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宅基地确权到老人和确权到子女身上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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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到老人和确权到子女身上有什么区别?

宅基地,是一家人共同的地方。在正在进行的宅基地确权,也就是不动产登记中,它既可以确权到父母老人名下,也可以确权到子女名下,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不同和区别的。




确权到老人名下

老人拥有宅基地拥有绝对的处置权。在将来分家或者拆迁过程中,老人是有权利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处置的,既可以让儿子作为继承人,也可以将拆迁补偿款均分给儿女。对于子女来说,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自己就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另外再建一处宅基地。



确权到子女身上

子女拥有绝对的宅基地及其附属物的处置权,如果征地拆迁,兄弟姐妹分平分补偿款是“情”;而拥有宅基地的子女不分补偿款,其他人也没办法,因为在法律意义上,人家才是宅基地的“主人”。但是,这样的话,自己是不能再另行申请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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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是没有确权到老人或者子女身上的概念的,因为宅基地确权遵循的是以“户”为单位的原则,说白了,就是按照你家户口薄来确立的,你的户口上有几口人,那么这些人都有享受宅基地的权利。如果老人与子女在宅基地确权前就已经分户,那么各自应该都有自己的宅基地,我们上一辈就是这样的,一家兄弟姐妹成年后便分了户,都各自有各自的宅基地,并修建了住房。

另外,宅基地是不存在继承关系的,因为是以“户”为单位确立的,那么,在这个户口中,老人去世了,那么,剩下的人口继续享受在基地的权利,直到这个户口中的人都不存在(比如户口前进城市),“户”消失后,宅基地的使用权收归集体所有,原则上是重新分配。

对于一早就将户口迁出的人来说,是没有享受宅基地的权利的,因为它仅限于农村集体所有,你不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就没有宅基地。不过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面的建筑物,你是可以合法继承的,既然房屋都继承了,那么宅基地实际使用还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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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到老人和确权到子女身上有什么区别?

宅基地确权到老人或者子女的身上还是有一些区别的,主要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房屋产权归属分配这几方面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农村宅基地现在推行的是“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而且现在分户政策管理也比较严格,独生子女不予以分户,如果是两个儿子的话也只能分出去一个。这就意味着有一个儿子必须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以避免老人无人赡养的请款出现。

这种情况下,宅基地确权到老人的名下,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没有影响的,有影响的是单独分户出去的那个子女。因为在《不动产权证》上有一栏叫做“权利其他情况”,完全可以在这一栏注明“共同共有人”,您可以将和您在一起生活的子女的名字标注在“共同共有人”的后面,这也就意味着这个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如果老人百年之后,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全部归属于“共同共有人”这个子女的。至于说是否会出现财产纷争那就是后话了。

如果在“权利其他情况”未标注“共同共有人”的话,那么宅基地和房屋还是归属于老人的。这样,只能在老人百年之前采取遗嘱的方式来决定房屋的归属或者是几个子女当着老人面商讨一下财产的分割。但是宅基地和房子一般都是给和老人一起生活的那个子女的。

如果是确权到子女的身上呢?首要就要要求这个子女没有单独的宅基地,才能把这个宅基地和房屋确权到这个子女身上,自然就是宅基地的合法使用者和房屋所有者了。在老人百年之后也不会出现财产纠纷的情况,但是这个也是需要老人和子女一起商议的。毕竟现在在农村因为财产分割出现的纠纷也是挺多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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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确权到老人和子女身上有什么区别吗?

针对于这个宅基地确权的问题呢,如果说把这个宅基地的确权归纳的儿子或者老人身上,它都是没有区别的,只要是同一个户口里面,纯宅基地确权在谁的身上都是没有多大区别的。

我们要明确农村里面的宅基地确权的政策和情况。所以在了解这种情况之后,了解相关的政策之后,我们就很容易理解这个确权在老人和儿子身上的区别和对待。

农村里面一户一宅制

对于农村里面实行的一户一宅制,是基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制定了农村里面一个户口只能够拥有一处合法的宅基地。那么这种情况之下,对于农村里面的一户一宅制,管理法则已经出台了,那么在2018年就开始农村里面的宅基地确权行动。

排查清楚农村里面是否存在一户多宅或者一宅多户的原因和问题。

那么面临农村里面一户一宅制,在土地宅基地确权的时候就传到老人身上,还是确权到孩子身上?

这个就得看看你们的户口本是否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如果都在同一个户口本里面确权的时候,确权到谁的身上都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针对于农村里面的人,宅基地确权的单位是家庭为单位,以户口为单位,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所以确权是一整个户口进行宣传的并没有细分到个人的确权。

所以在我们看来,确权到孩子身上,确权到老人身上,两种情况基本上相差不大。


我们建议将宅基地确权到孩子身上。

我们给个建议个人的建议呢,还是把这个宅基地确权在孩子身上。

因为呢,这种情况如果是一个孩子的,或者孩子不打算外出发展的,这种情况对传染,那么相对来说,对于以后老人去世的时候,相对于我们需要办理的证件比较少一些。

如果确权到孩子身上以后,孩子有打算向外发展的时候,你已经拿到了这个宅基地上建,那么对于以后的使用和用途来说,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帮助。


所以针对于宅基地确权的问题,我们就给出这一点建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因为对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确权,现在主要是为了排查清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以便于以后农村里面的具体住宅管理。

所以在目前所出来的政策以及我们的看法当中。确权到老人和孩子身上是没有多大区别的,但是为了以后或者长远的目标发展计划,我们建议将宅基地确权在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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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没有什么区别。

因为宅基地确权,是确定的宅基地使用权,不是确定的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是集体的,我国宅基地法规定,一户一宅制,农民宅基地是国家给了农民,无偿长期使用权,如果,父母为了子女结婚成家的需要,由于经济困难,把宅基地上的房子给了子女,确权在子女名下,等经济好转,父母可以再审请一块宅基地建房,但是,宅基地上的父母私有财产归属问题,父母要与子女协议讲清楚。

现在宅基地体制改革正在探讨之中,我认为宅基地与物权法有矛盾,物权法指的是财产所有权,而宅基地指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是否适合物权法,没有形成正式法律文件,老百姓只是听专家说的,专家总不能大于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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