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陽光股份“繡球”拋出,京基集團能否接住?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2日電 (趙競凡)業內公認的“殼資源”陽光股份今日復牌,有望終結其“無主”時代的京基集團卻未轉正。

陽光新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陽光股份)今日公告稱,截至4月1日,公司第一大股東尚未與京基集團簽署合作意向書、框架協議及正式協議。深交所隨後發佈關注函稱,陽光股份需就本次股權轉讓的真實性、可行性等問題做出說明。

陽光股份“繡球”拋出,京基集團能否接住?

陽光股份復牌提示性公告 截圖來源:Wind

入主之路,道阻且長

京基集團的陽光股份入主之路,可謂道阻且長,其對陽光股份實控權的追逐始於2017年。當年10月,陽光股份發佈關於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暨延期復牌的公告,稱將以支付現金的方式收購京基集團旗下全資商管公司京基百納100%股權。

陽光股份“繡球”拋出,京基集團能否接住?

 京基•百納廣場 截圖來源:京基集團官網

作為收購方的陽光股份,此時資產總值僅為73.65億元,而被收購方京基百納,估值卻已達到150億。這一“蛇吞象”色彩濃厚的收購行動,被業內認為是京基集團意圖“借殼”的動作。不過,前述計劃最終流產。

作為一家老牌A股上市公司,長期無實控人、市值低(僅為50餘億元)的特點使其成為同業眼中理想的“殼資源”。公開資料顯示,陽光股份自2015年至今,一直處於無實控人狀態。目前的第一大股東是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LTD。(下稱:ETERNAL PROSPERITY),持股比例為29.12%。

哪裡有殼資源,哪裡就有“搶殼”的慾望。事實上,京基集團還有一個強有力的對手——福建房企旭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後者通過不斷增持的方式已成為陽光股份第二大股東,最新持股比例達12.03%,還一度謀求入主陽光股份董事會,奈何五名候選人均被否決。

不過,二者的入主心思均未得償所願。眼看陽光股份“空窗期”仍將延續,一則公告為事件帶來轉機。今年3月26日,陽光股份公告稱,其第一大股東ETERNAL PROSPERITY正與京基集團籌劃轉讓其持有的陽光股份29.12%股份事項。同日,陽光股份停牌。這一舉動被業界視為將實控權“繡球”拋給了京基集團。

4月2日,陽光股份正式復牌,隨之而來的卻不是交易落定的消息,而是仍未簽署合作意向書的通告。

據陽光股份今日發佈的復牌提示性公告,其於4月1日收到第一大股東ETERNAL PROSPERITY《通知函》,稱截至《通知函》發出日,後者尚未與京基集團簽署合作意向書、框架協議及正式協議。

隨後,深交所向陽光股份發出關注函,稱後者需函詢收購方京基集團,並就本次股權轉讓的真實性、可行性及京基集團的收購目的、必要性、未來就同業競爭問題擬採取的解決措施等做出說明。

深交所提及的“同業競爭問題”,是指京基集團與陽光股份、康達爾這三家主營業務均為地產的三方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或潛在同業競爭問題。

轉機已至,前路未定

2018年11月,京基集團拿下康達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康達爾)控股權之後,康達爾在《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的公告》提出,本次要約收購完成後5年之內且本承諾人(京基集團)直接或間接控制上市公司期間,本承諾人將以屆時法律法規允許的各種方式解決與上市公司之間的同業競爭問題。

截至目前,京基集團尚未對其與康達爾之間的同業競爭問題做出詳細說明及安排。隨後,京基集團又加碼推動收購陽光股份。陽光股份以地產為主業,這一點與康達爾類似,若京基集團入主陽光股份,則其將擁有兩家存在同業競爭或潛在同業競爭關係的上市公司。

陽光股份“繡球”拋出,京基集團能否接住?

資料圖 中新經緯 王潮 攝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規定,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也規定,上市公司披露交易事項時應提交“交易對方的情況、交易標的基本情況、協議主要內容、交易完成後可能產生同業競爭及相關應對措施的說明”。此次深交所的關注函,正是針對前述情況發問。

在與康達爾同業競爭問題尚未妥善解決的當下,京基集團對陽光股份的收購會不會受到影響?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全球合夥人郭韌對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仍需進一步觀察,但關鍵在於能否就同業競爭向監管層提出符合其規定的解決方案。(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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