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4 「法治」重慶:3名“套路貸”惡勢力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提起公訴

新華社重慶9月4日電(記者陳國洲)以“違約金”“行業規矩”等名義誘騙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條和虛假租賃合同,採取語言威脅、上門滋擾甚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形式,按照虛高借條金額騙取被害人財產……記者9月4日從重慶市檢察院瞭解到,近日,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對黎某某、陳某某、餘某某3名“套路貸”惡勢力團伙成員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查明,2017年9月,被害人藍某因其養殖場資金困難,向黎某某借款1萬元。黎某某誘騙其寫下1.9萬元的虛高借條並簽訂虛假的養殖場租賃合同,實際只借給藍某6000元。至2017年10月16日,藍某分3次先後向黎某某以微信轉賬方式還款共計8000元。黎某某單方面認定藍某違約,強迫藍某重新簽訂4.5萬元的虛假借條、收條,否則就用其養殖場抵賬。藍某簽訂該借條後並未實際取得借款。2017年年底,黎某某兩次帶領陳某某、餘某某等到藍某的養殖場,採取翻圍牆進養殖場、語言威脅、高音喇叭喊話等滋擾方式討債,嚴重擾亂藍某的正常生活及周邊鄰居生活秩序。 此外,2017年4月以來,黎某某糾集陳某某等3人以民間借貸為誘餌多次實施此類“套路貸”犯罪活動,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經嚴格審查證據,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對黎某某、陳某某、餘某某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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