了。她又气又怒,把怒气都发泄到伊丽莎白身上。

对于小女儿莉迪亚,过分宠爱她,并且纵容她的轻浮与放纵行为,莉迪亚私奔后,便忙着推卸责任,而在莉迪亚结婚后,她又立即把这件丑事忘得一干二净。

然而,令人感到讽刺的是,她居然成为了最大的赢家,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把女儿嫁出去,她为此奔走,多番打探消息,最终三个女儿都找到了好归宿,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成功。

作者刻画贝内特太太这个人物时,文字尖刻而饱含讽刺。作者旨在通过这个人物向读者传递怎样的信息?显而易见,贝内特太太是一个愚蠢可笑、神经质、精神匮乏、喜好嚼舌根的女人,她自己出出丑倒也无妨,可她给丈夫和女儿们带来了多少羞耻与痛苦?说实话,这样的女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还见得少吗?作者是否在以贝内特太太这样一个形象影射生活中的一些人呢?我认为是的,并且这样的影射在我们今天看来,仍然具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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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的扎西德勒


《傲慢与偏见》已经被分析过不知道多少次了,我和朋友也讨论过这个问题,最后得出的结论也挺有意思,且拿出来分享:谈恋爱就是两个人在一起携手克服原生家庭习惯的过程!

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都是因为原生家庭的思维习惯形成的,原来在各自的圈子的时候各自安好其实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可是书中制造了一个他们相遇的缘分,于是各自变得不安好了,因为深深被对方吸引却又深深受制于原生家庭的习惯,之后的整个爱情过程就一场克服之旅了;

最后:选择永远比努力重要,爱情也是如此,选择对的人携手让自己变得美好!

PS:温馨提示,目前流感病毒严重,请大家务必多喝水,少出门,别被传染,远离有细菌的朋友,哈哈哈,记住!选择比努力克服病菌更重要 ٩(❛ัᴗ❛ั⁎)


今年的流感虽不是SARA,却也来势汹汹!本次流感有以下几个特点:

★快速高烧,不易退,退烧后再次发热。

★烧后转入咳嗽期,持续时间长。

★儿童居多。

★成人以咽部症状为重,伴头痛和周身不适。

★传染性强。

★血常规检查多显示白细胞总数不高,粒细胞比例偏高,快速CRP多显示略高或者正常!愈后差,多半痰多不易咳出。

★一半以上伴呕吐或者腹泻。

★易造成心肌受损。


To2be2myself


《傲慢与偏见》到目前为止,是我最喜欢的电影,没有之一。

因为太喜欢,所以在看过了三个版本的影视作品之后,再次把书读了一遍。

这么长久以来,终于发现,“傲慢与偏见”的确是最适合这个故事的标题。纵观整个故事,只要多看几次就会发现,书中的每个人物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傲慢与偏见。不论是男女主角这样显而易见的表现,还是来自于其他层面的例如上流社会对中下贫民阶级、男与女、父辈与我辈之间等等,都可以说是很贴合这个标题了。

人们常常由于对一个事物的一知半解或不知不解而下意识的偏听偏信,有失公允的过早评价该事物,如此便给了偏见以土壤;而人们极为看重的自尊心与好胜心与优越感使得傲慢来得极为自然,也使得偏见越见深厚。

在求知的路途中,我们会走误入歧途,会心生退意,会半途而废,会背道而驰,如此下来知的真相会越来越远,偏见日渐深重。

偏执的无知远远比愚钝要来得更有杀伤力。

伊丽莎白在重重迷雾中,选择倾听自己的内心感受,选择相信自己的切身经历,选择听从与判断更多人对达西的评价,而不仅仅是偏信一个无耻之徒的片面之词和自己的下意识判断,并即使纠正了自己错误的观念,悬崖勒马,如此才获得了自己追求的爱情。

就《傲慢与偏见》本身而言,放下这些偏见的最终途径唯有正视自己的内心,回应自己的情感,给所谓的偏见以正视听的机会,如此才可以推开重重阻碍,获得幸福。

偏听则暗,兼听则明。这是放大后的道理。


卡尔斯鲁妮


混得好的理所当然,混得不好天理不公。

道不清的由,讲不明的理。

倒在、死在赶京的路上的人不是命不好,因为心高想进皇宫坐坐龙椅。

堂而皇之的政客,肮脏的贪心,是钱就抓的贼手依然活跃不倒,这叫命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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