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5 魯迅搬出八道灣:凡歸我負責的人,全隨我走

喬麗華

編者按:“我好比是一隻蝸牛,從牆底一點一點往上爬,爬得雖慢,總有一天會爬到牆頂的······”“我也是魯迅的遺物,你們也得保存保存我呀!”作為魯迅的舊式太太,一個目不識丁的小腳女人,朱安留下的話語不多,但句句都令人震撼。

這些年來,“朱安”已然是一個較為熱門的話題,也成為人們認識魯迅的另外一個切面。《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是迄今唯一一部魯迅原配夫人朱安的完整傳記,作者喬麗華通過走訪朱氏後人,實地勘查採訪,鉤沉相關史料,蒐集各方面人士的回憶,記錄了她的人生,以及她對魯迅的影響。

楊絳先生看到這本書後曾說,“朱安最後那一聲悽慘的呼號,實在動人憐憫。常言‘一雙小腳三升淚’,她卻為此成了一件無人珍惜的‘棄物’!”

鲁迅搬出八道湾:凡归我负责的人,全随我走

作為魯迅的“眷屬”,朱安來到北京,開始了她在北京八道灣的生活。

今天,八道灣11號在人們的印象中是周作人的“苦雨齋”,當年卻是魯迅滿懷熱情,一手構築起的新家。為了找到適合全家老少居住的房屋,魯迅自1919年2月開始四處奔走,看了不下十幾處房子,最後才選中了這所三進的大宅院。八道灣的房間,大大小小有二十幾間,還有寬敞的院子。魯迅的老友許壽裳曾有這樣的描述:

鲁迅搬出八道湾:凡归我负责的人,全随我走

八道灣11號。朱安自1919年12月至1923年8月1日居住在此。(作者攝於2009年4月)

他原來在一九一九年把紹興東昌坊口的老屋和同住的本家公同售去以後,就在北平購得公用庫八道灣大宅一所,特地回南去迎接母太夫人及全眷來住入,這宅子不但房間多,而且空地極大。魯迅對我說:“我取其空地寬大,宜於兒童的遊玩。”我答:“誠然,簡直可以開運動會。”魯迅那時並無子息,而其兩弟作人和建人都有子女,他鐘愛侄兒們,視同自己的所出,處處實行他的兒童本位的教育……

魯迅最初的打算是希望一大家子人統統住在一起,兄弟永不分家。魯迅和周作人都是當時新文壇上的風雲人物,兄弟二人感情甚篤,在人們的心目中,這是個值得欽羨的大家庭。可惜好景不長,1923年7月14日魯迅日記裡出現了這樣一條記載:

……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飯,自具一餚,此可記也。

許羨蘇1920年從紹興來到北京投考學校,曾在八道灣住了一段時間,據她回憶:

當時八道灣上上下下的人都稱呼魯迅三兄弟為大先生、二先生、三先生,而女方則稱大太太、二太太、三太太,魯迅的母親自然就稱為老太太。這時候老太太已經不再當家,當時八道灣的家長是魯迅先生(房屋也是用他的名義買的),內當家是二太太(即羽太信子)。魯迅原來是在第二進和老太太、大太太同桌吃飯的,1920年夏許羨蘇住了進去後,吃飯時周建人便讓她跟老太太和大太太同桌,魯迅改在後進和二先生、三先生及他們的家人同桌吃飯去了。也就是說,近乎三年的時間,魯迅是和周作人、羽太信子等一起吃飯的。可從這夜起魯迅又回到中院,和母親及朱安一桌吃飯。原本是兄弟怡怡,現在竟然鬧到不能在一個桌子吃飯的地步。

過了幾天,周作人交給魯迅一封絕交信,信裡寫道:

鲁迅搬出八道湾:凡归我负责的人,全随我走

八道灣11號院內佈局平面示意圖。圖內部分編號說明:7魯迅創作著名小說《阿Q正傳》的住屋;16西屋三間,魯迅初時在這裡住過。魯迅遷走之後,周作人即將此室用作書房,取其名為“苦雨齋”;18魯迅母親的住室;19正房堂屋,平時家人在這裡吃飯;20朱安住室;24羽太芳子一家的住室;25周作人與羽太信子的住室。(據孫瑛《魯迅故跡尋訪記事》)

魯迅先生:我昨日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難,——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來,沒有別的話,請你安心,自重。

七月十八日,作人

周作人的信寫得很決絕,但是具體什麼原因又含糊其辭,內中似有難言的隱情。魯迅接到信後,曾請周作人過來說說清楚,然而周作人卻拒絕了。在此情況下,魯迅決定搬出八道灣。魯迅的這一舉動恐怕也是周作人始料未及的。兩兄弟的分手竟是如此決絕,沒有留下一點可以迴旋的餘地。

對於“失和”的原因,魯老太太也感到奇怪:

“這樣要好的兄弟卻忽然不和,弄得不能在一幢房子裡住下去,這真出乎我意料之外。我想來想去,也想不出個道理來。我只記得:你們大先生對二太太當家是有意見的,因為她排場太大,用錢沒有計劃,常常弄得家裡入不敷出,要向別人去借貸,是不好的。”

從種種跡象看,周氏兄弟分手與羽太信子確乎有著直接的關係。但也要看到,在一個大家庭裡要保持各方面的平衡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在外人眼裡,八道灣是以周氏兄弟為核心的一個新式大家庭。但是,在家庭內部,情況其實複雜得多。

八道灣毋寧說是個新舊參半的大家庭,住在裡面的魯老太太和朱安是典型的紹興舊式婦女,信子和芳子姐妹也只是普通的家庭婦女。恐怕三兄弟當初表示要“永不分家”時,誰都沒有預料到要維持一個大家庭是如此費神費力,其複雜的局面足以使人身心俱疲,以至於最終失控,三代同堂的大家庭才維持了三年多就宣告失敗了。

鲁迅搬出八道湾:凡归我负责的人,全随我走

朱安中年半身像。移居北京時,她已經四十多歲了。

朱安作為八道灣內一個微不足道的角色,沒有人注意到她對於兄弟決裂這件事抱著什麼樣的態度,但是,當魯迅決定搬出八道灣時,她也做出了一個決定:離開八道灣,和魯迅一起搬出去住。對此,當年和朱安一起住在磚塔衚衕的俞芳曾有這樣的回憶:

在磚塔衚衕同住了一個時期,我們和大師母漸漸熟悉起來了。有一次,不知怎麼一來,她和我談起大先生,她把自己的心扉略略打開,向我說了幾句心裡話。她告訴我,大先生要搬離八道灣前,曾向她說:自己決定搬到磚塔衚衕暫住,並問大師母的打算,留在八道灣,還是回紹興朱家?又說如果回紹興他將按月寄錢供應她的生活。大師母接著對我說:我想了一想回答他,八道灣我不能住,因為你搬出去,娘娘(太師母)遲早也要跟你去的,我獨個人跟著叔嬸侄兒侄女過,算什麼呢?再說嬸嬸是日本人,話都聽不懂,日子不好過呵。紹興朱家我也不想去。你搬到磚塔衚衕,橫豎總要人替你燒飯、縫補、洗衣、掃地的,這些事我可以做,我想和你一起搬出去……就這樣,大先生帶我來了。

這大概是魯迅與朱安之間最長的一次對話,也是決定了朱安後半生的一次重大的抉擇。很多研究者認為,這是魯迅希望休掉朱安的一種委婉的表達,讓她選擇留在八道灣或回紹興,真實的希望是要她回紹興孃家去。這樣的分析是不錯的,但是,除此之外,魯迅是否還有其他的考慮呢?

魯迅徵詢朱安的意見時應當預料到,她是不可能同意回紹興的。不光是主觀上,朱安不會輕易離開夫家,就是在客觀上她也回不去了。此時的朱家臺門已經敗落,朱安家的房子已經賣給了陳家。以下是朱家房客陳文煥的回憶:

我們陳家是民國十一年(1922年)買進魯迅元配朱安孃家房子的,房產證號是中都1561號。這個地方土名叫“竹園裡”,王鶴招也有數咯。朱可銘他們後來搬到離此地不遠的葉家弄去住。朱家敗落了,把自家的房子賣掉,另外租賃別人家的房子居住。葉家弄在辛弄和老鷹弄(今耀應弄)之間,朱可銘住的門牌號碼已記不得了。

朱安到北京後,朱可銘曾來北京探望過姐姐,通過魯迅,與在北京的朱安保持著書信聯繫。有關紹興丁家弄的情況,魯迅和朱安都不會不清楚。1922年朱家困窘到只能租房子住,可以說,朱安已經沒有孃家可回了。

八道灣是三兄弟共同的住宅,朱安既然不肯回紹興,那麼讓她留在八道灣陪伴老太太也不失為一種辦法。在紹興的時候,她們和周作人、周建人及其眷屬住在一起多年,應該說繼續生活在一起也不成問題。魯迅看來也有此意,但他最終同意了朱安跟他一起搬出去的請求,是出於怎樣的考慮呢?如果理解為出於人道和同情,或是單純出於一種義務感,則把朱安留在八道灣,負擔她生活費也是一樣的,又何必帶她一起出來?單憑朱安的懇求,魯迅就會改變自己的心意帶她走嗎?

孫伏園與魯迅同鄉,他在北京期間因為擔任編輯的關係,與魯迅私交甚篤。魯迅去世後,曾在一些座談會上以朋友的身份講起魯迅與朱安的事情,關於魯迅搬出八道灣一事,他有這樣的回憶:

結婚使他不滿,但因他為人忠厚,所以他始終不忍把他名義上的太太逐出周氏之門,因為她畢竟是用他的名義娶來的。他們兄弟三個,本來都住在八道灣的,我在北平時,常到那兒坐坐。那房子本來是魯迅先生出錢買的,兄弟三人夥住。後來因為兄弟間的意見不甚合,魯迅決定搬出來,便說:“凡歸我負責的人,全隨我走。”這意見即指帶著名義上的太太一塊出來,自然還接出老太太來。

根據孫伏園所說,魯迅有過這樣的表態:“凡歸我負責的人,全隨我走。”就是說他打定主意要帶走與他有關的一切,從此不再走進八道灣一步,不想再與八道灣有任何瓜葛。在兄弟感情破裂時,朱安表示隨他一起走,至少也是對他的無聲的支持,與他站在同一立場上。對於那些猜測魯迅對羽太信子不敬的人來說,是不是也算一個回答呢?

就在魯迅改在自己房間吃飯後半個月,即1923年8月2日,魯迅日記記載:

二日 雨,午後霽。下午攜婦遷居磚塔衚衕六十一號。

魯迅僅有兩次在日記中直接提到朱安(前一次是1914年11月26日的日記),均稱她為“婦”,這決不是偶然的。“婦”的本意是“已婚的女子”,又指“妻”“兒媳”等,也泛指女性。在傳統的語境中,“婦”具有服從的意思,《說文解字》中對“婦”的解釋是:“服也。從女持帚灑掃也。”《爾雅·釋親》:“子之妻為婦。又女子已嫁曰婦。婦之言服也,服事於夫也。”“婦”雖然也有妻的意思,但比“妻”所指更寬泛,往往指一般的婦女,例如“節婦”“婦孺”“婦道人家”等。

魯迅在書信或文章中提到朱安,曾用過“賤內”“內子”“太太”“大太太”等稱謂,這是他對第三者不得不提到朱安時,不得不使用的一種自我解嘲的口吻。儘管他不得不在世人面前承認這樁婚姻,但從心底裡他始終排斥著這個事實。在日記裡,當真正面對自己的時候,他只是含糊地用一個“婦”字來稱呼朱安,而從來沒有像稱呼許廣平或別的女性那樣,直呼其名。從這樣的稱謂中不難窺見他對朱安的態度。

磚塔衚衕位於今北京西四路口以南,離新街口的八道灣不遠。它因衚衕口的萬松老人塔而得名。這座塔修建於元代,據說萬松老人是金末元初著名的佛學大師,在他圓寂後,後人為他修造了這座塔。磚塔衚衕被認為是北京城裡最為古老的衚衕之一,在元明清三代,這裡曾是“勾欄”集中之所。

磚塔衚衕61號的房子,原是俞芬父親俞英崖的朋友的房產,由俞芬三姐妹等合住,當時俞芬同院那家正好搬走,空出三間北屋。俞芬也是紹興人,其時在北京女子高等師範附中讀書,與許羨蘇既是同鄉又是好友。因為這一層關係,魯迅暫時借住在這裡。據許羨蘇回憶:

“魯迅在磚塔衚衕61號租住的三間北房,面積要比八道灣的三間小得多,又小又矮,他自己一間,朱安一間,中屋洗臉吃飯之外就不能多放東西,老太太也沒有可住的房間了,她常白天來,晚上回到八道灣,或者偶然在大太太房裡擠一兩天,因而魯迅先生又急於找房子。”

這只是一個暫時過渡的住所,從8月16號起,魯迅又馬不停蹄地去各處看房子,共看了菠蘿倉、宣武門附近、都城隍廟街、半壁街、針尖衚衕等不下十幾處房屋,於10月30日確定買下阜成門內三條衚衕的一處舊屋六間。在《傷逝》裡,就有涓生和子君尋覓住所的描述,顯然也是魯迅自己親身經歷過的:

尋住所實在不是容易的事,大半是被託詞拒絕,小半是我們以為不相宜。起先我們選擇得很苛酷,——也非苛酷,因為看去大抵不像是我們的安身之所;後來便只要他們能相容了。看了二十多處,這才得到可以暫且敷衍的住所……

鲁迅搬出八道湾:凡归我负责的人,全随我走

北京磚塔衚衕故居。1923年8月2日至1924年5月24日魯迅和朱安租住在此。61號如今成了84號,不過上面已經寫了大大的“拆”字。這四合院和八道灣比,要小很多,但現在也住了起碼四五戶人家。魯迅當時住的北房已經翻造過了,屋子很小很暗。(作者攝於2009年4月)

自1919年起,魯迅搬了三次家,朱安也跟著一次次地遷居。搬家是一件既瑣碎又麻煩的事,尋覓到合適的住所後,還要辦契約手續,找工匠,買材料,買傢什等等,這一大堆事情都落在他一個人頭上。周作人在八道灣住下後,就再也沒有搬遷過,甚至在抗戰時期,他也不願挪窩,寧可“苦住”。而魯迅則不同,一旦環境不合心意,他就會毫不猶豫地另覓新居,決不眷戀舊地。在這方面,兄弟兩人迥然不同。

西三條原為一所老舊的獨門小院,有陳年老屋六間,經過一番改修後,建成北屋三間,南屋三間,東西廂房各兩間,組成了一座整齊小巧的四合院。魯迅的表兄阮和孫曾住在西三條魯迅家隔壁,後來還租住了魯迅家的部分房屋,據他回憶:

“魯迅對母親很孝順,北京西三條衚衕的房子就是為母親能安度晚年並在百年之後有個歸宿而購的。那裡西面的二間很狹,做廚房。東西二間較寬,可以住住人。魯迅把後面園子裡的三間拆到前面,成了東南西北房。這樣園子也大,母親百年之後就可在這裡祭奠舉喪了。”

鲁迅搬出八道湾:凡归我负责的人,全随我走

北京西三條故居,朱安自1924年5月搬進來,一直住到1947年6月去世,共23年。(作者攝於2009年4月)

1924年5月25日晨,魯迅攜母親、朱安遷居到西三條衚衕21號的住宅,開始了他們在新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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