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借條到期後,借錢人還不能還錢,怎樣才能不讓借條過期?

齊向東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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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其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一) 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二) 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三) 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四) 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後,只要在借條約定的期限內,你要求對方還錢或者對方承諾還錢,訴訟時效重新計算3年,但是要將主張權利的證據保存好,以便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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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法律人,我想說的是如果借條到期,對方沒有還錢,最好的辦法就是直接去法院起訴,讓對方還錢。

借條到期了,並不是會立刻過期的,最新出臺的《民法總則》將訴訟時效從兩年改成了三年。從借條到期的那一刻開始,也就是說對方對你所負的債權你可以開始主張了。所以,一般來說,對方約定的還款時間到了,後面還有三年的時間是可以主張自己的債權的。而在這段時間當中,你每次向對方主張債權,都會導致訴訟時效的重新計算,當然如果要打官司的話,你需要提供證據證明你有向對方主張。否則是難以認定訴訟時效要重新計算的。因此,我認為當債權到期後,最穩妥的方式就是先聯繫對方,給對方一段時間籌錢,如果到期對方仍然未能還款的,那麼就可以向法院起訴了。

債權在經過法院判決後,就會產生執行的效力。我見過太多借錢的時候是孫子,還錢的時候是大爺的人了;也見過很多為了不還錢把自己的財產轉移的。所以當借條到期後,最好立即要求對方還錢,未果就提起訴訟。

這個年頭,都是借錢難,還錢更難。個人認為當我們借錢出去時,要想的一件事情就是把這些錢送給對方,是否願意。當然,還有一種辦法就是,在借錢時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擔保,最好是有抵押物,那樣的話哪怕對方到時沒錢還了,也可以拍賣抵押物優先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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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灘閔律師


首先借條不叫過期,你所說的過期應當是指的是超過了訴訟時效。

關於借據的訴訟時效,要看你借條當中是否明確約定了還款期限,如果明確約定了還款期限,那麼訴訟時效是從最後一天的還款日開始計算的,目前的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如果這三年之內你一直沒有找債務人索要欠款,那麼借條過了三年之後,你依然是可以起訴,但是隻不過如果對方說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你將喪失勝訴權。

但是假如借條當中就沒有約定具體的還款期限,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從你找債務人開始要錢開始計算,所以這時候即使過了三年,你都沒找債務人要錢,也是沒有過期的。所以對於借款的這個問題,具體要看你索要借款的時間,而且如果在訴訟時效過期之後,你又管債權人重新提起要債的事,而對方也回覆了,那麼訴訟時效又將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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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條約定了還款期限,那麼自該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3年的訴訟時效。

不讓借條過期的方法有兩個:一是中斷訴訟時效;二是獲得勝訴的生效判決,將訴訟時效轉換為執行時效。

首先,中斷訴訟時效的方法有很多,最常用的方法是催告債務人履行債務。即你通過口頭、短信、電話、律師函甚至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債務人歸還借款,此時訴訟時效就發生中斷的效果,之後會重新開始計算三年的訴訟時效。當然,我們建議儘量使用能形成書面證據的催告方式,比如發短信、發律師函或者張法院起訴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其次,你也可以選擇釜底抽薪地解決問題,直接向法院起訴。這種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的民間借貸糾紛,你是能夠獲得勝訴判決的。你勝訴以後,等勝訴判決確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後,就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執行庭開始執行工作以後,如果他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你的債權就能直接得到保障,如果暫時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那麼就會終結本次執行。直到對方有了新的財產,你就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從終結上次執行到再次申請執行,中間沒有時間限制,所以這是一個釜底抽薪的解決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一十九條第二款 依照前款規定終結執行後,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因此,你要想讓借條不過期,方法還是有很多的,希望你一切順利。


冰焰


提問者說的借條過期,實際上擔心的是超過多長時間拿著借條去法院起訴會喪失勝訴權,也就是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問題。


從訴訟程序法律規定來看,借條到期後,訴訟時效為三年。


如果暫時不想採取訴訟措施,那麼有兩點建議:

第一、借款人向借款人持續進行催收,並保留相應證據。這樣可以中斷訴訟時效的作用,也就是說訴訟時效會從你最後一次催收的時間點開始重新起算。

第二、做展期處理。也就是說在原借條上重新約定新的還款期限,並由借款人簽字捺印。這種方法借貸雙方都比較容易接受,不會傷和氣。


不萌不休


關於借貸民事行為,原來的訴訟時效是兩年,現在新的《民法總則》規定為三年。

這個三年的意思是,從借條約定的還款時間開始,滿三年你不主動主張權利,則今後再主張權利,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也就是說,你訴訟要求對方還錢,對方辯稱訴訟時效過了,法官會裁定駁回起訴。

現在很多品行不良的人,對法律研究的很透徹,你不及時主張權利,他正好可以規避他的還款義務。

怎樣才能不讓借條過期?

基本的思路兩個。

一個是借條約定的還款時間到了,及時提起訴訟(注意在到期啊三年內起訴)。即便是對方玩失蹤,法院可以缺席判決,這樣就可以通過法院的判決把你的權利永久固定下來。注意,法院判決以後,應當在判決生效兩年內提起強制執行申請,無論對方是否露面。

另一個是,在約定還款期到來之前,自己催告一下,並保留催告的證據。

例如,隔段時間打個電話,或者發個短信,寄個ems,給對方,提醒對方及時還款。注意打電話留下錄音,發短信也留下截圖,總之無論你用什麼方式提醒對方,都要留下你提醒對方的證據。這樣的話,訴訟時效隨著你的不斷提醒不斷向後推遲。

以上兩種方法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靈活運用。


淮北日月升


有很多借款人並不知道借條會“過期”,其實在法律上借條是有訴訟時效的,借條過了訴訟時效後,欠款人是能以“借條超過訴訟時效”為由抗辯的,這樣我們就不能通過法律途徑討回借款了。

之前借條的訴訟時效為2年,自2017年10月起《民法總則》開始實行,其中規定借條的訴訟時效變更為3年。

而讓借條不過期的方法就是中斷訴訟時效。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東友律師團


這個屬於訴訟時效中斷問題。

民間借貸目前的訴訟時效是3年,最長訴訟時效是20年,從應當還款而沒還款之日起計算。所以,若是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時間,原則上不存在訴訟時效問題。若借條約定還款時間,則從還款到期之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訴訟時效的法律適用問題已經有相對明確的規定。根據規定,訴訟時效的中斷主要有通過法律訴訟途徑的時效中斷和非訴訟的時效中斷。

一、非訴訟途徑時效中斷:

(一)直接向債務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債務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債務人的;

(二)以發送信件或者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到達或者應當到債務人;

(三)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債務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債務人下落不明,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債務人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

二、訴訟途徑時效中斷:

(一)申請仲裁;

(二)申請支付令;

(三)申請破產、申報破產債權;

(四)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

(五)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

(六)申請強制執行;

(七)申請追加當事人或者被通知參加訴訟;

(八)在訴訟中主張抵銷;


葉律師


首先,這裡涉及到一個訴訟時效問題。

民事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經過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律規定其申訴權便歸於消滅的制度。 一般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間借貸適用普通訴訟時效,即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出借人沒有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權利或起訴,如果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起訴至法院,而借款人以超過訴訟時效抗辯,出借人的訴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現實生活中,很多出借人因為客觀原因不能及時起訴,或者暫時不願意起訴,在這樣情況怎麼可以避免3年的訴訟時效到期自己無法得到法律的保障呢?這就涉及到訴訟時效的中斷這一法律規則。

所謂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的法律規定。簡單的說,出借人要想訴訟時效中斷,必須要證明你向對方主張過請求,而且有文字性的記載來證明。比如:事後與借款人簽署還款協議或補充協議;要求借款人簽署承諾書;向借款人當面送交催款函等文書,注意保留對方簽收的憑證;向對方發送郵件或短信,注意確認對方已收到並保留證據;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社區居委會、派出所等組織提出保護權利,注意訴求內容並保留書面記錄;在符合要求的報紙上公告,等等。

只要出借人一直積極地主張權利,並有證據證明,訴訟時效可以多次中斷,只是不能超過20年最長訴訟時效的限制。



上林院


這個是民法總則上規定的訴訟時效問題。

1、訴訟時效規定。民法總則的規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民事主體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除非法律另有規定的。訴訟時效期滿之後,債權人主張權利時,債務人有權以時效屆滿為抗辯理由。經法院查明,訴訟時效的確超過的,法院將駁回原告的請求。

2、訴訟時效起算。民法總則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在司法實踐中,訴訟時效的起算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就本案而言,如果借條上載明的還款期限,那麼,自還款期限屆滿時起計算訴訟時效。

3、訴訟時效中斷。在債務人不還錢的情況下,要使債權不過期,債權人只能採取訴訟時效中斷的方法。所謂訴訟時效中斷,就是在訴訟時效期間,通過向債務人主張權利等方法,讓訴訟時效暫時中斷;自中斷之日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就是說,債權人每主張一次權利,訴訟時效便向後延長三年。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就是要求債務人還錢。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就是債務人同意還錢。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比如,請求公安機關或者社會調解部門調解等。

4、保留相關證據。訴訟時效中斷是一個法律事實,該事實在法庭上需要證據予以證明。因此,每次訴訟時效中斷時,債權人需要注意收集並保留相關證據,以證明訴訟時效中斷的事實。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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