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宁夏曾经的新渠、宝丰两县的历史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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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宁夏府新渠、宝丰二县,设置裁汰的档案记忆


雍正二年十月(1724年12月),宁夏完成卫所改制,改宁夏卫为宁夏府,其所属左卫改为宁夏县,右卫改为宁朔县,中卫改为中卫县,平罗改为平罗县,灵寿所改为灵州。自此确立了地方府、州、县行政建制,宁夏府形成下辖“一州四县”(灵州、宁夏县、中卫县、宁朔县、平罗县)之格局。此后不久,清政府又在宁夏平原北部新置新渠、宝丰二县,宁夏府所辖一度达到了“一州六县”的局面。到乾隆年间,因地震损毁,新渠、宝丰二县被裁汰,并入平罗、宁夏二县管辖。


从延续时间上来看, 二县在宁夏府行政区划沿革史上犹如“昙花一现”,仅仅存在十余年,便在清代县级建制序列花名册中永远消失了。


一、新渠、宝丰二县的设置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宁夏水利同知王全臣率领民众在唐徕、汉延两渠之间,新开大清渠一道,溉田一千二百余顷。雍正四年(1726年),提出对宁夏沿黄荒地插汉拖辉①进行开发,为了加快开发力度,于四年新建新渠县。经过两年开垦,拓地面积扩大,又于六年在紧挨插汉拖辉北石嘴子地方再设宝丰县。


雍正四年五月乙未(1726年9月3日),川陕总督岳钟琪等奏称:臣遵旨同通智将隆科多、石文焯所奏插汉拖辉开渠建闸之事按图验看,自插汉拖辉至石嘴子筑堤开渠,有地万顷,可以招民耕种。请于插汉拖辉适中之地建城一座,设知县一员、典史一员,再将李纲堡把总一员、兵五十名移防县城。石嘴子地方请拨平罗营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二百名驻扎。中卫边口。请拨宁夏镇标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一百名分汛防守。自河西寨至石嘴子筑堤二百余里,开渠一道,建拦水闸八座,请于七月间动工,即行招民开垦,以资灌溉。其新设县名,恭候钦定,铸给印信。均应如所请。得旨:依议。插汉拖辉之事,甚属紧要,著通智留插汉拖辉地方办事,单畴书向官宁夏,亦著前往,同通智管理事务。寻定新设县名曰“新渠。”


雍正六年十一月壬戊(1728年12月16日),川陕总督岳钟琪遵旨酌议督理插汉拖辉工程侍郎通智、单畴书折奏事宜:一、插汉拖辉地方辽阔,开垦田地可得二万余顷,止设新渠一县,鞭长莫及。请沿贺兰山一带直抵石嘴子为界,于省嵬营左近添立一县,设知县、典吏各一员,钦定县名,铸给印信。一、石嘴子地方向设营汛防守,今既设两县,宜分移二城。请将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移驻添设县治。把总一员、兵一百名移于新渠城内。……得旨: ……余依议。寻定新设县名曰“宝丰。”


至此,新渠、宝丰二县的名称就出现在清政府的县治行政建制序列,新渠、宝丰二县设置时间应以宁夏档案馆馆藏《清实录宁夏资料辑录》中以上两份档案史料时间为准较为适宜。新渠建县的时间,应为1726年9月3日(雍正四年五月乙未),宝丰建县的时间,则为1728年12月16日(雍正六年十一月壬戊)。


二、新渠、宝丰二县的地理位置


新渠县治今平罗县姚伏镇东,辖境包括今平罗县东部、黄河西岸各地。宝丰县治今平罗县宝丰镇,辖境包括今石嘴山市所辖惠农区全部。


二县共属堡寨53,皆系新渠修竣后招徕“新户”所立诸堡,分布在今惠农区及平罗县的黄河西岸至109国道间。其堡名分别为:通义堡、通成堡、通伏堡、清水营、六中堡、内五香堡、外五香堡、沿河堡、渠中堡、简泉屯、上宝闸、下宝闸、内西河堡、外西河堡、南长渠、北长渠、内惠北堡、外惠北堡、万宝池、西宝池、通润堡、通丰堡、东永固、西永固、宝马屯、聚宝屯、市口堡、内尾闸堡、外尾闸堡、上神嵬、下神嵬、沿堤堡、永屏堡、庙台堡、内红岗、外红岗、东永惠、西永惠、六羊堡、东通平、西通平、渠阳堡、灵沙堡、东永润、西永润、通惠堡、渠口堡、交济堡、内正闸、外正闸、内双渠、外双渠。


《甘肃通志》卷4《疆域》也记载了二县的幅员:新渠县“治在(宁夏)府北六十里,东至黄河十五里,西至堤埂平罗县界一里,南至南通桥宁夏县界一百里,北至红冈堡宝丰县界六十里,西北至红冈堡宝丰县界六十里,西北至威镇桥平罗县界五十里”;宝丰县“治在府东北一百六十里,东至黄河十五里,西至贺兰山四十里,南至西永惠堡新渠县界三十里,北至石嘴子山四十里,东南至东永惠堡新渠县界三十里,西南至威镇桥平罗县界二十五里,东北至黄河长堤二十里,西 北至镇远关五十里。”


地理位置上,宝丰县在新渠县之东北,二县辖境东临黄河,北至明代宁夏镇城北端的重要关隘--镇远关一带,西境宝丰县以贺兰山与阿拉善厄鲁特蒙古为界、新渠县西与平罗县为界,南境与宁夏府宁夏县为邻。二县位于今宁夏平原北部地区,相当于今惠农区、平罗县至贺兰县通义乡沿黄地区。


三、新渠、宝丰二县的蓬勃发展


新渠、宝丰二县的设立,特别是在雍正至乾隆年间,二县农业开发均取得显著成效。


雍正七年九月己丑(1729年11月8日),办理陕西宁夏渠工部侍郎通智疏报:宁夏等属修浚之大渠并六羊改渠,一切工程告竣。所有新渠、宝丰、宁夏、平罗四县亩田,均沾灌溉。请定两渠嘉名,以垂永久。得旨:大渠著名“惠农渠”,六羊渠改名“昌润渠”。


雍正十一年九月甲申(1733年10月13日),据甘肃巡抚许容奏报:新宝等四县,开垦雍正七年、八 年、九年、十年、十一年田地九千四百顷有奇。下部知之。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甲申(1736年1月31日),又议准甘肃巡抚许容疏称:宁夏府属之新渠、宝丰、平罗三县,……所有添设驿站,并令该县卫就近管理。从之。


乾隆三年十一月丙辰(1738年12月18日),甘肃巡抚元展成疏报:新渠、宝丰二县雍正七、八等年实垦田共七百四十顷九十三亩。


以上摘录的档案史料可以看出,随着新渠、宝丰二县的设置,二县人口大增,有力地推动了宁夏北部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新渠、宝丰二县的裁汰


乾隆三年,宁夏发生的特大地震与新、宝二县的裁汰有直接的关联。此次地震遍及宁夏府所属各县,灵州、中卫、平罗、新渠、宝丰等州县城乡无一幸免, 由于大地震致使新渠、宝丰两县一带地面严重下陷,加上黄河河水泛涨,使南自新渠县,北至石嘴山,东连黄河,西达贺兰山,周围一二百里的地方变成一片汪洋,沿河新垦成熟地亩废弃,新渠、宝丰二座县城由于地震沉陷已成海塘。


从档案史料记载中,二县有关诸如田地不能耕种、产粮大幅减少、县城沉没、文武童生应考地域调整、欠籽种粮等具体由县级政权组织实施的事物已经无法完成,二县作为县级建制的职能作用正在逐步消弱,二县县治裁汰也就成为必然。


清政府由于当时忙于当务之急的救灾工作,不能再修建城堡,再加上灾后户口流散严重, 已不具备设县的条件,因此,就顾不上恢复二县的建制问题。至于具体的裁汰时间,应为1739年4月13日(乾隆四年三月壬子)通过以下档案史料的记录,较为清晰地反映了当时地震灾区的赈灾救灾活动及清政府裁汰新渠、宝丰二县情况。


乾隆三年十二月甲午(1739年1月25日),户部复议:甘肃巡抚元展成疏言,……又新渠、宝丰二县被水灾民,除经赈口粮外,自本年十一月至次年二月,大口日赈五合,小口三合。


乾隆四年正月丁卯(1739年2月27日),谕:上年十一月宁夏地动,民人被灾甚重。……著将宁夏、宁朔、平罗、新渠、宝丰五县本年应征地丁及粮米草束杂税等项,悉行赦免。


乾隆四年三月壬子(1739年4月13日),吏部等部议复:钦差兵部右待郎班第疏称,宁夏地震,所属新渠、宝丰率成冰海,不能建城筑堡,仍复旧规;请将二县裁汰;所有户口,从前原系宁夏、宁朔等乡民人,令其仍回原籍;有愿留佣工者,以工代赈,俟春融冻解,勘民可耕之地,设法安插,通渠溉种;其渠道归宁夏水利同知管理。应如所请。从之。


乾隆四年十一月(1739年1月),川陕总督鄂弥达等奏:宁夏府属新渠、宝丰二县,前因地震水涌,县治沉没,请其可耕之地,将汉渠尾就近展长,以资灌溉,经部议奏准行;……可灌溉新、宝良田数千顷。


乾隆四年十一月壬申(1739年12月29日),谕:……今闻地方自上年被灾之后,新、宝二县田地被水淹侵,不能耕种,己少产米粮数十万石。……


乾隆五年二月丁(1740年3月23日),礼部复议:陕西学政嵩寿疏称,宁夏府属新渠、宝丰二县即经裁汰,其文武童生随原籍灵州、宁夏、宁朔、中卫、平罗五属应考,……臣等伏思新、宝二县招徕之民,从前原系夏、朔等五州县人民,今即拨归本籍,其户口原不加多,……若将新、宝二学二十四名之额尽数拨增,未免太浮。应遵雍正六年奏定,新、宝二县附入平罗考取十六名之额,统于灵州、宁夏、宁朔、中卫、平罗五州县内,视文人多寡,酌量增取。


乾隆五年五月丙辰(1740年6月10日),户部议准川陕总督鄂弥达等奏:宁夏新、宝二邑县治已裁,田地荒芜,户口离散。招徕各户报垦,请照夏、朔、平三县之例,每户借给牛具银八两,赏给口粮五斗,全支本色。


乾隆七年七月丁未(1742年9月19日),工部准奏甘肃巡抚黄廷桂疏称:宁夏府属之新、宝二县,因前地震栽汰,其可耕之地,经前督臣鄂弥达奏准,兴修惠农渠口,展长汉渠之尾,引水灌溉耕作,安插无业穷民,并请将沿河一带长堤增筑抗御。


乾隆七年九月葵亥(1742年10月5日),户部复议:甘肃巡抚黄廷桂奏称奉发查议之刑部郎中樊天游条奏,一、宁夏府属新渠、宝丰二县,原系河滩,当日按户授田,地之肥瘠尚未分晰,即照抚臣原题,每亩升科六升;……乾隆三年正值勘定2升科之期适遭地震,新、宝县治议裁,归并宁夏、平罗二县管辖。


乾隆十年十月己未(1745年11月14日)豁免甘肃宁夏、宁朔、平罗并已裁之新渠、宝丰等五县乾隆三年地震前民欠籽种粮共一万一千九百三十石有奇。平罗、新渠、宝丰三县未完牛种盖房银八万六千九十九两有奇。


乾隆十一年九月壬寅(1746年10月23日),户部复议甘肃巡抚黄廷桂条陈宝丰埂外开垦并移驻分理事宜:……一、宝丰复设县治,即奉部议不准,应将埂外户民一切编排保甲稽查之处,暂令平罗县管辖。


据此,新渠、宝丰二县因地震恢复困难,无奈被清政府裁汰。该二县从前原招灵州、宁夏、中卫、平罗五州县之民,令仍归本籍。将新渠县原辖的通宁、通朔、通贵、通昶、通吉等五堡划归宁夏县管辖。其余清水、通福、通义、五香、通成、六中等六十三堡寨及宝丰县属各屯堡全部地入平罗县。二县的寿命至此终结,只能在现存的档案史料中看到二县曾经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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