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5 鲁迅搬出八道湾:凡归我负责的人,全随我走

乔丽华

编者按:“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我也是鲁迅的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作为鲁迅的旧式太太,一个目不识丁的小脚女人,朱安留下的话语不多,但句句都令人震撼。

这些年来,“朱安”已然是一个较为热门的话题,也成为人们认识鲁迅的另外一个切面。《我也是鲁迅的遗物:朱安传》是迄今唯一一部鲁迅原配夫人朱安的完整传记,作者乔丽华通过走访朱氏后人,实地勘查采访,钩沉相关史料,搜集各方面人士的回忆,记录了她的人生,以及她对鲁迅的影响。

杨绛先生看到这本书后曾说,“朱安最后那一声凄惨的呼号,实在动人怜悯。常言‘一双小脚三升泪’,她却为此成了一件无人珍惜的‘弃物’!”

鲁迅搬出八道湾:凡归我负责的人,全随我走

作为鲁迅的“眷属”,朱安来到北京,开始了她在北京八道湾的生活。

今天,八道湾11号在人们的印象中是周作人的“苦雨斋”,当年却是鲁迅满怀热情,一手构筑起的新家。为了找到适合全家老少居住的房屋,鲁迅自1919年2月开始四处奔走,看了不下十几处房子,最后才选中了这所三进的大宅院。八道湾的房间,大大小小有二十几间,还有宽敞的院子。鲁迅的老友许寿裳曾有这样的描述:

鲁迅搬出八道湾:凡归我负责的人,全随我走

八道湾11号。朱安自1919年12月至1923年8月1日居住在此。(作者摄于2009年4月)

他原来在一九一九年把绍兴东昌坊口的老屋和同住的本家公同售去以后,就在北平购得公用库八道湾大宅一所,特地回南去迎接母太夫人及全眷来住入,这宅子不但房间多,而且空地极大。鲁迅对我说:“我取其空地宽大,宜于儿童的游玩。”我答:“诚然,简直可以开运动会。”鲁迅那时并无子息,而其两弟作人和建人都有子女,他钟爱侄儿们,视同自己的所出,处处实行他的儿童本位的教育……

鲁迅最初的打算是希望一大家子人统统住在一起,兄弟永不分家。鲁迅和周作人都是当时新文坛上的风云人物,兄弟二人感情甚笃,在人们的心目中,这是个值得钦羡的大家庭。可惜好景不长,1923年7月14日鲁迅日记里出现了这样一条记载:

……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饭,自具一肴,此可记也。

许羡苏1920年从绍兴来到北京投考学校,曾在八道湾住了一段时间,据她回忆:

当时八道湾上上下下的人都称呼鲁迅三兄弟为大先生、二先生、三先生,而女方则称大太太、二太太、三太太,鲁迅的母亲自然就称为老太太。这时候老太太已经不再当家,当时八道湾的家长是鲁迅先生(房屋也是用他的名义买的),内当家是二太太(即羽太信子)。鲁迅原来是在第二进和老太太、大太太同桌吃饭的,1920年夏许羡苏住了进去后,吃饭时周建人便让她跟老太太和大太太同桌,鲁迅改在后进和二先生、三先生及他们的家人同桌吃饭去了。也就是说,近乎三年的时间,鲁迅是和周作人、羽太信子等一起吃饭的。可从这夜起鲁迅又回到中院,和母亲及朱安一桌吃饭。原本是兄弟怡怡,现在竟然闹到不能在一个桌子吃饭的地步。

过了几天,周作人交给鲁迅一封绝交信,信里写道:

鲁迅搬出八道湾:凡归我负责的人,全随我走

八道湾11号院内布局平面示意图。图内部分编号说明:7鲁迅创作著名小说《阿Q正传》的住屋;16西屋三间,鲁迅初时在这里住过。鲁迅迁走之后,周作人即将此室用作书房,取其名为“苦雨斋”;18鲁迅母亲的住室;19正房堂屋,平时家人在这里吃饭;20朱安住室;24羽太芳子一家的住室;25周作人与羽太信子的住室。(据孙瑛《鲁迅故迹寻访记事》)

鲁迅先生:我昨日才知道,——但过去的事不必说了。我不是基督徒,却幸而尚能担受得起,也不想责难,——大家都是可怜的人间。我以前的蔷薇的梦原来都是虚幻,现在所见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订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来,没有别的话,请你安心,自重。

七月十八日,作人

周作人的信写得很决绝,但是具体什么原因又含糊其辞,内中似有难言的隐情。鲁迅接到信后,曾请周作人过来说说清楚,然而周作人却拒绝了。在此情况下,鲁迅决定搬出八道湾。鲁迅的这一举动恐怕也是周作人始料未及的。两兄弟的分手竟是如此决绝,没有留下一点可以回旋的余地。

对于“失和”的原因,鲁老太太也感到奇怪:

“这样要好的兄弟却忽然不和,弄得不能在一幢房子里住下去,这真出乎我意料之外。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道理来。我只记得:你们大先生对二太太当家是有意见的,因为她排场太大,用钱没有计划,常常弄得家里入不敷出,要向别人去借贷,是不好的。”

从种种迹象看,周氏兄弟分手与羽太信子确乎有着直接的关系。但也要看到,在一个大家庭里要保持各方面的平衡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在外人眼里,八道湾是以周氏兄弟为核心的一个新式大家庭。但是,在家庭内部,情况其实复杂得多。

八道湾毋宁说是个新旧参半的大家庭,住在里面的鲁老太太和朱安是典型的绍兴旧式妇女,信子和芳子姐妹也只是普通的家庭妇女。恐怕三兄弟当初表示要“永不分家”时,谁都没有预料到要维持一个大家庭是如此费神费力,其复杂的局面足以使人身心俱疲,以至于最终失控,三代同堂的大家庭才维持了三年多就宣告失败了。

鲁迅搬出八道湾:凡归我负责的人,全随我走

朱安中年半身像。移居北京时,她已经四十多岁了。

朱安作为八道湾内一个微不足道的角色,没有人注意到她对于兄弟决裂这件事抱着什么样的态度,但是,当鲁迅决定搬出八道湾时,她也做出了一个决定:离开八道湾,和鲁迅一起搬出去住。对此,当年和朱安一起住在砖塔胡同的俞芳曾有这样的回忆:

在砖塔胡同同住了一个时期,我们和大师母渐渐熟悉起来了。有一次,不知怎么一来,她和我谈起大先生,她把自己的心扉略略打开,向我说了几句心里话。她告诉我,大先生要搬离八道湾前,曾向她说:自己决定搬到砖塔胡同暂住,并问大师母的打算,留在八道湾,还是回绍兴朱家?又说如果回绍兴他将按月寄钱供应她的生活。大师母接着对我说:我想了一想回答他,八道湾我不能住,因为你搬出去,娘娘(太师母)迟早也要跟你去的,我独个人跟着叔婶侄儿侄女过,算什么呢?再说婶婶是日本人,话都听不懂,日子不好过呵。绍兴朱家我也不想去。你搬到砖塔胡同,横竖总要人替你烧饭、缝补、洗衣、扫地的,这些事我可以做,我想和你一起搬出去……就这样,大先生带我来了。

这大概是鲁迅与朱安之间最长的一次对话,也是决定了朱安后半生的一次重大的抉择。很多研究者认为,这是鲁迅希望休掉朱安的一种委婉的表达,让她选择留在八道湾或回绍兴,真实的希望是要她回绍兴娘家去。这样的分析是不错的,但是,除此之外,鲁迅是否还有其他的考虑呢?

鲁迅征询朱安的意见时应当预料到,她是不可能同意回绍兴的。不光是主观上,朱安不会轻易离开夫家,就是在客观上她也回不去了。此时的朱家台门已经败落,朱安家的房子已经卖给了陈家。以下是朱家房客陈文焕的回忆:

我们陈家是民国十一年(1922年)买进鲁迅元配朱安娘家房子的,房产证号是中都1561号。这个地方土名叫“竹园里”,王鹤招也有数咯。朱可铭他们后来搬到离此地不远的叶家弄去住。朱家败落了,把自家的房子卖掉,另外租赁别人家的房子居住。叶家弄在辛弄和老鹰弄(今耀应弄)之间,朱可铭住的门牌号码已记不得了。

朱安到北京后,朱可铭曾来北京探望过姐姐,通过鲁迅,与在北京的朱安保持着书信联系。有关绍兴丁家弄的情况,鲁迅和朱安都不会不清楚。1922年朱家困窘到只能租房子住,可以说,朱安已经没有娘家可回了。

八道湾是三兄弟共同的住宅,朱安既然不肯回绍兴,那么让她留在八道湾陪伴老太太也不失为一种办法。在绍兴的时候,她们和周作人、周建人及其眷属住在一起多年,应该说继续生活在一起也不成问题。鲁迅看来也有此意,但他最终同意了朱安跟他一起搬出去的请求,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呢?如果理解为出于人道和同情,或是单纯出于一种义务感,则把朱安留在八道湾,负担她生活费也是一样的,又何必带她一起出来?单凭朱安的恳求,鲁迅就会改变自己的心意带她走吗?

孙伏园与鲁迅同乡,他在北京期间因为担任编辑的关系,与鲁迅私交甚笃。鲁迅去世后,曾在一些座谈会上以朋友的身份讲起鲁迅与朱安的事情,关于鲁迅搬出八道湾一事,他有这样的回忆:

结婚使他不满,但因他为人忠厚,所以他始终不忍把他名义上的太太逐出周氏之门,因为她毕竟是用他的名义娶来的。他们兄弟三个,本来都住在八道湾的,我在北平时,常到那儿坐坐。那房子本来是鲁迅先生出钱买的,兄弟三人夥住。后来因为兄弟间的意见不甚合,鲁迅决定搬出来,便说:“凡归我负责的人,全随我走。”这意见即指带着名义上的太太一块出来,自然还接出老太太来。

根据孙伏园所说,鲁迅有过这样的表态:“凡归我负责的人,全随我走。”就是说他打定主意要带走与他有关的一切,从此不再走进八道湾一步,不想再与八道湾有任何瓜葛。在兄弟感情破裂时,朱安表示随他一起走,至少也是对他的无声的支持,与他站在同一立场上。对于那些猜测鲁迅对羽太信子不敬的人来说,是不是也算一个回答呢?

就在鲁迅改在自己房间吃饭后半个月,即1923年8月2日,鲁迅日记记载:

二日 雨,午后霁。下午携妇迁居砖塔胡同六十一号。

鲁迅仅有两次在日记中直接提到朱安(前一次是1914年11月26日的日记),均称她为“妇”,这决不是偶然的。“妇”的本意是“已婚的女子”,又指“妻”“儿媳”等,也泛指女性。在传统的语境中,“妇”具有服从的意思,《说文解字》中对“妇”的解释是:“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尔雅·释亲》:“子之妻为妇。又女子已嫁曰妇。妇之言服也,服事于夫也。”“妇”虽然也有妻的意思,但比“妻”所指更宽泛,往往指一般的妇女,例如“节妇”“妇孺”“妇道人家”等。

鲁迅在书信或文章中提到朱安,曾用过“贱内”“内子”“太太”“大太太”等称谓,这是他对第三者不得不提到朱安时,不得不使用的一种自我解嘲的口吻。尽管他不得不在世人面前承认这桩婚姻,但从心底里他始终排斥着这个事实。在日记里,当真正面对自己的时候,他只是含糊地用一个“妇”字来称呼朱安,而从来没有像称呼许广平或别的女性那样,直呼其名。从这样的称谓中不难窥见他对朱安的态度。

砖塔胡同位于今北京西四路口以南,离新街口的八道湾不远。它因胡同口的万松老人塔而得名。这座塔修建于元代,据说万松老人是金末元初著名的佛学大师,在他圆寂后,后人为他修造了这座塔。砖塔胡同被认为是北京城里最为古老的胡同之一,在元明清三代,这里曾是“勾栏”集中之所。

砖塔胡同61号的房子,原是俞芬父亲俞英崖的朋友的房产,由俞芬三姐妹等合住,当时俞芬同院那家正好搬走,空出三间北屋。俞芬也是绍兴人,其时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附中读书,与许羡苏既是同乡又是好友。因为这一层关系,鲁迅暂时借住在这里。据许羡苏回忆:

“鲁迅在砖塔胡同61号租住的三间北房,面积要比八道湾的三间小得多,又小又矮,他自己一间,朱安一间,中屋洗脸吃饭之外就不能多放东西,老太太也没有可住的房间了,她常白天来,晚上回到八道湾,或者偶然在大太太房里挤一两天,因而鲁迅先生又急于找房子。”

这只是一个暂时过渡的住所,从8月16号起,鲁迅又马不停蹄地去各处看房子,共看了菠萝仓、宣武门附近、都城隍庙街、半壁街、针尖胡同等不下十几处房屋,于10月30日确定买下阜成门内三条胡同的一处旧屋六间。在《伤逝》里,就有涓生和子君寻觅住所的描述,显然也是鲁迅自己亲身经历过的:

寻住所实在不是容易的事,大半是被托词拒绝,小半是我们以为不相宜。起先我们选择得很苛酷,——也非苛酷,因为看去大抵不像是我们的安身之所;后来便只要他们能相容了。看了二十多处,这才得到可以暂且敷衍的住所……

鲁迅搬出八道湾:凡归我负责的人,全随我走

北京砖塔胡同故居。1923年8月2日至1924年5月24日鲁迅和朱安租住在此。61号如今成了84号,不过上面已经写了大大的“拆”字。这四合院和八道湾比,要小很多,但现在也住了起码四五户人家。鲁迅当时住的北房已经翻造过了,屋子很小很暗。(作者摄于2009年4月)

自1919年起,鲁迅搬了三次家,朱安也跟着一次次地迁居。搬家是一件既琐碎又麻烦的事,寻觅到合适的住所后,还要办契约手续,找工匠,买材料,买家什等等,这一大堆事情都落在他一个人头上。周作人在八道湾住下后,就再也没有搬迁过,甚至在抗战时期,他也不愿挪窝,宁可“苦住”。而鲁迅则不同,一旦环境不合心意,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另觅新居,决不眷恋旧地。在这方面,兄弟两人迥然不同。

西三条原为一所老旧的独门小院,有陈年老屋六间,经过一番改修后,建成北屋三间,南屋三间,东西厢房各两间,组成了一座整齐小巧的四合院。鲁迅的表兄阮和孙曾住在西三条鲁迅家隔壁,后来还租住了鲁迅家的部分房屋,据他回忆:

“鲁迅对母亲很孝顺,北京西三条胡同的房子就是为母亲能安度晚年并在百年之后有个归宿而购的。那里西面的二间很狭,做厨房。东西二间较宽,可以住住人。鲁迅把后面园子里的三间拆到前面,成了东南西北房。这样园子也大,母亲百年之后就可在这里祭奠举丧了。”

鲁迅搬出八道湾:凡归我负责的人,全随我走

北京西三条故居,朱安自1924年5月搬进来,一直住到1947年6月去世,共23年。(作者摄于2009年4月)

1924年5月25日晨,鲁迅携母亲、朱安迁居到西三条胡同21号的住宅,开始了他们在新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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