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對於企業給加班費然後強制安排加班你怎麼看?

段勇賓


這樣是不對的,加班應該評著志願,強制是違法的,我們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


華子36247657


相比較不給加班費,強制加班或變相強制加班而言,這種單位已經很不錯了。


單位給加班費,分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按照法定標準計算加班費,這種單位還算不錯。

第二種情況:按照單位的標準給加班費,但低於法定加班費標準;

第三種情況:按照單位的標準給加班費,高於法定加班費標準。


先說一下第一種情況:

這種企業一般是外資、比較規範的國企、好一點的民營企業和工資精心計算過的企業。

外資因為怕惹事,也可能是因為遵紀守法的意識比較強(這一點並不是,事實證明,外資依法的主要原因是因為違法成本高,同時不願意或不願意適應國內的辦事風格,以前我的老東家,被外資收購,因為汙水排放問題,被罰款3000多萬,後來投入上億資金整改汙水系統,如果不查,汙水該排還是排)。

比較規範的國企,是因為家大業大,財大氣粗,同時一出身就喊著金鑰匙,所有動作都非常規範,而且很好的沿襲下來

好一點的民企。民營企業的老闆、管理者,發展好了以後,都會在各項規章制度上加強規範,同時,為了上市等因素,合規工作越做越好。

很多代工企業,工資的構成就是基本工資加加班工資,員工賺的就是辛苦錢,老闆賺的也是辛苦錢。這種企業,長期下來會對員工的身心造成一定的傷害。比較出名的就是一些代工廠的員工頻繁跳樓時間,這種做法其實不太人道。當然,出問題以後,相關企業都在改。

至於說強制加班,其實並非什麼壞事。強制加班,說明一種情況,單位業務多、效益好、發的起錢。其實,加班也沒有強制一說,都是雙向選擇。


第二種情況:

相當多的企業屬於這種情況,甚至直接通過規章制度把加班工資的金額體現出來。

說明幾個問題:

1、單位的勞動法意識還是不強,勞動法(勞動合同法)頒佈多年了,仍然有很多企業和企業管理者沿襲以前的習慣。

2、單位相乘相應的制度多年,一致延續,員工和管理者都已經形成習慣。

對於這種形成某些管理習慣多年的企業,加班與否很多時候已經形成一種文化了,都有章可循,有章可依。


第三種情況:

一般情況屬於突擊性工作。正常情況下,不會給予高於標準的加班工資。但遇到突擊性工作任務,都會採取這種“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式的做法。但更多的是,通過獎金和補貼的形式來體現。


武氏北方的狼


其實在法律上他已經違法了,不可強制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同意,且每天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並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但有是做為員工,出來打工就是為了掙錢,只有老闆出去,其實加班大家都會接受!




6號幻聽


如果每個公司沒訂單不加班,愛放假,你說是加班好還是不加班好,有時你得為公司著想,都不想加班,公司倒閉你工作個屁,。曹德旺在美國工人不加班,減少工作時間,加入工會,廠房,機器,生產線,就那麼多,不加班訂單怎完成,不完賠錢,公司倒閉,你失業,你不加班,我退出美國,現在中國人不要學外國,為何在外投資的中國公司想回來。就是西方以人為本,柬埔寨也在鬧,越南等很多國家都鬧。為什麼中幹什麼都幹了的,外國不行,疫情你看見了中國速度,中國的團結,團結就是力量,這是′外國幹不了的。勤勞沒虧吃,吃苦才能知道甜的滋味。。不要為加班怨這怨那,那是你金錢財富的積壘。


吳儉陽光瓦樹脂瓦彩鋼安裝


對於企業給加班費強制加班的問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是有明確規定的。

一、企業因生產需要加班的,經與員工協商同意,可以安排加班。

二、企業加班在保證員工身體健康的情況可以安排加班,但也需要和員工協商,經工會同意。

三、在員工認為損害身體健康的情況下可以拒接加班

對於給加班費強制員工加班是不合法合規的。


聽吾語


您好,感謝您的提問,我來說下我的看法吧!

就大環境而言,這次疫情給一些中小型企業帶來巨大的災難,就我本身也是小微企業,我也想讓我的員工加班,但是我會提前跟我的員工說清楚,願意幹就給加班費,不願意乾的話就算了!這個不能強求的!

作為個人而言,您應該跟您的老闆說清楚,如果公司確實遇到麻煩,您又認可這個老闆,我覺得加班未嘗不好!災難面前,我們都是很渺小的,互相理解幫襯,您老闆以後也不會虧待您的!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歡迎大家批評改正!

謝謝!


人生苦短快樂掙錢


強制加班能有加班費算是良心企業了。一方面企業生存需要產出和效益,存在需要員工加班的情況,法律法規維護員工權益要求企業支付加班費(這個有不同標準)。另一方面,員工也要量力而行,看自己的時間、健康,能參加就儘量參加,一來增加收入,二來幫助企業發展,特殊情況下就請假,相信領導也會體諒。但不能總是請假、請長假。凡事都有度,企業和員工都不要太過


Aiderdlt


說法有點讓人聽不明白?應該是強制加班然後給加班費吧?很多公司都是996都沒啥加班費,再說了出來不就是為了多掙錢嗎?既然給加班費加就完了!可能是我們70後不能理解年輕人的心理,他們沒有養家的壓力吧!很多時人說一場疫情讓多少人晾在了沙灘上!那些拿著高薪的沒有存款的月光族、那些精緻生活的斷舍離的優雅人……或許這場疫情過去後將改變他們,當然也改變和他們對應的人的生活方式!


天天都進步一點


首先,不要帶著情緒。

第二,“強制”加班在“合法”的前提下(加班時長36小時內),看相互間的約定。通常合同或職責中會加了相關的條款。

第三,企業的“加班”文化並不是一件只有一個方向的事情。有的加班為了提升工資收入,這是有部分員工很需要的,但有一部分員工不需要;有的加班為了成本節約;有的加班是拖沓……既是文化,就應棄糟粕,取精華。棄短見,找傳承

……

最後,不管怎樣,生活要繼續。好好照顧自己,良好的心態,活得更自在……


叭邑


對於以上提問,要想想我們的收入是從那來,一個企業要生存,效益好壞,都是企業員工精心操作,精益求精幹出來的,愛你目前企業。效益好收入高,工作不是很辛苦,加班給加班費,你還能有理由不加班嗎?如果一個企業信用差 ,效益不好,你們認為這樣的企業需要,要求你們加班加點嗎?生產越多倒閉越快。企業高層會讓員工休假或者減員,減少開支穩住企業正常運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