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宋朝的三司使是個什麼官職?得從五代十國說起

三司使是大宋王朝中央財計的最高負責人。所謂三司,是度支司、鹽鐵轉運司和戶部司的合稱,這三個司均是財政部門。

但三司和三司使的設立並非一蹴而就,而是經歷了一個較為漫長的演變過程。

這得從五代十國說起。


宋朝的三司使是個什麼官職?得從五代十國說起


唐末五代十國初期,戰爭頻繁,贍養軍隊的費用驟然上漲,朝廷和各地藩鎮為贍養軍隊搜刮財物,不遺餘力。正所謂哪裡有供給,哪裡就有就有需求,於是乎財政機關的數量和權重在此時隨著軍費的上漲而上升。

具體來看,在唐朝時最高財政機關有且只有一個,就是六部中的戶部。

《新唐書•百官志》記載:“戶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土地、人民、錢穀之政、貢 賦之差。其屬有四:一曰戶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倉部。”

但到了唐末,原本隸屬於戶部之下專理賦稅徵調的戶部司和專理錢穀收支的度支司的地位日益突出,以致於作為專門的財政機關從戶部中獨立出來,也就是說在此時唐朝的最高財政機關變為了兩個。

宋朝的三司使是個什麼官職?得從五代十國說起


為了順應時代的發展需要,專理鹽鐵之利的鹽鐵轉運司也獨立為專門的財政機關,與戶部司、度支司並重,以三個部門為最高財政機關的新財政體制漸具雛形。然而在此時,這三個部門並沒有統一整合為三司,雖然有一定的聯繫,但本質上依然是互不統屬的獨立機關。

在後來,三司一體化之所以展開,黃巢功不可沒。唐末黃巢起義爆發後,“所在徵鎮,自擅兵賦,皆不上供,歲時但貢奉而已。由是江淮轉運路絕,國命所能判者,唯河西、山南、劍南、嶺南西道。三司轉運,無調發之所”,於是在黃巢被平滅後,唐廷開始著手整理這爛攤子。唐僖宗在光啟二年(公元886年)四月,宣佈“以鄭昌圖同平章事、判度支、鹽鐵、戶部,各置副使,三司之事一以委焉”,從這時起判(領)三司的職事名得以固定,三司一體化進程邁出了重要的一步,由之前的互不統屬演變為一個統一的財政機關。(引言出自《資治通鑑•唐紀七十二》)

唐朝滅亡前夕,唐昭宗曾詔封朱溫擔任大唐鹽鐵、度支、戶部三司都制置使,但是朱溫只想著篡位,並不稀罕這個,於是拒而不受。待朱溫篡唐自立,自己當了後梁王朝皇帝后,依然對三司使不感冒,並且設立建昌宮為後梁王朝的最高財政機關,因此三司一體化的進程在後梁時期進入停滯期。

宋朝的三司使是個什麼官職?得從五代十國說起


後梁王朝的首任建昌宮使是朱溫的養子博王朱友文。

《新五代史•梁家人傳》:“太祖在藩時,四鎮所管兵車、賦稅、諸色課利,按舊部籍而主之...太祖(朱溫)即位,以故所領宣武、宣義、天平、護國四鎮徵賦,置建昌宮總之,掌,凡國之金谷,以(朱)友文為事使,封博王。”

建昌宮這一機構的設置,並非沿襲唐朝舊秩,而是在朱溫自創的藩鎮財政體制的基礎上發展而來。所以在建昌宮使的出現後,唐末設立的鹽鐵、度支、戶部三司都制置使立即被邊緣化。有趣的是,建昌宮使存在時間卻很短暫。

後梁乾化二年(公元912年),朱溫的親子朱友珪弒父奪得帝位,七月,誅殺博王朱友文,並“廢建昌宮使,以河南尹張宗奭為國計使,凡天下金谷舊隸建昌宮者悉主之。”

(引言出自《資治通鑑•後梁紀三》)

因為權力的更替,建昌宮使很快就被國計使所取代,其“掌天下金谷”的職權,也被後者繼承,國計使成為了後梁王朝的財政首腦。後梁王朝被後唐莊宗李存勖滅亡後,國計使的機構設置,仍然被後唐王朝所沿用,但沒過多久便被廢除。

《冊府元龜•邦計部》:“後唐同光四年(公元926年),以吏部尚書李琪為國計使,自後廢其名額,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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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早在後唐王朝建國之初,國計使掌管全國財政的權力就已經被租庸使和內勾使分之。

根據《五代會要》記載,同光元年(公元923年)十一月,就以宰相豆盧革“判租庸使,兼諸道鹽鐵、轉運等使”;同光二年(公元924年)正月,後唐莊宗李存勖就敕令:“鹽鐵、度支、戶部三司,凡關錢物,委租庸使管轄”。

此外,胡三省在《資治通鑑音注》中,對此段歷史註解雲:“租庸使之權愈重矣。”也就是說實際上後唐王朝掌管全國財政的權力,已經大部分被租庸使攝取,而剩下的部分則被內勾使所取代,內勾使的創設始於後唐莊宗李存勖的心腹大臣郭崇韜。

《新五代史•郭崇韜傳》:“崇韜知其慊也,乃置內勾之目,令天下錢穀簿書,悉委裁遣...凡天下錢穀出入於租庸,皆經內勾。”

據此可知,內勾使的職權為財政審計機關。根據《舊五代史•郭崇韜傳》的相關記載,更加證明了這一點:“置內勾使,應三司財賦,皆令勾賦。”

但內勾使創設後,致使“州縣供賬凡費,議者非之。又以內勾之名,人以為不詳”,可見內勾使這個因為分化財政權力之爭而臨時設置的機關,並沒有對後唐財政起到正向的效果,反而加重了財政壓力。

最後一位擔任租庸使的是後唐莊宗的寵臣孔謙,但由於孔謙狂徵暴斂,“以租庸貼調發諸州”

,分割了地方節度使和觀察使的權益,“又請減百官俸錢,省罷節度觀察判官、推官等員數(《舊五代史•孔謙傳》)”,引起了朝野內外的不滿。後唐莊宗李存勖去世後,後唐明宗李嗣源因為兵變即位,迫於當時的輿情和形勢,誅殺孔謙,並於後唐天成元年(公元926年)敕令“因廢租庸使及內勾司,依舊為鹽鐵,戶部、度支三司,委宰臣一人專判。(《舊五代史•唐明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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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唐明宗李嗣源正式廢除租庸使、內勾使,恢復舊制,分立鹽鐵、戶部、度支三司,以宰臣一人兼判(領)三司事務。判(領)三司的職事之名再度恢復,標誌著三司一體化的進程重新開展。

長興元年(公元930年)八月,“明宗(李嗣源)詔以(張)延朗充任三司使,班在宣徽使下,三司置使自此始”(《新五代史•張延朗傳》)。至此三司使正式設立,為王朝中央財計的最高負責人,三司一體化進程初步完成,誠如後唐明宗的詔令所言:“會計之司,國朝重事,將總成其事額,俾專委於近臣,貴便一時,何循往例,兼移內職,可示新規(《舊五代史•唐明宗七》)。”

具體來說就是三司使的職權主要包括徵收與減免賦稅,管理鹽曲;負責供給軍隊糧餉軍需;參與馬政事務管理;參與營田事務的管理;管理府庫及官員俸祿;掌供祭祀所用的一干錢物等等。

三司長官為三司使,副長官為三司副使,其屬員還有戶部判官、度支判官、鹽鐵判官,三司都勾官,三司通引官等等。除此之外,根據史籍記載,在長興四年(公元933年)之前,三司屬員還包括正押衙、同押衙、衙前兵馬使、討前副使、衙前虞侯,衙前子弟等。鑑於三司職員過於繁多,後唐明宗李嗣源於是敕令:“衙前兵馬使已下名目,皆是軍職,不合繫於省司,其正押衙、同押衙、衙前虞侯,衙前子弟宜依。將衙前兵馬使、討前副使裁汰於三司員屬之外。(《舊五代史•唐明宗七》)”

但後唐朝的三司改革措施並沒有被後續王朝所繼承,在後漢、後周時期,三司僚屬中仍有“衙前兵馬使、討前副使”等職。這種設置估計跟當時戰事頻發的大環境有關,所以在三司中設有一隻常備軍事部隊。


宋朝的三司使是個什麼官職?得從五代十國說起


三司使的設置,在後唐末期後晉前期時還曾出現過反覆。後晉高祖石敬瑭還在太原割據時,後唐朝廷恐其坐大難制,時任三司使的張延朗,便向後唐末帝李從珂進言,對太原實行經濟制裁手段,“晉高祖有異志,三司財貨在太原者,延朗悉調取之,高祖深以為恨。(《新五代史•張延朗傳》)。”

後來,石敬瑭在契丹的幫助下滅亡後唐王朝,建立後晉王朝,是為後晉高祖。立國之後,立馬下令處死張延朗,以報當年之仇。但沒過多久便後悔了,因為張延朗一死,後晉王朝新立,無人適合擔任三司使,晉高祖不得已,敕令將三司拆分。

《舊五代史•晉高祖紀三》:“其後以選求計使(三司使),難得其人,甚追後悔焉。乃分三司而置之,以端明殿學士、戶部侍郎李崧為兵部侍郎、判戶部,以左諫議大夫王松判度支,以諸道轉運使兼鹽鐵使。”

宋朝的三司使是個什麼官職?得從五代十國說起


數年後,由於三司分管帶來了大量繁瑣的事務,於是三司再度合併。“三司異煩弊,乃複合一,拜(劉)審交為三司使(《新五代史•劉審交傳》)。”至此以後,三司一體化進程得以最終完成,一直到北宋元豐改制前,三司都是後晉、後漢、後周、北宋四朝的常設最高理財機關,而且三司在朝廷中的地位也隨之水漲船高。

到了北宋朝時,以三司為計省,三司使為計省之長官,三司使的待遇與政事堂的參知政事、樞密院的樞密使相同,地位僅次於執政。與之相對的是,三司與政事堂、樞密院分掌北宋朝的財、政、軍大權,鼎足而三。

《宋史•職官志二》記載:“三司使,位亞執政,目為計相。其恩數廩俸祿,與參、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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