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假如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和受害方协商好了赔偿金额,我方保险公司认赔吗?

用户4474642174


发生了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就是报警报保险,然后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会教你如何做才能保证自己最大化的利益。

如果你出了事故,又不报警又不报保险,非要自己先和对方进行私了,然后又想着报保险进行理赔,保险公司财大气粗虽然不在乎这点钱,但你最起码要按照人家的流程给人家提供材料和证据吧,你自行私了,人家保险公司凭什么赔?

当然,你也可以向法院进行诉讼打官司,但本来很简单能处理的事,被你搞的那么复杂,也是无语了。


如果是交通事故撞死人,私下协商的赔偿金额必须在你投保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自行承担。

总之出了事故,如果只是小的刮碰,自己私了不找保险公司就行了。其余的,能报警报保险的,就不要私了,能打官司的就不要私了。

只要买了保险,全部丢保险公司处理就行了,何必自己搞那么麻烦。


你这问题,看起来很简单,但仔细想一下,又非常麻烦,废脑细胞。


看守所资深体验工程师


保险公司必须介入人伤案件的赔偿处理,自己与伤者方不通过保险公司协商的赔偿金额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保险公司不予认可!

在交通事故中,人伤案件是最为让人闹心的,这是因为人伤案件处理复杂,费时耗力,大多最后结果是:费力不讨好!还需要承担经济损失。

但是,在我国,交通参与者的素质问题,国情问题等各种因素,导致“弱势方”可以强势的怪象!而被评定为“强势方”的机动车一方也就顺理成章地变为“弱势方”。

有很多人怪罪保险公司,认为让自己损失的原因是保险公司不赔!可是保险公司是商业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怎么可能对伤者方的不合理赔偿进行补偿?再加上医院的利益至高而导致的各种公费医疗可以高度治疗乱象,导致最后矛盾爆发点集中到保险公司,这未免也太不合情理!

可是这又不是短期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只能期待用时间来换取平衡吧!

人伤案件在交通事故中经常发生,一般轻微人伤案件,受伤人不必住院检查治疗的,通知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后,完全可以现场协商赔偿金额解决,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出现找后账的现象发生,同时也节省大量人力物力,这种方式也是保险公司最为推广的处理方式。这种情况下,肇事方与伤者方协商解决的赔偿金额只要不超出合理赔付范围,保险公司是可以认可的。

伤者方一旦入院或者伤情较重,就必须通知保险公司介入,而保险公司均有人伤专员来指导投保人妥善处理人伤案件的赔偿及垫付工作。

在人伤专员指导下的垫付及赔偿,包括双方协议的赔偿,均有一定的保障作用。这是因为人伤专员是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士,对各项赔偿条款理解清晰,基本反映了最后赔偿的大致标准,可以有效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但不经过保险公司与伤者方私下协商赔偿金的方法不可取!因为自己对保险公司的赔偿项目不了解,对伤者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也不清楚,结果就是协商结果与保险公司赔偿金差距极大,让自己受到较大的经济损失!

总结:私下协商赔偿请慎重!


鹅叫十八


一般来说保险只会走自己的程序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