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曾有人在永定土楼上凿洞被判刑!提醒:文物保护可不能若G若离

文物是灿烂文化的结晶,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然而许多人却没有保护文物的意识,一些毁损乃至拆毁文物的事件时有发生。不信,看案例:


曾有人在永定土楼上凿洞被判刑!提醒:文物保护可不能若G若离


龙岩市永定区奎聚楼于2008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01年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围墙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保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均作为文物建筑列入严格保护的范畴。

2015年5月28日,林某镇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雇请工人擅自在奎聚楼右后侧新建楼房,并将墙体紧靠奎聚楼墙体。由于需要固定新建楼房木梁,林某镇遂让工人在奎聚楼墙体上开凿孔洞,造成奎聚楼墙体毁损。经福建省文物局组织专家认定,对土楼原有墙体造成了直接损坏。另外,新建房对土楼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排水沟、挡土墙造成了直接破坏,人为改变了土楼右后侧的地基受力情况,对土楼的安全性造成了较大的破坏,也严重破坏了土楼的环境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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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8日,林某镇被派出所民警传唤到案。案发后,其自行拆除了新建楼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镇在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奎聚楼右后侧新建楼房,在建造过程中对奎聚楼造成损坏,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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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事物是需要保护的,一旦错过就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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