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上訴,翻案?沒戲,只能脫褲子拉磨——轉圈丟人

孫楊抗檢已經裁定,除了表示上訴基本上塵埃落定。

孫楊官司聽證會結束時,由於媒體屏蔽了不利於他的信息,讓吃瓜群眾誤以為孫楊必勝,哪兒知道看完有關聽證會庭審詳細全面的細節後,才發現當時孫楊團隊已經完敗。所有孫楊對藥檢成員資質、身份的質控全部站不住腳,只能說孫楊被禁賽,沒有任何冤情。

1、從仲裁結果公佈到現在,除了不明真相為情感站隊的吃瓜群眾,沒有一個運動員(哪怕是退役的)站出來表示支持孫楊。這是不是從另一個側面說明游泳池裡的水有多渾?

大家還得繼續生活,現役運動員還得繼續比賽,退了休的也不能自汙名聲,不管哪種原因,誰敢道出真相?

2、這次暴力抗檢網絡最牛評論說:孫楊如果是清白的,砸檢樣是最愚蠢的;如果不乾淨,砸檢樣是最聰明的。儘管這是兩面討好的說法,其實他還是有自己的價值判斷在其中,潛臺詞你自己腦補吧。

關於拿瓶子,聽證會上是這樣的:仲裁員問孫楊:你(孫楊方)前後有兩份聲明,前一份說是你自己(孫楊)拿了瓶子,後一份是醫生拿了瓶子,後一份聲明是否是因為要把責任推給醫生而改變?

孫楊答:我們的所有證據都是正確的,他們(wada)的證據有問題,是他們把瓶子給我的,我站在這裡就是要把所有的事情清清楚楚告訴全世界。(就問你這麼回答問題是不是大氣磅礴?是不是氣吞山河?)

上訴,翻案?沒戲,只能脫褲子拉磨——轉圈丟人

3、孫楊在國家游泳隊跟別人不同,他自己有一個專門的團隊:隊醫巴震是被禁賽的;孫楊在對藥檢官產生懷疑之後,第一時間向他請求支援,此後所有行為都和這位隊醫的決定息息相關。這人頭腦估計相當靈活,他選擇了利益最大化(個人猜測);律師腦袋進水了;領導估計被酒精控制了;還有孫母,看看她在仲裁結果出來之後的表現,滿滿的自責,然後開始各種尋找墊背的,從律師到領導,各種狂懟。在法庭上的表現那更是可圈可點:發言太長,屢次被庭審官打斷,“請不要講與詢問無關的話。”以證人身份出庭,應回答庭審官和雙方律師的問題,說什麼孫楊取得何種成就、訓練如何辛苦、作出多大貢獻,沒有意義。(回答問題的思路:你們的民生還得改善,回答曰:我們用全世界百分之幾的土地養活了多少多少人口。)

4、時至今日依然還在飛檢人員的資質問題上兜圈子,但事實上,所謂血檢官只是抽血,護士證足以,尿檢官只是監督孫楊取尿,身份證足以。在各種質疑被庭審官以法規條文批駁之後,孫楊無奈地表示,這些規則不完善,對運動員不公平。庭審官說,你可以申請對有關規則進行修改。

其實,孫楊跟人家要授權資質,相當於點了份外賣,卻跟外賣小哥要廚師證,去了趟廁所,問保潔阿姨要醫師證。

上訴,翻案?沒戲,只能脫褲子拉磨——轉圈丟人

5、隨著越來越多的細節公佈,你發現孫楊和他的團隊對藥檢官身份資質的懷疑都是建立在自己的理解之上。就連庭審官都忍不住說,難道你們在產生質疑之後、難道就沒有想到自己對規則的理解有沒有問題。聽證會上,庭審官認為孫楊團隊拒檢的行為是基於對規則的錯誤理解之上,極其莽撞極其不可理喻,頂級運動員犯這樣的錯誤,難以理解。加上以前的嗑藥歷史,才取了頂級懲罰。

庭審官對孫楊的質疑也提出了質疑,“你作為經歷過一百多次藥檢的運動員,以前藥檢官拿出的授權書和個人身份證明都和這次一樣,為什麼前面你從來沒有提出質疑,偏偏這次就作出暴力抗檢的行為。”庭審官的這個問題徹底擊中了孫楊團隊的軟肋。

6、孫楊和他母親堅信自己是清白的,所以不惜代價要上訴。上訴的目的是翻案,別鬧了,多數人都知道不可能翻盤,就你們不知道?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是唯一能夠介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機構,但介入的相當有限,對於法庭調查內容、取得的證據、依託的法律依據、作出的判決,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無法干涉質疑,只能調查庭審的流程是否合法,比如管轄權問題、庭審官和雙方律師的資質問題,只要流程合法,判決絕不可能改動。

以我一個普通人的角度看這事,建議說說就得了,省省吧,有那錢乾點啥不好,非得光屁股拉磨——轉圈兒丟人才好嗎?

上訴,翻案?沒戲,只能脫褲子拉磨——轉圈丟人

網上傳孫楊早就想退休,領導沒讓。哪想到有這麼一出在這兒等著自己。幸好網上又有傳言說要收回他以前得的金牌僅僅是傳言,不然,那可就是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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