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為什麼中國游泳屆人員更新換代那麼快?其他國家參加幾屆奧運會的都有?

上海小男人_


長江後浪推前浪,後備人才競爭能力太強

至於中國隊為什麼更新換代快,是因為我們人口基數大,後備人才競爭能力太強,如果在前期表現不出絕對的統治力,很容易就被淘汰掉。而其他國家沒有像中國這樣有如此大的競爭壓力,其他國家更注重的是天才加後期培養這個模式,這也導致了我們可以看到一些連續參加幾屆奧運會老將的誕生。


在中國層層的選拔制度都是靠成績說話,游泳本身就是個看時間的項目,快就是王道。其實,像中國孫楊這樣在自己領域有著絕對實力的,即使年齡已經28歲了也可以向其他國家一樣,連續參加好幾屆奧運會,前提是長江後浪推前浪,你要勞勞站在沙灘上!


年齡和個人心態決定著游泳更新速度的快慢

游泳這項運動本身對年齡要求就極其苛刻,一位游泳運動員的黃金年齡應該是保持在17到24週歲之間,各個項目之間黃金年齡可能會存在偏差,但也是相差無幾。在中國,你如果21歲之前沒有能拿得出手的成績時,首先你自己在心裡很可能就已經否定了自己的能力,更別說對手給你的競爭壓力了。

一個出色的運動員形成的前提不僅僅要有超強的個人實力,還要有強大的抗壓能力。因為你不會一直站在頂峰,低谷會隨時出現在你身旁,這時候就是展現真正差距的時刻。在拿孫楊舉例,他的游泳生涯也伴隨著各種“醜聞”事件,我們不知道他身上揹負的壓力有多大,但是他能夠挺過來並且用成績說話,他就能夠勞勞站住自己在游泳屆的地位。




綜上所述,國內的游泳運動員更新速度快與外部環境的競爭壓力有關,也與自身實力與抗壓能力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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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中國參加幾屆奧運會的游泳運動員也是有的,比如現役選手中參加過倫敦奧運會和里約奧運會的就有孫揚、葉詩文、史靖琳、汪順、索冉……等人,而且他們極有可能會參加東京奧運會。

至於參加過里約奧運會這次又有望參加東京奧運會的就更多啦。

那麼為什麼會有“更新換代那麼快”的感覺呢?

我感覺應該是指中國女子游泳。

中國女泳的早衰現象是很明顯的,除了早先的“五朵金花”都是早早隱退以外,近年湧現出的不少“天才少女”也多半是成名早,退役早。

對這個現象不少人都在質疑,是不是嗑藥了,目前除了陳欣怡一人被證實以外沒有其他任何證據。所以,無根據的猜測不能做為結論。

但是,訓練方法不當是完全可以推論的。一個12歲的小姑娘就能參加全國性乃至世界性的比賽,一個14歲的小姑娘就要報名從200米——1500米所有項目的比賽還要兼項接力。這能行嗎?

我們老說“拔苗助長”,我看這就是典型的“拔苗助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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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在非比賽期間服藥增強肌肉力量是大概率事件了,這樣拿的金牌不是為國增光 ,是給祖國摸黑,敗壞中國運動員的形象,應該開除國家隊,淨化泳池,國人不要一味地護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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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問”:致孫楊和中國游泳界的一份公開信

首先,祝賀孫楊本人以及包括徐嘉餘、葉詩文、閆子貝、傅園慧等等在內的所有中國運動員在本次世錦賽上取得的優異成績,為中國的體育迷、游泳迷帶來的巨大榮耀。為你們的辛苦付出和在競技層面展現的優異水平感到驕傲!

徐嘉餘成功衛冕男子100米仰泳冠軍

當然,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在本次世錦賽上發生了多次令人遺憾的場景,包括澳大利亞選手霍頓在內的多位國外運動員在賽場上、領獎臺上以及賽場外用不同的形式質疑孫楊。根據國內外媒體的報道,甚至發生了在運動員駐地的餐廳,多國運動員起立鼓掌致敬霍頓的場面。

霍頓質疑孫楊拒絕登臺領獎

斯科特拒絕與孫楊合影留念

應該承認,在光州游泳世錦賽上發生的這一幕幕,在世界體育史上都是絕無僅有的,給孫楊本人、中國游泳甚至中國體育界都蒙上了一層陰影。面對這一在國際體育界已經引起太多爭議話題的嚴重事件,孫楊本人和中國游泳界的管理機構和管理者,是否應該來回應一下公眾的關切和外界的質疑?從2014年的“禁藥停賽事件”到2018年的“暴力抗檢事件”,以及中國游泳界的興奮劑管理問題,是否能夠公開的給國人以及外界一個清晰地說明,以正視聽?

在此,筆者就這一系列的事件提出相關的“十問”,希望孫楊本人以及中國游泳界能夠認真思考並且以不同的方式向公眾解答。

孫楊和中國游泳需要面對鏡頭回答質疑

1、2014年的“禁藥停賽事件”,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於當年的1月1日向全世界公佈新一期的“禁藥清單”,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中國泳協是否在孫楊參加5月中旬舉行的全國游泳錦標賽之前,不掌握新的“禁藥清單”?孫楊作為國家隊成員、國際級運動員,為什麼在長達五個月的時間,沒有得到游泳運動管理中心、游泳國家隊、浙江省體育局游泳中心、以及隊醫、後勤保障團隊的通知,包括其本人全部都忽略了全世界都知道的“禁藥清單”長達130多天嗎?

2、孫楊及團隊2008年就發現自己因為訓練運動量大,導致出現心肌缺血情況,一直使用“萬爽力”(鹽酸曲美他嗪)改善症狀。按照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的規定,國際級運動員需要報備病史病情以及服用藥物,並且運動員接受興奮劑檢查時需要說明曾經或者正在使用何種藥物治療傷病,以防出現陽性結果後被“誤判”。眾所周知,如果是治療一些疾病的必須藥物,即使含有某種作用,在世界反興奮劑組織的允許之下,也是可以酌情使用的,並且運動員的病情有嚴格的保密措施。為什麼孫楊、隊醫巴震以及國家游泳隊,在長達6年的時間裡都沒有向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申報自己的病情和服藥情況,在全國游泳錦標賽的藥監之前也沒有申明這一情況,僅僅是忘記了嗎?

“治療用藥豁免權”保障運動員的正常申報用藥

3、2014年的“禁藥停賽事件”,發生在國內比賽期間,由中國反興奮劑機構處理解決,上報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審核。為什麼3個月的處罰期限剛剛好使得孫楊可以參加9月份舉行的2014年仁川亞運會,並且直到仁川亞運會結束後的11月份才對外公佈處罰結果?如果以全國興奮劑工作檢測量大、運動員舉證參加聽證會為由,可以列出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和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中心的哪一條管理規定,是可以支持在半年之後,才對外宣佈的嗎?

仁川亞運會外界不知道已經度過禁賽期的孫楊

4、孫楊的當時的禁賽期是3個月,最終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也接受了中國的處理決定,沒有加以追究。而隊醫巴震的禁賽處罰期是一年,應該從2014年5月17至2015年5月16日。但在9月的仁川亞運會上,巴震在未列入代表團名單的情況下隨隊前往韓國,並一如既往地幫助孫楊做準備和治療。處罰隊醫的決定既然是中國方面自己作出的,為何巴震沒有執行這一處罰?

處於禁賽期依然出現在亞運會的隊醫巴震

5、關於2018年的“暴力抗檢事件”,孫楊作為擁有長達12年國際賽事比賽經驗的奧運冠軍、世錦賽冠軍,一年至少接受三次飛行臨檢的經驗擁有者,為什麼在這一次的藥檢中,沒有在進行取樣之前,核實三名檢測官的全部相關資質,只是核實了主檢測官的委託書和資質,而對於另外兩位從未謀面的“血檢官”和“尿檢官”未加審核?

6、在發現對方兩位檢測人員不具備合格身份之後,在已經通知了隊醫、律師,中國游泳隊的領導之後,做出了不在檢測報告上簽字的決定,並且在遠在瑞典的負責監督國際興奮劑檢測和管理的人員,已經在電話中獲知詳情協商解決辦法的狀況下,為什麼孫楊及其家人還要指使保安用錘子砸碎檢測樣本的暴力方式解決問題?並且孫楊及家人是否有拿走或者撕毀檢測報告的行為?

法新社報道孫楊“暴力抗檢事件”

7、孫楊作為多次的受檢者,並非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該主檢測官曾經因為未帶齊手續而被孫楊投訴。孫楊不是普通的民眾,不瞭解程序的規定。他十分清楚,面對這樣的情況自己按照程序應該怎樣處理,也明確知道自己不簽字或者提交報告說明檢測人員的資質問題,無論是國際泳聯還是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是一定也必須接受樣本作廢的結果的。而《反興奮劑條例》也明確規定:從重處罰逃避檢查、破壞樣品和使用非特定違禁物質等行為,運動員初次違規即給予4年處罰。為什麼還要和代表官方機構的三名中國檢測人員發生衝突,乃至造成“暴力抗檢”的事實——這一全世界運動員聞所未聞、可能造成自己為期四年甚至終身禁賽處罰的嚴重事件?

全世界通行的《世界反興奮劑條例》

《條例》明確規定:沒有運動員的簽字,樣本無效

8、面對國內甚囂塵上西方體育界打壓中國優勢項目的“體育陰謀論”,無論是姚明、劉翔、李娜、林丹以及中國乒乓球隊,甚至包括蟬聯世錦賽游泳金牌的徐嘉餘,為什麼他們的強大、奪冠,國外運動員和媒體都是稱讚和褒獎,而偏偏到了孫楊的問題上,這麼多國家的運動員和媒體都紛紛質疑、批評?是不是全世界都錯了,只有我們是正確的?全世界都非要打壓孫楊以及中國游泳?

“陰謀論”成為一些人百試不爽的反擊利器

9、在過去30年中,已經被查出的服用興奮劑的中國游泳運動員,他們的興奮劑藥品從哪裡來?他們的服用行為是個人、隊醫和小團隊行為嗎?他們是如何獲知興奮劑的最新科技信息和水平的?如何做到在出事前,逃過一次次的大賽和飛行檢查的?

中國游泳長達30年的興奮劑“黑歷史”

10、國家體育總局、中國反興奮劑檢測中心、游泳運動管理中心、中國泳協,為什麼從來沒有向公眾披露運動員服用興奮劑的完整事實經過?為什麼自身沒有調查,也沒有申請司法介入調查興奮劑的來源?如果有,為什麼沒有向公眾公佈調查結果?中國游泳運動員服用的興奮劑到底是從國外私人實驗室機構購買,如何購買,如何攜帶?還是另有渠道獲取興奮劑藥物?

待解的疑問:“中國運動員的興奮劑到底從哪來?”

筆者認為,如果孫楊本人以及中國游泳的管理機構和管理者能夠公開地、清晰地、毫無遮掩的向國人以及全世界回答這些問題,那麼圍繞在孫楊和中國游泳的那些所謂的謠言一定會不攻自破,還給孫楊本人以及中國游泳一個我們期望的清白。讓全世界不再用質疑的眼光看待孫楊、中國游泳甚至中國體育。

中國人的所謂“清者自清”在現代的民主、法治社會,並不能作為逃避公眾和外界合理懷疑的藉口。中國運動員,不是所有的都依靠服用興奮劑來獲得成績,但和全世界各個國家的運動員一樣,也不是所有的運動員都不服用興奮劑。因此對於中國游泳乃至中國體育而言,不能夠留給全世界質疑中國體育和中國游泳的猜測和口實。

成績第一的孫楊得給全世界一個更清晰地回答

孫楊事件對於中國游泳和中國體育來說,都是一個無法迴避、必須面對的難題。沒有什麼方式比公開的回應能夠更好的讓人們取信,就像我們曾經經歷過的2003年非典一樣,掩蓋、迴避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更無法獲得全世界的信任與支持。

人們需要的是比金牌、榮譽更重要的——真相!


獨觀體育


與歐美運動團的身體素質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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