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教師評職稱是以教齡為主,還是以證書為主?

教師評職稱以教齡為主,還是以證書為主?我認為不可割裂開來看,應是一個綜合考量、動態管理的過程,兩者不可偏頗,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教師評職稱是以教齡為主,還是以證書為主?

對於年齡比較大的老師來說,迫切希望以教齡為主,理想很豐滿,可現實卻很骨感,比如河南省高級任職年限的要求:本科學歷,取得一級教師職稱並聘任一級教師6年以上。那隻要達到這個基礎條件的,教齡10年和30年的沒有任何區別,大家都站在同一起跑線,同臺競技,只不過教齡長的在學校量化積分比較高、民主測評時會佔一定優勢而已。部分省份提出了“教齡滿20年可以申報中級職稱,滿30年可以申報高級職稱”,也只是說明了教齡若達到要求具備申報資格,該走的程序一樣不能少。

教師評職稱是以教齡為主,還是以證書為主?

對於比較年輕的教師來說,資歷淺可能希望以證書為主。證書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基礎證書:教師資格證、任職資格證、聘任證、繼續教育證、學歷證等,這些證書都是有一定要求的,需要符合條件才行。

另外一類是榮譽證書:1.優質課證(以基礎教育研究部門組織的為主,代表執教能力和水平)。2.表彰證(包括綜合表彰、班主任表彰、師德表彰、單項表彰四大類,代表師德和思想綜合表現)。3.素質教育、課程改革等證(包括綜合實踐、校本課程、社團、課題研究四大類,以基礎教育研究部門和教科所組織表彰的為主,反映了對學生素質教育情況、自身科研成果的水平)。在魚龍混雜的證書當中,一般只認可縣委政府部門、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其他的不予認可。以上證書,當然是多多益善,是一名教師專業化成長的足跡見證。

我們職稱制度文件中反覆提到“任現職以來”,就是強調了評上職稱後並不意味著追求教書育人生涯的終結,而是新徵程和新起點,重新出發,過去榮譽證書在下次評審職稱時的“清零”。

如果理想化來說,教齡是申報職稱的前提條件,參考教學經歷,以教科研水平、教學成績為重要依據比較科學。比如我縣,以下面10項來綜合量化考評共佔90%,其中,師德師風(權重10%)、教學常規(權重10%)、課堂教學改革(權重10%)、教學效果(權重30%)、學生管理(5%)、教育教學工作量(權重10%)、出勤(權重5%)、教學經歷(權重5%)、教齡與任職年限(權重10%)、其他(權重5%)、加分因素(省骨幹教師、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名師、支教等);民主測評佔10%。

教師評職稱是以教齡為主,還是以證書為主?

所以,教師職稱評審的過程不會只偏重某一方面,而是會綜合考量,對於教齡和證書兩者而言,證書更重要,評審時更側重一些,多參加活動準備榮譽證書、提升教學成績才是上策。

你認為教齡和證書哪個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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