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孙杨案上诉请求撤销仲裁裁决会有哪些理由?

广州律师吴勇波


律师提出这种问题有些突兀。

仲裁都是一次定终身的,怎么会有上诉这种事情?

向哪里提出上诉?法院吗?

法院没有权力撤销仲裁结果。因为仲裁是当事人自己解决问题的方式。在仲裁前双方都认可了结果。现在仲裁后你说结果不对,要撤销。你这不是不拿仲裁当回事吗?如果这样的话,仲裁不就是一张废纸吗?

仲裁本身就是最终结果,国际奥委会也没有其他机构受理上诉,因为就没有上诉这个程序。理由和前一个一样。这不是坚持正义,而是否定仲裁的意义——既然仲裁是错的,我们为什么要去仲裁?

PS:有朋友说仲裁书里有提到上诉。

这个应该不叫上诉。上诉是指针对下级法院判决,请求高一级法院接受再次审理。我看到了一个中文翻译版本。其中一直叫CAS为仲裁法院。其实这个机构不是法院,不能叫法院。它是奥委会的下属单位,是一个民间机构,和法院没有任何关系。仲裁都是一审终审制。没有二审。

仲裁庭要孙杨提交的所谓上诉书,我看到的原文是statement of appeal。这个appeal有上诉的意思,也有申诉的意思。申诉就是对已生效的裁决、判决请求更高级的法院、检察院听取自己的不满(冤屈)。所以这个文件更像申诉,原文有控诉、申诉、上诉、呼吁、要求的意思。

如果是正常仲裁,应该是不能法院起诉的。既然没有起诉的权利,也没有上诉的说法。因此只能是申诉。

最高法院一般只做程序性审查,参与人资质进行审查,而非内容审查。即使涉及内容,也是涉及宪法的内容,判定判决内容是否违宪。

西方的法律重视程序,只要程序合法,审判就是公正的。除非有必要,一个法官不会改变另一个法官的判决。

我们一般所说的,法律规定的上诉主要是内容审查。包括法律事实,证据,依据的法律。对于仲裁来说,这些都是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都在仲裁过程中双方质证过的,如果有异议,应该在当庭提出。至于仲裁庭如何裁决,那是当事仲裁员的事情。既然他们能当仲裁员,也是经过考察的,是值得信赖的。所以仲裁过程和内容应该是不需要重新审查一遍。

另外,裁决书有78页,说明仲裁庭对案件的调查非常细致,周到,体现出来了专业素质。国内的法院判决书也很难有这么厚的。


一叶枫流O灵似舞妖


孙杨下次申诉的着力点,可能会在两个关键点上下功夫,第一个是老生常谈的检测人员资质问题,二是澄清证明自己的血样。在禁赛判决之后,孙杨在个人自媒体上做出了回应,基本上也是围绕这两点,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我的血样没问题,检测人员不具备资格“。

关于血样的问题,我认为不会是下次裁决的重点,因为之前的判罚针对的不是血样是否清白,而是孙杨的检测态度,是孙杨方面拒绝检测,并损坏了其中盛放血样的B瓶,所以这个问题可能不是主要的。孙杨和其团队要做的是,证明自己拒绝检测的正当性。不过这个难度挺大,因为这种检测方式并不是针对孙杨,对其它队员同样也是如此,而且孙杨之前一直都是这样检测,为何偏偏这次不行呢?孙杨要证明和推翻起来难度太大,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不知何故,孙杨对自己前些日子发的内容做了有选择的删除,除了留下听到禁赛后的说明和两个血样瓶外,其它的内容都删掉了。另外,最近网上流出了孙杨在法庭上的视频,从反映来看,负面评价较多,而孙杨的支持者,似乎也越来越少。

当然,不管咋样,孙杨现在都不要去管了,一门心思准备材料吧,扎扎实实准备到瑞士,争取峰回路转。


元芳有看法


最近孙杨事件轰动国内外,在被体育仲裁法庭判罚禁赛八年之后,留给孙杨的唯一机会就是上诉到瑞士国际法庭。但是我觉得如果孙杨不能提供真正实质性的证据,那么想推翻体育仲裁法庭的结果很难。毕竟人家体育仲裁法庭的权威摆在哪里,孙杨之前该出示的证据也基本上不会有保留,只能希望孙杨还有一线生机。

要想撤销仲裁法庭的判罚,那么孙杨一定要拿出具备说服力的证据,我来说说我的看法;

1,证实药检官在说谎;

作为当事人的药检官在本案中非常重要,可是之前的庭审药检官并没有露面,都是以视频形式传达。给出的理由竟然是怕人身威胁,这明显是心虚的行为,法庭在瑞士,孙杨能把你怎样?另外孙杨和药检官当时签署的说明是否有效,按照药检官的说法,当时是被迫签字的,可是孙杨的视频证据可以证明根本没有威胁这么一说。所以只要能证明药检官在说话,孙杨损坏检查样本是经过药检官同意之下,那么孙杨就可以全身而退。

2,不要过分纠结另外两人身份问题;

在仲裁法庭的庭审中,基本上已经默许飞行药检只需要一名具备资质的工作人员即可,就算反兴奋剂季后程序不合规,但是这并不是孙杨抗检的理由,这只能算是反兴奋剂机构管理规定存在问题,和孙杨抗检没有直接关系。俗话说打蛇打七寸,打官司要抓重点,重点就是药检官同意留下样本,这个才是孙杨需要极力证明的。

3,孙杨队友不要在送“人头”;

孙杨在仲裁法庭的庭审中出示了五位证人,但是孙杨母亲,还有浙江省反兴奋剂机副主任,还有什么法学专家,在我看来都是在送人头。对于法官的提问总是感觉有意回避,而且表述没有终点,至少出庭作证也需要了解下法官询问流畅吧!结果就是不仅没有帮到孙杨,反而给法官留下了不诚实,以及藐视法庭的印象。另外还要孙杨的翻译,听证会虽然可以事先准备预案,但是有时是需要随机应变的,可是面对孙杨的证词,翻译竟然措手不及,不能完全表达孙杨的意思,官司能赢才怪。

综上所述,我觉得孙杨上诉最关键的点应该放在药检官是否同意孙杨留下样本上,如果药检官同意留下样本,按照孙杨的说法怎么分离让自己想办法,我觉得就算不上是暴力行为。但是如果药检官不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那么孙杨就需要拿出有力证据说话,换句话说这就是一场阴谋。

总之,法庭是将证据的地方,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空谈,孙杨仅用道义上的用词去谴责没有说服力。换句话,如果人家有证据,孙杨没有,那么孙杨只能干吃哑巴亏!

您有什么不同见解吗?欢迎大家一起讨论留言,说出您的看法。


小蚂蚁体育


孙杨应该可以在WADA上诉的时间是否超期上做做文章。

至于孙杨律师张起淮发表的“法律声明”中提到的: CAS偏听偏信,没有让孙杨的所谓证人DCA出庭之类的观点是没有意义的。

孙杨曾经晒出这样一张微博

但是就此问题,CAS给出了判决理由:

2019年6月24日,WADA向CAS提供了DCO和 BCA 的证词,表明孙杨方的工作人员与他们取得了联系,并且“担心他们的身体和经济状况是否良好,以及他们家庭成员的健康。”他们表示“担心如果同意在这一诉讼中作证,他们将遭到孙杨或他的工作人员和支持者的某种形式的严重报复”。

而对于DCA有这样二份意思完全不同的表述:

由于DCA一会儿说愿意出庭作证,一会儿说不想出庭作证,这二个完全不同的意思表达,使得仲裁庭有理由相信这是孙杨一方用某种压力迫使对方屈服的,因此这个证人不能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对于孙杨微博晒出的血样瓶也是没有意义的证据,有一点体育知识的人应该知道血样瓶包装是一次性的,一旦外包装分离,则这个血样就算无效。我们对比一下孙杨的血样瓶与原始的血样瓶区别:

至于孙杨说的视频就更不值得一驳了,法律规定:录音或者录像类证据必须是“完整无连贯”的,不能是经过“剪辑”的片段,如果经过剪辑的录像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的。

昨天我因为有人私事打电话给我一位朋友(上海市某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问完私事之后我就跟他聊起孙杨案件:

我问这位法院副院长朋友:你知道孙杨案件吗?

他答: 出啥事了?(我这朋友平时不太关心体育方面的事情)

我就把孙杨的案件说了一遍,我说:孙杨一方认为WADA检测官的资质不符合“中国反兴奋剂管理条例”,但是WADA认为根据“世界反兴奋剂管理条例”规定,他们符合资质。我问他这种情况下,仲裁庭判决孙杨败诉到底对不对?

副院长问我: 平时都是按照谁的标准执行的?

我答: 以前一直都是按照WADA的“世界反兴奋剂管理条例”检测的。

副院长说: 那还有啥好争论的?仲裁庭判决没问题啊!如果这个案子到我手里也是这样判决啊!

我问他依据呢?

他说: 规则就是规则,即使规则有问题,你也得先按照原来的规则执行再说啊,以后要求修改规则就属于另外一个案件了。

我说那孙杨被判禁赛8年合理吗?

副院长答: 体育法我不熟,我也不知道这个判罚对于体育法来说,是不是太严重?但是判罚孙杨败诉是肯定没问题啊!这案件有啥复杂的?换其他法官一般也是这样判啊!

我又问: 孙杨现在提起申诉,你觉得孙杨还有机会吗?

他答: 申诉是他的权力,但是只要对方程序没有问题,那就维持原判啊!

我问:那孙杨咋办?

副院长答:该上哪儿待着就上哪儿待着呗,这官司有啥好打的?😂😂

我又说:孙杨的律师张起淮说仲裁庭判决不公。

副院长答: 哪个败诉的律师都是这样叫唤,没啥稀奇的!这么多年来跟我抱怨判决不公的律师多了去了,有啥用?不服你去告呀?😂😂


黄家老爹


2020年2月28日,国际体育仲裁院公布裁决书,孙杨被禁赛八年,这场持续542天的争议有了一个暂时的结果。对于这个判罚结果,从孙杨本人到中国泳协,以及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深感震惊与费解,特别是之前还存在一个来自于国际泳联支持孙杨的裁决,禁赛的决定更是让人疑窦丛生,我就觉得这简直是嫉妒的典型例子好吧?孙杨上诉撤销仲裁理由有很多呀;举几个好比:主判官本来在撒谎、有理由怀疑样本收集人员的程序是否合法、检查程序中的瑕疵是否足以成为孙杨拒绝配合检查的理由;但是根据《瑞士联邦国际私法法典》:上诉及撤销裁决的理由非常有限,仅在以下情况下才可成立: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不规范,司法管辖权存在错误,作出裁决的范围超过仲裁请求或未对部分请求作出裁决, 在对抗性听证程序过程中,当事人各方被平等听取意见的权利未受尊重,不符合瑞士公共政策;这下可真的要好好想想了!加油孙杨!


篮球狂魔


他的理由无非是:你们不要以为我以运动员身份来诉讼的,我是代表14亿泱泱大国来的,你们可以不尊重我,但不可以不尊重中国。孙及其家人和团队都没把孙的诉讼位置摆对,拿大国战狼施压得不到理解和同情。你只是运动员,该遵守规则。大国也没宠你没教养,更不需要你这么没素质的来代表。


用户18154152127


孙杨上诉瑞士最高法院不是重新审理此案,而是审查仲裁法庭的审判程序是否完整,是否合法。

如果仲裁法庭的审判程序合法,则是终审了。如果审判程序不合法,发回仲裁法庭重新审理。

而瑞士最高法院是不会开庭审理具体案件的。

好比中国最高法院,我们也没见过中国最高法院开庭审理过任何具体案件。


尧天舜地


前几天我看了一篇文章里面说孙杨翻案的可能性不大,虽然我希望能够翻案但是现在经过仲裁掌握的证据确实有点不好,孙杨是我们国家游泳名将给祖国带来了志高的荣誉,他以不仅仅是我们心中的冠军在外国人眼里也是这样,但是呢兴奋剂检测中心就是对这些大人物抓的紧,越是大人物他们越是经常抽查,孙杨之前已经有过一次抗拒执法而且还弄坏了血样,之前国际体育仲裁已经出面解决过一次这样的事情,而且现在出了事还是保留了孙杨之前的名额说明人家没有一事两做,但是我还是希望孙杨能翻案毕竟他是国家的冠军世界的冠军


龙少微视


看了庭审视频,在未和组委会提交申请的前提下,因为对原翻译不满临时换翻译,场面十分尴尬,被驳回了。行为足以证明个人和团队的业余,也不难想象他会无视规则,可能压根不知道规则怎么定的。业余行为之前也有,例如服禁药被禁赛3个月说是团队没有提醒自己所以是误服,都是他自己在庭审上说的。


中高考升学指导


我比较笨,法律程序一知半解,几乎法盲。

孙杨方面需要请乔丹体育的律师团队出马帮忙了:就是那个“……拿的不是篮球,是乒乓球拍……”、帮乔丹体育打赢官司的那个律师团队。

[大笑][呲牙][灵光一闪][抠鼻][酷拽][耶][可爱][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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