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是什麼時侯把演員和歌手稱呼為明星的?

洞庭使者


明星是綜藝節目的產物,有了互聯網就出現了各地方臺衛視,有了衛視就滋生了各類綜藝節目,綜藝的目的是娛樂,成了哪些喜歡跳跳唱唱的"藝術"舞臺,也成了國人逗樂的生活一部分。演員本質工作是演拍電影電視,從中提任角色,是有侷限性的。但隨著綜藝節目的興起,就請演員們去擔任什麼導師評委等職,因為演員演戲和綜藝節目的表現內容是統一的,不是對立的,都是獻藝。所以演員經常出現各類綜藝節目也就成了明星,或被呼之為明星。


金玉良緣x


我的仔細分析,七十年代象王沁剛、王曉棠等電影演員我們當時只叫影星,而歌唱家我們叫歌星,是分類的,八十年代後統稱為名星(明星),象七十年代每個工廠單位領導分別叫組長、廠長、主任、書記等,而到八十年代後叫經理、科長、私營者大的叫老總,小的叫老闆等。


布爾什維克9493


應該是改革開放以後,改開前對文藝界的統稱為:革命文藝工作者,對醫生的稱呼是:人民的醫務工作者,對老師的稱呼是:人民教育工作者,對知識分子的稱呼是:革命的知識分子。改革開放前總而言之各行各業不離人民二字,人民公安,人民法院,人民醫院,人民郵政,最多最普遍的就是人民公社。


用戶3028915793409


把演員和歌手稱之明星的稱謂,是什麼時候開始的,我看誰也說不大準確。因為它不是國家行為,往往是由民間民眾的恭舉。也許是從民國就有這種稱謂,得到這個稱謂的不是很多,而是很少。

舊社會一般把從事戲曲演出者稱為戲子,多數是地位低下,不大引人重視和尊重,比如,靠唱歌找錢為生的就稱為是賣唱的,演戲的就稱為戲班子等等。

只有在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隊伍中,從事演藝行業的人,才得到瞭解放和尊重,並美稱為文藝工作者。特別是共和國成立以後,更加地提高了他們的地位。人們把比較署名的演員稱之為名星,特別是電影,像什王丹鳳,周旋,王興剛等等稱之為電影明星,獲得這種稱號的卻是不多,也同樣是民眾的自覺認可,不是行文的官品,也不是單位評的職稱。不像現在,只要唱幾首歌,上幾次電視劇都稱之為什麼明星,而得到一些人的追捧,當他們找到大筆錢就跑去投奔外國了。

我彷彿覺得,過去的文藝工作者,才是真正的革命文藝工作者,真正是在為人民大眾服務,為革命作貢獻!

在近幾十年中,不少的所謂名星,偏離方向,不是為人民服務,而是為人民幣服務,而且比科學家,比戰鬥英雄還吹得高,也許是演戰爭片歷史片等真正成為皇上,將軍,英雄了,受到觀眾熱捧。當然如此受到粉絲的追捧,人家不高高至上都難。

總之還是那句話,廣大的文藝工作者應該是為人民服務的,所從事的工作是社會行業的一部分,都不要忘記初心,要牢記使命,把文藝工作引到正確的軌道上來,不要去為所謂的名星而奮鬥,為錢丟悼人民的希望。同時也希望社會應該是首先尊重,也把戲子、名星的稱謂改一改,還是尊稱為演員同志或藝術工作者的好,比較親切!


用戶陳維仁501


我說說吧,演藝圈裡有表演藝術家、演員、戲子。

表演藝術家是德高望重的人,比如趙麗蓉,李雪健,陳佩斯等,這是人民敬佩的。

演員是敬業沒有什麼緋聞的人,比如陳寶國,林永健等,這是中國人民喜愛的。

戲子,就是沒有什麼演技,藝德極差,緋聞非常多,比如王X強,範X冰,楊寶貝,趙X,孫X,鹿X,吳X凡等,太多了!舉不勝舉!這些人,負能量巨大,汙染社會風氣,毒害青少年!老百姓深惡痛絕!


百草園2020


舊時稱呼演戲的為戲子,新社會統稱為演員,到了改革開放以後,稍微有點資歷的演員被稱為歌唱家或藝術家,這都不是國家任命的,大多是捧臭腳的和自稱的,演員最忌諱的是被稱為戲子,稱呼演員還湊合,當然稱呼為藝術家誰都高興!就講改革開放前,稱得上藝術家的:戲劇界有梅蘭芳、馬連良、尚小云、蓋叫天、常香玉、新鳳霞等;曲藝界有馬三立、侯寶林、馬季等;電影界有周旋、趙丹、白楊、秦怡、王丹鳳、張瑞芳、田華、王曉棠等;音樂界有馬思聰、施鴻鄂、郭蘭英、王昆、郭頌、於淑珍等;美術界有齊白石、徐悲鴻、吳作人、李可染、傅抱石、關山月等。總之,是在群眾中有重大影響的德才兼備的才能被稱之為藝術家。而現在就多了,不是說寧缺勿濫嗎?現在是濫了,如:唱一兩首成名曲,或一首成名曲,就被稱為歌唱藝術家,有的是自詡的,也有的是捧臭腳的。


煙臺無花果239


這個說法很有意思,也是一個必須要承認的客觀現實。現在的當紅明星只能稱之為明星,並不能稱作“演員”或者“歌手”。他們有四個鮮明的特點:演技差、沒唱功、全靠臉、賣人設。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偶像退化”的現象呢,跟我們一直以來分析社會問題是掛鉤的。就像我前幾天談過的髒髒包這種“消費主義造物”的網紅產品一樣,當今那些“風華正茂”的明星、偶像們,也大都是消費主義造物。

在消費主義的影響下,商品具有明顯的兩個特點:使用價值低(不好吃、演技差、沒唱功),交換價值高(定價、相貌、人設)。消費者購買的不是商品本身的價值,而是其附加的符號價值。就如我之前所說,當今年輕人,很難從勞動、工作中找到自我價值的認同,普遍缺乏精神寄託,他們只能尋找次一級的精神寄託。例如自己不能養貓狗,就去網上看貓狗視頻;自己遊戲打的菜,就去看大神直播吃雞超神——說白了就是退而求其次。追星也是一種年輕人次一級的精神寄託,他們把自己難以實現的價值寄託在了愛豆、偶像身上。這種精神泅渡就是粉絲追星所“購買”的符號價值。

因此,這些消費主義造物的明星們出現了兩個鮮明的特點:第一,審美訴求的最大公約數;第二,可複製性強。所謂審美訴求的最大公約數很好理解,既然我生產商品,那我肯定要生產市場最大的商品啦。就像為什麼網紅臉這麼流行一樣,你可能看膩了看煩了,但是不可否認網紅臉之所以流行就是曾經審美的最大公約數,尤其是在那些30-50歲普遍消費能力比較高的中年男人之中。同理,為什麼“小鮮肉”式的明星如此流行,就是在於女性群體的最大公約數。這也是上面網友提出的“看照片都認不出誰是誰”,因為本身就是照著一個類型來的嘛。當然這不代表審美是一成不變的,我聽現在做整容的朋友說,“網紅臉”已經漸漸不流行了,清純臉開始成為了許多女性的選擇(那就說明男人開始喜歡另一套了)。同理,當女性的審美最大公約數不再是小鮮肉而是其他、比如硬漢大叔肌肉男的時候,符合此類人設的明星自然會被各路資本滋養繁殖、遍地開花。

第二個特點,可複製性強也很好理解,想要最高效率的收割粉絲這一波波韭菜,必須要工業化流水線的產品才能滿足這個速度。別說像周杰倫、王菲這樣天王天后級二十年出一個的人物了,就是找一個演技或唱功特別突出的偶像也並不能滿足背後飢渴難耐商業的需求。在這樣一種驅動力下,難以複製的特點如唱功、演技,自然從“造星流水線”上被拋棄。而可複製性強或可用資本解決——如好看的皮囊——相貌,有句話說現在最不缺的就是帥哥美女了;至於有趣的靈魂,包裝人設、新聞通稿、熱搜、營銷號輪一波,也不成問題。這種複製性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琳琅滿目的選秀節目、女團。

當然,不可否認當下還是有不少憑藉自身實力的“硬核明星”,但我分析的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社會現象。各路粉絲也不必噴我,我又沒有指名道姓的說誰,你這一激動對號入座,豈不是就坐實了你家愛豆“演技差、


君莫問賽


什麼時候把演員和歌手稱呼為明星的?演員就是演員,歌手就是歌手。從前有影星,歌星,不知不覺中有人竟然把影星歌星冠以"明星"了。給這部分搞藝術的人戴上”明星"這個至高無上的光環,似乎超出了該有的推崇的範圍。"明星"這個光環不是想給誰戴就能戴得上的,因為"明星"的這個光環的分量太重,太耀眼了。顧名思義,"明星"二字在眾人心中的位置大有象太陽一樣的至高無上,無法替代的巨大影響力。文藝工作者在眾人心中的位置,既使重要,難道能達到那麼巨大的影響力了嗎?我們承認各種職業在社會上的重要作用,他們都在為社會的文明與進步而推波逐流。但是如果言過其實誇大不該誇張的,給了不該給的光環,就顯得太浮躁了。今天在一定場合下對"明星"的崇拜,已經給青少年一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帶來了巨大影響。今天的青少年追求,再也不象從前青少年長大願意當科學家,當解放軍了,而是要當"明星"。大家覺得這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商女不知亡國淚,隔岸尤聽後庭花。我們對各行業的工作者都是尊重的,但是,不能有過於推崇的心態。





先生634


就是那些盲目追星族給貫出來的。國外那些所謂明星人們的態度就是個職業。一個平常人。外出也平民化。哪像我們國內,稍有點名氣,保鏢一大串,派場盛大,高高在上,自以為是。傻瓜丫般的追星族們該醒醒了。你們把人家捧上天,人家衣錦玉食哪個理你呀?!關鍵時刻這些人還添堵。所以限制這些德不配位的“明星”們高薪,打回原形才是正道!


理想行者


星,當然是發光或能反射光的天體;明星,那一定是比喻行業內的姣姣者,有地位,有影響力的。

無論是歌手還是演員都有個成長過程,業務能力的提升,人品的閃爍,都會得到人們的認可和讚揚,接受他們、喜愛他們的人越來越多,他們的名聲和影響力越來越大,就成了眾多人的偶像和崇拜者,於是乎就“明”了、“亮”了。那什麼時候開始把他們稱作明星了呢?可能大概估計是1988年,當時臺灣“小虎隊”組合,從臺北去高雄,一路被群騎自行車的人追行,自那以後,被追捧的演唱界人物,就有了令人羨慕的稱謂“明星"。

然而現在的“明星”有多了一種內涵,由於人們的審美觀念,興趣愛好,認知能力的不同,即使沒有演技藝術能力,只要拿出能夠吸引眼球的東西,有了流量擔當,皆可成為明星,不管是不男不女的,低級下流的。

如今只要一提到明星一詞,大家都會聯想到某某演員某某歌手,彷彿明星成了娛樂圈的專用名詞,這是種什麼觀象呢?一定是民風出了問題,認知能力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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