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疫情期間上市公司如存在證券虛假陳述行為被披露,投資者是否可以請求賠償?

Bear2020


疫情期間上市公司如存在證券虛假陳述行為被披露,投資者不要急著去請求賠償。穩健策略:要排除是否不可抗力的,虛假陳述行為有監管部門去認定之後,可以通過上市公司要求協商賠償或依法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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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市公司存在虛假陳述行為,投資者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等規定向虛假陳述行為人提起證券虛假陳述損害賠償訴訟,要求其賠償損失。這裡的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以及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稅。 在認定投資者投資差額損失時,要在綜合疫情影響等市場系統性風險基礎上,依法、公平、合理地分配市場風險,兼顧中小投資者保護和資本市場的穩健發展。


剛剛Lawyers


疫情產生以來,大家都有幾何天沒出過門了?事實上,社會的鏈條依然在運轉,證監會懲罰虛假陳述的鐵拳也並未停下。剛剛已往的2月13日,就有一家上市公司收到新鮮出爐的罰單,因為三項信披問題,公司以及包羅董事長在內的一眾高管都無法逃脫懲罰。提醒大家,固然現階段不倡導出門,但是切合條件的受損股民,可以先查查察本身的買賣記錄,確認本身的損掉是否在區間內,待疫情法子解除或條件允許後,該打印對賬單的打印對賬單,該見律師見律師,維權意識不能因此停下。

2月13日,加加食品頒佈一則《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打點委員會湖南證監局的通告》,公司被開出40萬元的罰單,另 外相關的6名高管也都收到相應懲罰。這也意味著,針對該公司的民事證券維權大幕正式開啟。

加加食品到底犯了什麼事兒呢?公司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和一家名為湖南卓越投資有限公司相關,那麼這家公司其實是加加食品的控股股東。

首先第一項違規,加加食品存在未實時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環境。2018年2月,因迫於外部債務壓力,加加食品的時任董事長楊振指示將加加食品2,400萬元轉給其指定的自然人劉某渝,將3,000萬元轉給卓越投資控制的一家食品公司。這兩筆錢加起來趕過5000萬元,都沒有顛末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經理辦公會審議,在事項產生時,未通過姑且通告予以實時披露。

第二項違規,公司未按規定披露與控股股東聯繫干係方交易環境。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為向外部保理等機構融資或賜顧助湖南卓越對外告貸供給質押,在加加食品相關人士指使下,加加食品向聯繫干係方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合計金額6.99億元,向楊振指定方開具商業承兌匯票2000萬元。

第三,加加食品還存在未實時披露為控股股東供給包管環境。2017年11月,楊振使用加加食品的公章,以加加食品的名義為湖南卓越對外告貸供給包管,合計金額2.95億元。

有維權律師告訴小姐姐,疫情作為不成抗力事件,固然對投資者損掉計較、告狀質料製作、收寄以及法院立案、開庭等易產生人員堆積的事情有重大影響,但不影響他不影響投資者獲取可能涉及索賠的股票信息。但是切合條件的股民,可以先進行維權諮詢和掛號,待疫情措置懲罰懲罰法子解除或條件允許後,再開始下一步步履。

對於普通處罰尚且如此,何況針對虛假披露疫情影響的,在新證券法修訂的背景下,處罰力度加大,任何企業都不要心存僥倖。


凌亂的出差


可以。

在信息披露違規實施日至信息披露違規揭露日之間買入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民,在信息披露揭露日後賣出或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民虧損的,可以起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實施日就是指信息應該披露而未披露日,虛構信息披露日,誤導性信息披露日。揭露日是指虛假信息首次被媒體、監管機構、上市公司等曝光日,或上市公司自己更正的日期。


受損股民在證監會或地方證監局做出行政處罰之日起三年內可以向上市公司發起證券虛假陳述賠償訴訟。


投資者起訴虛假陳述證券賠償案件需要準備的資料:

答:(1)身份證複印件;

(2)投資者買賣標的股票的對賬單原件(買入期間買入、賣出標的股票的所有記錄都應打印出來,打印至賣出或持有股票截止時間點後賣完所有標的股票的記錄或持有標的股票至打印日的記錄,經證券公司營業部蓋章);

(3)證券公司營業部出具的開戶申請表或證券開戶確認單(對賬單上能打出投資者身份證號碼的可不提供此資料)。


股市快快報


當今社會是法治社會,同時誠信經營是企業的生存之本!而證券市場,本來就是一個對信息非常敏感的特殊市場,可以直接影響價格變動。

法治方面,《證券法》、《股票上市規則》、《信披細則》等法律法規對券商發行上市公司相關信息披露有詳細的規定,從而減少市場中不合規行為,以保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

虛假陳述是最為嚴重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每年都有大量立案調查的案例,並且逐年增多!

不論是疫情期間還是往常,法律都有絕對的公信力!上市公司的虛假陳述行為,是侵害中小投資者權益的最常見的違法行為,投資者有權採取合法途徑維護個人正當權益。有以下幾種方式:

1、面對面找律師辦理委託,向法院提起訴訟,辦理立案!

2、通過郵寄相關證據,找律師代辦訴訟。

3、如果有多名股民共同維權,邀請律師前往股民所在地辦理委託。

4、到虛假陳述維權網,在線諮詢律師事務所,網絡辦理委託。


生活小掌櫃


疫情期間上市公司如存在證券虛假陳述行為被披露,投資者是可以請求賠償,但是投資者提出賠償,何必糾結於一時呢,等待疾病過去不好嗎?畢竟疾病期間,禁止人員流動和聚集,投資者提出賠償,存在很多難以言說的障礙。

投資者提出賠償,需要委託律師,然後簽訂有關委託書,準備相應的材料,有的券商營業部還沒有開通現場交易,投資者需要到券商營業部打印蓋了章的交易清單,還需要提供經公證處公證的身份證複印件,等,限制出行下,需要填寫律師委託書等,辦理這些材料雖然可以,但相對而言,較為繁瑣一些。

上市公司虛假陳述索賠是一個最成熟的侵權案件,只要訴訟時間還沒有過期,還是可以等到疾病過去以後的,即使投資者委託律師提出索賠,律師也不會就馬上向法院起訴,畢竟律師也需要準備很多材料,在疾病期間,準備材料也是相對麻煩一點。但是如果即將過期,那就是另一碼事,還是需要馬上委託起訴的。


杜坤維


3月1日新證券法實施前很難,但是現在就會容易很多了。新證券法對上市企業多種違法行為都加大了處罰力度,更主要是對投資人的民事賠償和訴訟有了詳細的規定,特別是集體訴訟。

未來上市企業虛假陳述不僅要受到監管的行政處罰,還要面臨刑事處罰和民事賠償。而且證券法規定小額投資人可以發起集體訴訟,而且是默認參與,書面退出。除非你明確說明你不參與民事起訴,法律會默認你參與民事賠償起訴。降低了投資人的起訴成本,也節約了司法資源。


卯未辰來


上市公司如果存在虛假陳述,按規是要查處的,不管是不是疫情期間。但是查處輕、查處難,投資者維權難、賠償難!要求股民睜大眼睛選股,只選對的不選假的。


用戶2467老瀋陽


可以的,但是法律過程會很漫長,要收集足夠證據,做好持久戰準備,最好是聯絡多個相同經歷的投資者一起集體訴訟,並聯系媒體幫助,還有向證監會求助。具體可以對標趙薇案件。


紫小宛


上市公司什麼時候都不能造假,這是立市的底線,你有問題應明說,讓投資者去判斷,不能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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