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查获一宗容留卖淫案

为创造更加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飓风2019”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蕉岭县局积极主动作为, 在涉黄违法犯罪打击整治中持续发力,于近日查获一宗容留卖淫案,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胡某星、周某焰、刘某英。

2019年11月,蕉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掌握到一条线索,发现蕉岭县蕉城镇东门路周某焰、胡某星等人有容留他人卖淫的重大嫌疑。经缜密侦查,11月14日晚20时许,民警主动出击,在蕉城镇东门路北七巷一出租屋内现场抓获正在实施卖淫嫖娼的两对违法嫌疑人费某(男)、曾某彬(男)、皮某星(女)、黄某归(女),在东门路路口将容留他人卖淫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星、周新某焰、刘某英等3人抓获。

调查显示,犯罪嫌疑人胡某星和其妻子刘某英于2019年10月21日在蕉岭县蕉城镇东门路北七巷某楼房租用了一套出租屋,并将该出租屋作为容留卖淫的场所,容留黄某归、皮某星、李某娜等人在该出租屋内实施卖淫行为,同时犯罪嫌疑人刘某英本人也在该出租屋内实施了多次卖淫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周某焰于2019年10月23日通过蕉岭县蕉城镇东门路某房屋中介租用了蕉岭县蕉城镇东门路某处一栋三层的出租屋,并将该出租屋作为容留卖淫的场所,容留李某娜、左某、刘某英等人在其租用的出租屋内卖淫。

12月11日,蕉岭县局依法将涉嫌容留卖淫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星、周某焰、刘某英提请蕉岭县人民检察院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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