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共同犯罪认定的条件和处罚原则分别是什么?律师为您解答


共同犯罪认定的条件和处罚原则分别是什么?律师为您解答

在现实中,一起违法事件中的犯罪分子一般不止一名,多人一起犯罪的行为在刑法上称为共同犯罪,但共同在处罚上却不是一样的,还会有主犯与从犯之分,那么共同犯罪认定的条件和处罚原则分别是什么?接下来华律邀请黄天余律师为您解答。

共同犯罪认定的条件和处罚原则分别是什么?律师为您解答

问题一:"共同犯罪认定的条件?"

黄天余律师解答: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标,从而紧密相联,有机配合,各自的犯罪行为都是整个犯罪活动的组成部分。在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

共同犯罪认定的条件和处罚原则分别是什么?律师为您解答

问题二:"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

黄天余律师解答:


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

1、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仅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其他成员实施的犯罪负刑事责任。《刑法》第97条规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刑法》第26条第4款规定:对于第3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3、对于教唆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对于从犯,《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根据从犯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具体情况,或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为在共同犯罪中,从犯所起的作用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主犯小,因此,从犯承担的刑事责任应当比主犯轻,而这也是和罪刑法定的原则相适应的。

5、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的,从主观上不是完全出于自愿或者自觉,从客观上说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比较小,是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小的共同犯罪人。因此,《刑法》第28条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了对胁从犯正确地适用刑罚,首先要科学地理解胁从犯的犯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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