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清明節,請以文明伴行!

呼籲/清明節,請以文明伴行!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在春回大地、春雨霏霏的清明時節,自然回想起已故的親人,感慨無限,思念之情無限。

在城市,清明有掃墓的習俗,為親人,還包括為烈士陵園的英烈們等;在農村,清明有上墳的習俗,這些都是寄託哀思。這對我們這樣一個崇尚禮儀、明禮誠信的民族、禮儀之邦來說,應該發揚,傳承。中國在轉型期,在城市化進程中、在現代文明的薰陶中、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最可怕的是主流民族文化精髓缺失,也就是本民族的多種美德泯滅。所以,兼融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社會主義榮辱觀、公民基本道德規範,都需要很好地宣傳、弘揚。包括親情的培養、向善感恩敬老愛幼風尚的傳承,都非常必要。

但是清明節掃墓、上墳,有文明問題需要重申。為已故的親人掃墓、上墳,大操大辦,以安慰良心或者做給外人看,不文明。這就不如生前多盡孝道。非常欣慰的是,我的祖父祖母都是在幸福中去世的,他們看到了國家的蒸蒸日上,我們在情感上親近他們,學業上、事業上一點也不用他們操心、擔心,而且取得了突出的使他們自豪的業績。他們的一些願望都得到了滿足。他們生活得非常愉快,也沒有受到病痛折磨,所以這就是更大的孝道、更加文明進步的孝順方式。所以他們去世後,一直以來我非常思念,但問心無愧,每年的清明祭奠沒多參加過,但依然坦然。清明節祭奠故去的親人大操大辦,不太文明,沒必要。如果對故去的親人問心有愧,自己走好以後該走的路、做好現在該做的事,杜絕現在不該做的事,就是最好的紀念。

呼籲/清明節,請以文明伴行!

從道德層面說,清明節祭奠故去的親人有一些儀式,並不能完全歸到封建迷信和唯心主義中去,因而一概反對。我們應該允許人有一種自我心理安慰方式,並以一定的方式表現出來。這樣他心裡安生、心情愉快,沒什麼不好。《學哲學用哲學》一書中提到:開展統一戰線工作的基本原則,應該允許大家在宗教信仰、價值觀、人生觀等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我們要實現的是求大同。清明節上墳、磕頭、鞠躬,不必否定,都談不上不文明。包括有一部分群眾上墳燒冥幣,也應該允許,應該尊重自願。這不必和文明不文明硬性聯繫起來。但是這中間有一個文明素養問題,比如,祖墳位於山林中,很可能因為燒紙、燒冥幣引發山火,對國家和集體、他人的山林資源造成重大損失,有這種隱患,當事人就應該挖個坑,在坑裡燒紙、燒冥幣,等火燃盡之後,把灰燼埋好再離開。這就是文明,也是對先人的敬重,對社會和他人利益的負責。如果不這樣做,放任潛在火險,在國家法律嚴格約束的禁火林區燒紙、燒冥幣,就會遭到法律的制裁。時代在發展進步,雖然不是硬性要求,我們更提倡以植樹、獻花等方式來表達思念之情,這是更為文明且有多重積極意義的。

清明,文明,並不矛盾。以文明的方式和理念度過清明節,更值得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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