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物業新規“兌現”,這個月起這3筆錢不用交了,別再白花錢了

文 | 小粥

對於這段時間,如果家是住在城市小區裡的,這一個多月呆在家裡的日子,相信很多人都會深刻體會到小區物業服務水平的重要性。

小粥身邊就有這樣的兩個朋友,居住在不同的小區,其物業和居住體驗就不一樣了,第一位物業也放假,只有留下門崗和幾個基礎人員,守在小區大門不讓人隨便進出,業主們買菜如何解決呢?物業公司也不管,就是政策說了不讓出去,就沒了!

第二位朋友就還ok點,雖然物業都放假了,但是每棟樓都會安排一位物業工作人員,對於小區裡的業主需要買的東西,都由物業公司去解決,甚至“送到家門”!

物業新規“兌現”,這個月起這3筆錢不用交了,別再白花錢了

這就給用戶很好的居住體驗感,呆在家裡的的時間裡不要考慮很多“意外”的情況,坐在家裡就能享受物業上門的優質服務,這樣才會讓別人覺得這個物業費交的特別划算,總是需要在關鍵的時候體現物業服務水平!

從上面的案例也能夠看得出來,經過這樣一對照,就能夠體現出來差別,前一個小區可能服務不規範,生活體驗感比較差,而後一個小區由於優質、貼心的服務、也都贏得了業主們的換新感覺交物業費也很划算。服務品質的高地並不是體現在平時的宣傳口號和嘴巴上,而是在關鍵的時候能夠保持自己平時的服務風格。

所以每次說道物業的時候,很多人都感到了莫名的惱火,基本上都是提到了“物業需要取消”的話題,畢竟“物業”跟業主的之間的糾葛已經來源已久了,但是也有人說小區一定要有物業,購買了有物業配套的房子。

物業新規“兌現”,這個月起這3筆錢不用交了,別再白花錢了

而對於這種微妙的關係,最核心的還是“交錢”和“服務”的平衡度的關係如果交的話,感覺錢白交了,沒有得到任何高質量的服務,或者沒有換回來當初的承諾的那種服務,那麼業主就會覺得物業費交的不划算,但是如果相反的,交完錢之後能夠換來高質量的物業服務,讓小區的生活水平質量上個檔次,那麼就會覺得特別的划算,業主們也會交錢交得心甘情願。

而業主們除了對物業費不滿意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每個物業都會想盡辦法佔業主們的“便宜”,甚至是見縫插針式的老金,這樣每年就會產生很多不應該收的的費用,最後的話都進入到了物業管理公司的手裡,這就會讓很多的業主開始不耐煩。

而今天小粥要告訴大家,這個月起這3筆費用不用再交了,業主:這樣一年能夠省下幾千元。

物業新規“兌現”,這個月起這3筆錢不用交了,別再白花錢了

自從2019年開始,不少的城市都開始相繼出臺了類似的物業管理條例,對於小區的物業費不合理進行約束,這樣就避免了業主們相繼吃虧的,對於小區應該屬於業主的收益進行歸屬分配,讓收益歸屬更加清晰,新規“兌現”這些費用用不用再給,業主們都感慨:之前幾千元白送出去了。

費用①——根據有關規定,今年開始,公共區域的水電、能耗費、垃圾清運費都會被予以取消,如果業主們之前交了這些費用的話,之後就不用交了。這些費用如果你再交,就屬於是重複交,而根據《物業收費服務管理辦法》,業主們向物業公司交出的業務費就已經包括了這些費用進去了,所以不僅僅是出臺通知的城市,在其他城市裡生活的你,也可以不用交這個費用,這樣算起來,一年能夠省下好幾千塊呢,幾年下來可能就是省下一輛車;

費用②——物業合同之外的費用可以不用交。

物業費這一塊的蛋糕看著很肥,所以在小的房地產公司也想來啃著一塊,不管規模大小,只要有負責建造樓盤這一塊的條件,那麼前期物業基本上都是可以開發商自己的配套物業,後期想要換的哈,就需要2/3的業主同意,另一方面還要有一個更大的前提,那就是成立業主委員會。

物業新規“兌現”,這個月起這3筆錢不用交了,別再白花錢了

而如果物業公司私自添加合同之外的一些物業費用項目,通過此來向業主收取更多的費用的話,我們就可以按照《合同法》裡的規定去做,這些不合理的物業費,業主們都可以不用給。

費用③——天然氣的開口費

這種費用就可以不用交了,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這筆費用是什麼,物業公司說了就交流,這個價格,少則2k,多則5K,但其實早就取消了。

根據一些規定,這些費用已經屬於城市公共基礎設施配套費用,開發商在拿地之前早就叫過來,所以業主不用單獨給,開發商會通過提高放房價的方式變相加入了購房成本當中,如果你遇到了有收取這項費用,可以諮詢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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