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在耕地裡建了唯一住房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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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遇到這樣的情況也不必太過於驚慌。


第二,要儘早查清是建在基本農田上,還是一般農地上,兩者都屬於耕地,但管制的要求大不一樣。
第三,到底建了多久了,還存在超宅基地使用面積等行為不?

作為在鄉鎮從事村建國土工作的筆者,對於這種情況處置過多起,若不是近兩三年才頂風違建的,未必就到了非常糟糕的地步。

一、基本農田和一般農地都屬於耕地,若建在一般農地上可以補辦建房手續,多年前就建在基本農田上的必須通過土規調整後才能辦理手續。

(一)佔用一般農地建房的處置辦法。一般農地只需轉成建設用地,就可以用來建農房。所以,符合建房條件且宅基地面積未超標的,首先申請土地農轉用,就是要求國土部門將一般農地轉成建設用地,然後按規定補辦建房手續。筆者就一次性處理過此類情況好幾起。

(二)佔用基本農田建房的處置辦法。基本農田的使用管制是最嚴格的,這條紅線最好不要踩。

(1)若是近年吧兩年才佔用基本農田修建的,誰也救不了,頂風而上,拆除復耕。

(2)若是多年前就佔用修建的,一時難以合法化,只能等待下一輪土規調整。筆者在2016年處置過幾戶,先將佔用的基本農田調整為建設用地,然後才補辦建房手續,但未全部處置好,因建設用地指標太少,要保發展用地和重點項目建設用地。預計明年,再爭取處置一批,以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

特別提醒的是,建在基本農田上的農村群眾唯一住房,各地原則上會在一定的時期作為遺留問題解決一批,一定要把握住這種機會。筆者所在地,就是有些戶在統一解決時,不當一回事,從而變成了真正難以解決的遺留問題。

二、處置此類問題,建房時間也是影響處置結果的重要因素。

(一)近一兩年才修建的,“兩違”整治的重點對象,佔用基本農田的拆除復耕。今年,已開始啟動首輪農村違建拆除工作了,基本農田上建房的,將挨頭一刀。

(二)建房已有一定歷史的,若群眾意見不大,可以保留使用,但一時想完善手續比較困難,需按前文所述抓住機會才能在調整土規後辦理。

三、處置此類問題,還需考其他違法行為的情況。

因是唯一住房只需考慮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是否超標。若超標的,特別是嚴重超標的,必須進行整改達標後,才能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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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沒有任何的背景介紹,所以很難判斷會如何處理。任何問題的產生都有其歷史背景和時間節點,而不是一刀切的。



從我們本村的情況來說,90%以上的房子都是蓋在耕地裡的。

我們村房子集中在1997~2005年之間,絕大部分都是沿著村道兩邊蓋房,那時候村道兩邊都是最好的農田,因為村道邊上就是主灌溉溝渠,那時候還是集體灌溉,挨著主灌溉渠道是最佳的農田位置。

那個時候基本上沒有規劃的概念,只要地塊的承包戶同意,去土管所申請,交錢就能審批,只對面積有要求,一處宅基地不能超過規定面積(我們那是三間房子)。



直到2010年前後,農村宅基地申請才日趨嚴格,條條框框執行的非常嚴格。主要的宅基地申請條件有以下幾條:

1、本集體成員,就是戶口還在蓋房的集體內;

2、年滿18週歲已獨立成戶,並且沒有宅基地;

3、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因為結婚分戶需要建房的;

4、因為國家公共建設需要而佔用宅基地,並且沒有分到住宅的;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符合條件的其他情況。

也就是說,僅從提問者有限的表述中,大概可以判斷,其是符合建房的條件的。



但是這裡面有兩個問題要分清楚:

1、蓋房的具體時間是什麼時候?

如果是很早之前就蓋上了,肯定是不會有問題的,最多也就存在面積超標的問題,這個一般交納一定的罰款就可以。

如果說是最近一兩年才蓋上,那麼就會有很大的問題,因為宅基地的審批是有比較嚴格的程序的,如果是自己私自建的,定性為違建也是有可能的。

但是作為唯一的住宅,最近一兩年才蓋的可能性很小。

2、宅基地是否轉讓過?

這也是一個影響住宅性質定性的問題。如果是曾經有過宅基地,但是由於種種原因賣與他人,現在又回到村裡沒有住處,自己私自又蓋了住宅,雖然是“唯一的住處”,但是是肯定不合法的,肯定會定為違建,因為國家明確規定宅基地轉讓的,就無權再申請宅基地。

因此,這個問題要看它發生的實際情況是什麼,根據具體的情況才能做判斷。


熱愛農村的小許


在耕地裡建了唯一的住房,除了乖乖被拆除沒有別的辦法。我想我的這個答案是題主不願意看到的,您或許想的是,這是我唯一的住房,雖然說是在耕地裡建的,但是為了保障農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應該不會給我拆除吧,有這種想法你就錯了。

不管怎麼說,是不會因為一個人的需求影響了一個國家的需求,耕地保護政策是一直以來都嚴格執行的,尤其是城鎮化程度越來越高,城市範圍不斷向農村擴大,一座座樓房平地拔起,為了防止城市化發展過多佔用農民用地,我國出臺了一系列耕地保護政策,所以說在耕地裡蓋房子就屬於非法佔用,結果就是被拆除。

不明白為什麼會有人在耕地上蓋房子。如果說是為了居住,並且是家裡的唯一住房,那應該是在宅基地上蓋房子,宅基地使用權是沒有人可以剝奪的。如果說是由於宅基地沒有批下來,所以就隨便找了塊耕地就蓋房子,這就屬於違章建築,沒有相關部門的審批手續,也沒有房產證,那就沒有受法律保護的憑證,非法亂建是要被拆除的,而且是毫不含糊,一分錢的賠償也沒有。

有的地方政府比較人性化,不忍心眼睜睜看著你沒房子住,可能會給一定的時間去租房或者買房,但絕對不會因為這是你的唯一住房而視若無睹,凡違必拆,只不過是早點晚點的事罷了。

這也提醒了大家,不要在宅基地以外的地方亂搭亂建,很多人認為,把某塊地承包了之後自己就有支配權和使用權,那可以在地表隨心所欲的蓋建築物,這種想法是不對的,就連看管果園的小看護房,都有面積限制。如果蓋的面積超標就要被拆,更別說是蓋住房了。


一品小十六


首先,這是違法的;其次,既然違法了,那就依法辦事,拆除唄。但是,在拆除之前,得先給這戶人家找房子住,等他搬出去了,才能拆除並把房基地恢復成耕地。

很多時候,農村工作說好說,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行了,如何做並且做好,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的人,能當局長、縣長,甚至是市長,但是未必能做好最基層的幹部。

法律是死的,事是活的,人是有思維的。任何事情都有前因後果和來龍去脈。比如題主所說的情況,任何執法部門和工作人員都不可能什麼都不問、不做,上去就一個字——拆。

比如,是什麼原因導致這家在耕地上建了房子,什麼時候建的,村裡、鄉里和縣裡為什麼沒有及時發現並制止,等等。

再比如,誰給這家找房子、找什麼房子,有沒有房子,找的這處房子這家搬進去住了,住到什麼時候,今後怎麼算,等等。

所以說,題主所說的問題,肯定是違法,如何處理,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通常情況,符合以下條件基本都拆不了,依法處罰後給補辦手續。一是本村村民;二是符合分配宅基地條件;三是曾經申請過宅基地但未獲批准;四是在村裡、村外只有這一處住宅;五是已經建成並且搬進去住了;六是主動承認自己違法並甘願接受處罰。

對公然違法、知法犯法、阻撓執法甚至暴力抗法的行為,不僅要嚴格執法而且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二胡的世界


網友,你提的問題我現在就答覆你。該是你的描述。你在耕地裡建了唯一的一處住房。怎麼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條例。對在耕地上建房的農民。徵收土地佔用稅。在原則上屬於違建。必須拆除。拆除後,農民無住房。國家進行人性化處理。徵收耕地佔用稅。稅額挺高。每平方在12-18元。稅額高的目的是。叫農民自動退出耕地的建房。恢復耕地的種植。






山東農村那些事


我建議在農田建房是破壞農田,一是農田面積減少,農戶都會養雞,對稻穀的影響是最大的,會遮住稻穀的生長陽光,導致產量減少,另汙水排放,影響生態環境,我提倡政府把好關,不允許任何人在農田上建房,一經查取應立刻拆除,農田一般都有原宅基地,政府執法不嚴,對不嚴格辦事的幹部必須辭退,。


用戶7874644621326


違建陪錢了奏皇島市海港區北港鎮張橋莊村書記王佔金沒選過支韋就當上書了耕地上,蓋了六間房者,沒有任何手續,賠償,150萬,這事是真的看看我們鎮裡村裡村書記才牛逼一畝陪了一百五十萬我這裡沒有人管地方求領導重視快快看看吧,我們秦皇島是,北港鎮,沒人管,沒人問,沒有天理了。中央得看看鄉鎮和農村了太牛逼得好好的查了求中央記偉了我們這六間平房被拆除了但陪錢了


用戶96653768103



估計你是難逃噩運了,因為耕地上是禁止建房的,誰都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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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姐普法


耕地是絕對禁止違法佔用的!耕地紅線誰也碰不得!

就是在自家的耕地上建個臨時房屋,也需要審批,何況是建住房呢!

這樣的房屋屬於違章建築,應被拆除的!




987房戶網


交上保護費及各種設計,規劃,審批,環保等等費用就合法合規了,因為你佔地太少,如果是個過億項目,哪個耕地的領導都拜你為財神,會按排國土,規劃,城建等部門為你開綠燈,會作為招商引資項目引進你,總之,你有足夠多的錢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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