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2 鴻茅藥酒到底是不是“毒藥”?

鴻茅藥酒到底是不是“毒藥”?

最近鴻茅藥酒“火”得不得了,但與其說它“火”,不如說它“冤”,畢竟近三百年曆史的老字號中藥被冤成是“毒藥”。

“火源”為廣州“醫師”譚秦東於2017年12月19日在“美篇”的個人主頁上發佈文章《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指責鴻茅藥酒是會損害廣大老年人健康的“毒藥”,被內蒙古警方以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逮捕。此消息在媒體公開後隨即引爆社會輿論。

那麼鴻茅藥酒到底是不是如同譚秦東在其文章中聲稱的那樣“只要每天一瓶,離天堂更近一點”的毒藥呢?

百年老字號中藥合法合規

中醫藥文化源遠流長,而中國藥酒文化也傳承了數千年。酒,素有“百藥之長”之稱,將強身健體的中藥與酒溶於一體的藥酒,不僅配製方便、藥性穩定、安全有效,而且因為酒精是一種良好的半極性有機溶劑,中藥的各種有效成分都易溶於其中,藥借酒力、酒助藥勢而充分發揮其效力。

老字號中藥被現代人接受、推崇,也得到了行業和監管者的認可。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新聞網頁顯示,其新聞發言人日前就鴻茅藥酒有關情況回答記者問時稱,鴻茅藥酒為獨家品種,現批件持有人為“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由原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於1992年10月16日批准註冊,原批准文號為“內衛藥準字(86)I-20-1355號”。2002年,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換髮批准文號,該品種批准文號換髮為“國藥準字Z15020795”。後經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兩次再註冊,現批准文號有效期至2020年3月18日。

2003年11月25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關於公佈第六批非處方藥藥品目錄的通知》(國食藥監安〔2003〕323號),公佈鴻茅藥酒為甲類非處方藥。

  鴻茅藥酒藥品標準收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藥品標準《中藥成方製劑》第十四冊,處方含有67味藥味,規格為每瓶裝250ml和500ml,功能主治為:祛風除溼,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用於風寒溼痺,筋骨疼痛,脾胃虛寒,腎虧腰痠以及婦女氣虛血虧。

“藥酒有毒論”狂妄不負責任

針對鴻茅藥酒配方里含有毒性藥材、違反中藥十八反用藥禁忌等議論,中國經濟網4月20日報道稱,以配方中個別藥材有毒來攻擊藥酒是不對的。其一,中藥講究相生相剋,很多藥方本身就是用藥的偏性來糾正病的偏性。其二,是藥三分毒,不管是中藥還是西藥,都不可避免有其侷限性。其三,這還與攝入的劑量有關。

專家分析稱,鴻茅藥酒中的制何首烏、附子、檳榔、半夏、苦杏仁,有的已明確大量、長期服用有毒副作用。但是中醫特別講究炮製、配伍,如制何首烏毒性大大降低;苦杏仁生用足以致命,高溫蒸煮後不但無毒,還是美味食品。用“毒藥”來評價一種經國家批准合法生產的中成藥,顯然是狂妄而不負責任的言論。此外,中藥配伍的“十八反十九畏”屬於一般共識,並非絕對禁止性原則。遍覽名醫醫案,用相反相畏藥物配伍者比比皆是,包括醫聖張仲景的“赤丸”(烏頭與半夏同用)、“附子粳米湯”(附子與半夏同用)。

鴻茅藥酒到底是不是“毒藥”?

畢業於北京中醫藥大學的獨立學者王世保近日表示,藥酒是中醫治療疾病的重要劑型,尤其是針對風溼類疾病,治療藥物藉著酒的辛散之性,能夠增強祛風除溼、通絡止痛的作用。《素問.血氣形志篇》就有“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的論述,表明治療風寒溼痺宜用酒劑。鴻茅藥酒的適用人群主要是針對具有風寒溼痺疼痛的老人,完全符合中醫理論。尤其是廣大農村老人,由於常年勞作,在外經常感受風寒溼痺,進入老年之後就容易出現腰部和四肢疼痛,如果用鴻茅藥酒這類治療風溼類疾病的藥酒調理,既能滿足每天飲酒的嗜好,又能改善自己的健康。所以譚秦東從西醫的角度去表明老年人不適合飲酒顯然是錯誤的,至於那些患有高血壓、高血糖疾病的老人能不能飲用鴻茅藥酒,該產品已經在其說明書中的“注意事項”第5條中表明“有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事實上,早在幾年前鴻茅藥酒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就強調,鴻茅藥酒是酒更是藥,並不是所有人都適合。他指出,糖尿病、心臟功能不全、慢性腎功能不全等患者不宜隨意飲用藥酒,應在專業醫生的指導下飲用;對酒精過敏及患皮膚病的人應禁用或慎用藥酒;妊娠期、哺乳期婦女、兒童及青少年生長髮育尚未成熟者不宜飲用藥酒,在正常行經期女性也不宜飲用活血功能強的藥酒。

藥品不良反應≠藥品質量有問題

“鴻茅藥酒到底安全不安全,臨床實踐是最有說服力的。”針對服用鴻茅藥酒的“不良反應”,王世保解釋道,2004年至2017年底,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中,共檢索到鴻茅藥酒不良反應報告137例,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為頭暈、瘙癢、皮疹、嘔吐、腹痛等。這就是說鴻茅藥酒應用了14年,每年都有無以數計的老人患者使用,僅產生了137例不良反應。從中醫辨證來看,頭暈一般是肝陽上亢或者血虛所致,而瘙癢和皮疹一般是由體內溼熱蘊藉引起,如果真是患有風寒溼痺的患者,是不會出現肝陽上亢或者溼熱症狀的。而出現頭暈、瘙癢以及皮疹這類所謂的不良反應,其實是患者違反鴻茅藥酒使用說明書中的“禁忌”和“注意事項”引起的。由此可見,這137例不良反應報告基本是患者違反該藥品說明書、未經辨證論治濫用導致的,與鴻茅藥酒本身的毒性無關。

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在答記者問時也強調,非處方藥本身也是藥品,因而具有藥品的屬性,風險與獲益並存,有些非處方藥在少數人身上也可能引起嚴重的不良反應。所以,非處方藥也要嚴格按照藥品說明書的規定使用,不能隨便增加劑量或用藥次數,不能擅自延長用藥療程,更不能擅自改變用藥方法或用藥途徑。如在用藥過程中出現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嚴重者應及時去醫院就診。

“一味藥對人體有沒有毒,實際是要看它的攝入量。什麼時候有毒呢?從毒理實驗上看,一個人一天喝165斤鴻茅藥酒。”鴻茅藥酒公司生產中心總經理王生旺4月16日在廠區辦公室接受澎湃新聞專訪時稱,鴻茅藥酒的安全性非常好,毒性很低。鴻茅藥酒沒收到一例不良反應的報告。

近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了2017年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年度報告,報告指出2017年,全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絡收到《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142.9萬份,化學藥品佔82.8%、中藥佔16.1%。

鴻茅藥酒到底是不是“毒藥”?

環球網健康頻道專訪了曾經擔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評價中心特聘專家、全國合理用藥監測系統專家孫忠實。孫忠實稱,關於藥品不良反應,我國有清晰的定義,就是合格的藥品在正常的劑量和用法之下,出現與藥物無關的反應。藥品不良反應不是因為藥品質量問題,比如假藥、劣藥產生的不良後果不屬於藥品不良反應範疇。一般來說,藥品出現不良反應是不予追究法律責任的,因為跟藥品質量沒關係,跟醫生用藥也沒關係,是病人的個體化反應。例如青黴素的過敏反應,一萬個人當中可能有一個人出現過敏反應,那這一個人就是為治療而付出的代價,是告訴另外9999個人要做皮試。“公眾對於藥品不良反應的態度也存在誤區,藥品一旦出現不良反應就覺得恐慌,但其實這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