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8 中國因為越南問題提出八項主張,竟然遭到法國拒絕,中法陷入僵局

1884年冬天,國際時局的新變化,令發誓要與法人決戰的慈禧太后變得六神無主了。

慈禧太后為什麼會六神無主呢?當時,朝鮮發生了“甲申政變”,覬覦朝鮮的日本侵略者有與法國聯合的意圖,面對腹背受敵的威脅,慈禧太后又產生了與敵人和談的願望。

要和談,總理衙門再次希望英國人赫德從中斡旋,希望通過“洋外交”來扭轉局面。這一次,赫德這個“槍手”又要替大清進行“外交考試”了。

老實說,在前幾次的中法外交調停中,赫德都沒有取得成功。北寧之戰發生之前,赫德認為中越之間的宗藩關係是虛弱的,大清沒有必要為此與法國鬧矛盾,因而勸說清廷不應該因此而讓自己的臣民做出重大犧牲。但清廷認為宗藩關係是千年體制,關係到天朝顏面,沒有聽從赫德的勸說。“觀音橋事件”發生後,法國再次提出賠款問題,赫德急於擴大自己的影響力,甚至站在法國一邊,希望中國就範,但清廷堅持“不允償款”的原則,法國也對賠償數額太小感到不滿,使得赫德調停再次失敗。現在中法再次開戰,赫德自然很希望逮著這個機會來表現自己。

中國因為越南問題提出八項主張,竟然遭到法國拒絕,中法陷入僵局

本文根據《晚清官場的洋大人》改寫

說到這裡,需要說說中法宣戰後的戰爭形勢。宣戰之初,戰爭是有利於大清的。在臺灣,劉銘傳率領的清軍在滬尾大敗法軍,使其終不能前進一步;在越南,滇、桂兩路清軍以優勢兵力也阻擋著法軍的進擊。如此局面,法國政府自然很擔心因此而動搖自己的殖民統治,到嘴的肥鴨怎麼甘心讓別人拿去?再者,遠程作戰的困難和法國國內政局的不穩定,使他們很想盡快結束這場戰爭。談判當然是一個主要途徑。10月間,法國駐天津領事官林椿根據法國政府的意思炮製了一個談判綱領,通過赫德轉達給總理衙門。

綱領有四點:一是要求將駐守在越南北圻的軍隊調回邊界,法國軍艦則不再襲擾中國沿海;二是明確撤軍時間表,明晰通商條款;三是在臺灣淡水、基隆的法軍暫不撤回,待清廷批准條約後,再行撤出;四是法國可以不在條約中提索賠兵費問題,但法國需要幫助大清管理在淡水的煤礦、海關若干年。

中國因為越南問題提出八項主張,竟然遭到法國拒絕,中法陷入僵局

德璀琳像

既然林椿找到了赫德,希望他從中斡旋,赫德便很希望清廷能夠接受這個綱領。怎麼辦呢?他採取一貫的哄騙、恫嚇手段,希望總理衙門能夠就範。

10月27日,赫德與自己的屬下德璀琳一起來到了總理衙門,一見面就駭人聽聞地說:聽說這次法國進兵臺灣,來華的兵艦有四十多艘,“內有鐵甲九艘,上等大鐵甲一艘,吃水淺之兵艦十四艘。一國之師船聚集如此之多,恐前此中華海面得未曾有”。說到這裡,赫德又很煞有其事地描述一個結果:聽說現在的戰局是臺北一帶都已經被法軍佔領,劉銘傳的軍隊已經敗退到內山了吧。

當然,赫德在對總理衙門官員進行嚇阻之後,話鋒一轉又說,現在對大清有一線生機。是什麼呢?赫德故意賣了個關子,說他本人得到確切消息,知道法國總理已經批准林椿擬定的綱領。因為法國國內的政局變化,法國軍隊不可能長期與大清軍隊作戰,希望中法早日完成談判。

末了,赫德還以一種很擔憂的口氣說,如果中國仍然堅持不肯接受綱領,恐怕大清將要失去整個臺灣,到那時恐怕數千萬兩黃金也不一定能將臺灣贖回,“不特中國沿海七省之屏障,一旦恐有不測,從此無安枕之時,兼且各國必謂中國自知理短,畏人論斷也”。[1]

赫德的這番危言聳聽,當時總理衙門的主要官員張蔭桓等人都沒有表態,即便是醇親王這樣的大佬也沒有表態,奕譞只是說會奏明朝廷說明此事。當然,他也想聽聽慈禧太后的意見。

滬尾大捷的士氣正濃,不用說,慈禧太后也被一種精神鼓舞著,在談判條件上不願意向法人過多妥協,而赫德卻是不甘心的。10月29日,赫德與德璀琳再次來到總理衙門打聽消息,希望慈禧太后能夠改變主意,接受法國人提出的條款。但是,這一次總理衙門直截了當地表明瞭態度:說法國人提出的四條距離大清所期望的太遠,特別是第四條,法國要求管理臺灣淡水、基隆的煤礦甚至海關稅收若干年,這實在是明火執仗地搶劫,大清不會接受。

總理衙門拒絕接受法國人提出的新條款。赫德明白,清廷現在是因為前方戰事順利,士氣正盛,要讓其改變態度是很難的,怎麼辦呢?外交調停不成,總得給自己一個臺階下吧,他居然荒唐地說出一套理論,來嚇唬大清的官員:“倘法人大敗,勢更不妥。緣法人向來是此脾氣,敗了越要戰,反致不肯和。”這就變成法方戰勝中國固然要賠款,法國被中國打敗了也要讓予經濟利益的荒謬邏輯。但總理衙門沒有因此而被嚇住,反而針鋒相對地答以:“中國亦不能相讓,亦不怕他,雖打仗無把握,亦要打到底。”[2]

中國因為越南問題提出八項主張,竟然遭到法國拒絕,中法陷入僵局

法國報紙上刊登的畫家埃帕克希望中法戰爭和解的漫畫,題為《與中國和解》

這個立場使赫德感到自己的調停可能又要失敗了。他很不甘心,回到住所思前想後又給總理衙門寫了封信,仍然是希望清廷能夠接受林椿提出的綱領。赫德在信中還說得十分誠懇,言外之意似乎是在替中國著想。赫德在信中說,根據瞭解到的情況,法國在越南問題上也有難處,如果中國不能在條款上作出讓步,法國雖然在戰爭中處於劣勢,但肯定也不會善罷甘休,現在只有趁中國在軍事上尚處於有利地位之際和平解決“實為得機”。

赫德派人把這封信送到總理衙門的第四天,他又有些急不可耐的再一次來到總理衙門,這一次是他自己來的,乘坐一頂綠暱小轎,目的仍然是催問總理衙門對林椿提出條款到底作何態度。不用說,總理衙門又是反對。這次,赫德做了兩手準備,他在遭到拒絕後,又拿出了一個新方案,說是他和德璀琳根據中法的實際情況提出的,主要是希望中法兩國圍繞兩個方面協商:“一、一面由法國飭在華各水軍不再進擾,一面由兩國將津約(指《中法簡明條款》)按照原意另行妥議辦理;二、一面由中國將新約各節辦妥,並將北圻各兵調回邊界內,一面由法國將基隆、淡水各兵調回。至法國可否允從照辦,自難預言。”[3]這已不含中國讓予法國經濟利益的條款,但總理衙門仍然沒有答應。

赫德見大清軟硬不吃,便試探地詢問總理衙門,打算怎麼解決。這樣以來,總理衙門便提出了議和的八條主張。

一、《中法簡明條款》本已作為廢紙。今既修好,仍準商議,惟界務、商務尚須酌改,總期彼此有益。二、滇、粵邊外中國駐兵,業已多年,將來勘定南界,由諒山至保勝一帶劃一直線,華兵駐守,以此為限。三、線界之外,法越通商聽其自便;線界之內,中國擇地設關及一切通商事宜,將來派員詳細定議,總期於兩國均有裨益。四、環球與國只能通商立約,不能預其內政。嗣後法國在越南通商,亦不干預其政令。至越南照舊貢獻於中國,法國不得阻止,以合至理。五、法國應派公正大臣與中國駐法大臣商議,或文移詳議,或同來中國商辦。六、中法文字不同,翻譯恐涉歧誤。此次立約,中國應以中國文字為主,法國應派通曉中國文字之員,詳慎翻譯,並令書押,以昭慎重。七、現既議和,中國入越之兵,暫扎不進,法軍退出基隆,泊船待議;俟和議就緒,兩國定期撤兵。至臺灣封口之說,有礙各國商務,應由法國自行撤去。倘以佔據基隆為要挾之計,和議即難開辦。八、兩國構兵,中國既費鉅款,復添備保護在華法人之費,業經數月。馬江之戰,法人先期攻我水師,致損華船多隻,理應計數索償。今已棄怨修好,中國亦可免索此項鉅款。倘法國有不允之條,應先賠中國以上各費,再明定和戰之局。[4]

中國因為越南問題提出八項主張,竟然遭到法國拒絕,中法陷入僵局

法國總理費如理像

對於這個新八條,赫德充滿希望,認為已給了法國實際利益,中國只是徒留虛名,法國人是應該接受的。他評論說:“中國願意和平,但不肯‘丟臉’以取得和平。不幸的是,這裡所認為‘丟臉’的倒並不是喪失事物本身,而是丟掉它的名義。在提交法國的提案內,中國事實上已把法國所要的東西(越南北圻)給了法國,卻又像鴕鳥一樣把頭埋在沙裡,滿足於法國不阻安南進貢和距離中國不遠的疆界。

我希望茹費理先生能按這個方案收場,但我怕他辦不到,因為法國人在這一點上和中國人一樣,同全世界相比,他們在許多事情上看重名義甚於實際,或者說他們不會滿足於取得事物本身,而且還要取得它的名義。”[5]

果然,法國也為了顏面,拒絕中國提出的八條主張。這樣一來,中法之間的議和談判再次陷入僵局,此後雙方都在觀望著作戰的最終結果,這樣的局面使赫德感到,他的外交調停又要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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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中國史學會編:《中國近代史資料從刊:中法戰爭》第六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6頁。

[2]中國史學會編:《中國近代史資料從刊:中法戰爭》第六冊,第17頁。

[3]廖宗麟:《中法戰爭史》,第765、766頁。

[4]邵循正:《中法越南關係始末》,第239頁。

[5]王宏斌:《赫德爵士傳:大清海關洋總管》,第231、2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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