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墳地現在在別人地裡,他們要錢合理嗎?怎麼能解決這事?

務實147


要錢是對的但要合情合理,但不能獅子大開口,一口吃個大胖子,應按當地生活水平恰當的給一點是可以的,但不能以種種藉口想發大財的心理要很多錢,但有點辦不到吧。


黃平剛392


墳地在別人家的地裡,地主家不讓埋墳,這種現象在農村很平常。也很容易挑起爭端,鄰里間產生矛盾,我家就有這種情況。我們的墳地以前在生產隊的時候,那是第三生產隊的,我是第六生產隊的,集體時候什麼都好說,誰家都有去世的老人,人與人之間都能理解。可是到現在就不行了,土地成了個體的,墳墓在增加,地主開始的時候說增加一個墳墓,賠償五百元錢,我們也同意,維持了二十年。後來又變卦了,乾脆不讓再埋墳墓,逢年過節也不讓祭拜。並把我家墳墓前後的地全挖成了坑。這時我提出建議,你挖成坑了,地也不能種了,我們願用一級地換你這廢地,並給你點補償,對方答應了,我們又買土重新把墳墓周圍的坑全部平上。目的只有一個,讓過世的老人有一個完整的家,活著的人受點委屈無所謂,畢竟是花錢消災,一切平安就好。這就是我處理這種事情的全過程。


東風20309


這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現象,有些地方是以前的老墳不說,如果再有人去世不準埋我地裡,自己想辦法,目前這種情況比較普遍,大家都能理解,畢竟佔壓別人的耕地。

我們老家的風俗很好,比如他的老墳在我地裡,家裡再有人去世還是埋我地裡,大家都能允許,這是我們當地的風俗,誰也無意義,目前沒有一家阻攔的,一旦出現阻攔的以後就會很麻煩,大家都明白,自己都有老人,所以大家都很支持。

我們這裡一家要錢的沒有,一般都是拿點禮物找人家說說,大部分都不要禮物,都是本家族的人,都不好意思,所以我們村是最和諧的,老人去世老墳在誰家地裡,還繼續埋,大家都能接受,目前沒有一家提出異議的。

如果對方要錢也合乎情理,畢竟土地是私人的,適當要點也是合理的,現在我們當地出現一種現象,如果老墳面積大了很多采取換地的方式,更換一下土地,這樣大家都能接受,這是目前比較流行的方式,方法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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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的地是自家的,以後又歸了集體,八十年代又分地到各戶,也許就有的家的墳地就分到了別人家,雖著自家的利益墳頭越來越小,這就產生了矛盾,就開始要錢來解決墳頭大小的問題,你找我要我找他要的亂象,我家當年就是這樣給對方錢倆百圓,因為我家在市裡,過去爺爺奶奶埋在自家祖墳地裡,後來父母也埋在哪,老家的伯伯們總是和對方爭論,清明上墳把墳頭做大了,等過幾個月就小了,把錢給那家以後他家就不管了。


邊志明2


我不知道其它地方情況。

但我們縣分責任田時,不但除去原來墳頭佔地,還留下了至少兩代埋人的予留地,所以現在沒有一期這樣的矛盾。但是有些埋人時毀了部分農作物,關係處理不好時會有糾紛,要求一定賠嘗,不過數量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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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涉及農村老人,去世土葬佔地的問題,目前已成為農民關注的熱點,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是目前農村老墳地佔地的現狀。農民家的老墳地,起始時間一般都在大集體時代,那時的耕地屬於生產隊,老人去世土葬屬於大都認可的正常事,而且,農戶的墳地分佈是很亂的,完全打破生產隊或村的界限。

農村實行土地承包責任制後,生產隊的土地按農戶人口分配到戶,誰的耕地中攤上了墳地,按每個墳頭一分地的標準,為農戶加地。2000年以後,許多地方因土地承包合同法制化,農戶家中人口增減土地不再調整,直到目前的確權。

二是老墳佔地是不應該要錢的。這裡說的老墳,就是在農戶人口增減,可以調整耕地時期及以前的墳頭。因為這些墳頭地,生產隊已經給農戶進行了補償。

三是新墳佔地要錢有依據,但不同的人處理方法也不同。耕地固定給農戶之後,土葬用地所造成的一切損失都是由地主戶自己承擔的,前些年,農村人的理念仍然是"誰家不死人?老墳地添新墳天經地義“,沒有出現要錢的現象。近兩年,有個別農戶對在自己耕地添新墳說不,要麼直接拒絕,要麼索要補償,數量從1000一5000元不等;但還是有很多人堅持不要錢,堅守“誰家門口能掛無事牌"的傳統理念,但這種堅守能堅持多長時間,我認為是個未知數,也許明天都會要錢。

四是解決這個問題有N個答案。①要錢就給吧!給你要多少那就看你的具體情況了!②把祖墳搬遷到自己的耕地中;③隨著國家殯葬改革政策的出臺,公墓會應運而生,墳地也許會永遠消失......


心累力乏


合理,我爺爺奶奶的墳地也在我村一個本村叔子倍地裡殯葬,這個事情應該怎麼出來呢?第一,你拿錢把他的地買過來,第二,你感覺你的祖墳風水比較好,人丁興旺,財源滾滾來,官多財運亨通,你可以拿地去換,第三,如果你不願意拿地換,也不願意拿錢買,只能把你的祖墳遷到你自己地裡面了,

因為影響人家種莊稼和佔用人家耕地,人家要錢也合情合理,

但是,要看人為,看你們家人會不會做人,如果做人比較好,什麼事情都計較那麼多,度大點,可以逢年過節,或者不定日期的給人家買一條煙或者一箱酒,幾瓶酒也可以,見面給人家笑呵呵的說話,人家有事有什麼喜憂大事,你的家人慌著幫忙,這就是人情面子,人家不會不給你面子的,不會讓你遷墳的,也不會和你要錢的,這叫做事在人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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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村是大姓村有自己的大公墓地,現在歸大隊所有,本姓的葬在公墓裡是不花錢的,連在外定居上百年的回家葬也是充許的。有的自己家人過世後,也有想另起墳頭的,如看中別人家地就去和人家商量,看能不能用自家地和對方置換一下,一般都是以多換對方的少地,還得是靠近水源方便的水澆地,一般都能換成。這樣置換就不存在糾紛了。


門前大路


墓地是認墳不認地,修墳在前分山分地在後,舊墳地的存在合情合理合法,即使國家徵地遷墳,遷墳費用和墳墓佔地補償依法歸舊墳的管理者即後人,無主墳除外,但老墓地四至範圍以外,分山分地確權後,墓地後人是不能再葬人建新墳頭的!


太陽之光的傳說


真是新聞了,競然向老墳主家要錢!愛錢如此,你將來的歸宿呢?想過沒?

在農村,土地分產到戶前老人安葬確實是隨意的,一般生產隊也是默認和同意的。至於土地分產到戶直至今天確權後才出現了這種老墳在別人地裡這種現象的。而且分地時像路旁,機井旁,墳地,水渠等佔地現象一般都另外多加了3釐到一分地不等,也就是補償吧,這個都是大家共知的不成文規定。也就是說老墳在別人家地裡,向你索要錢是沒有根椐的,直接拒絕就是了。



現在農村一般都是安葬在自家地裡,避免這些麻煩。即就想和祖墳挨在一起,但卻在別人地裡,一般都賠償個3,500元不等,就這很多人家還不要這個錢呢,為啥呢?一句話:人人都有老的這一天。


老農的觀點不知你是否滿意?歡迎評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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