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执行结案后,应不应当给双方当事人发出法律文书?为什么?

阿福150298048


需要申请执行人向法院递交执行结案申请书。法院做结案,不需要给双方当事人发出法律文书。关注我,获取更多法律知识。


齐凤说法律


我觉得应该给双方当事人发执行法律文书,因为不管执行如何,是代表对执行的态度结果告知,也是也是对执行留下合法的凭据和有异议的申辩机会权力义务;至于实际操作中有没有发,这要问问法院执行法官是不是按法律法规在行事,如果有法律法规就要依法执行,如不依法办案就是渎职,对不起纳税人给他们的俸禄,作为法律的践行者执行者,就是在践踏法律的权威、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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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结案不是一个法律用语,因为在法律上,解案方式很多,至少有四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其中履行完了了,给你文书没啥意义。裁定终结执行,需要出具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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